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泰宁交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1-03-30 17:06
来源:泰宁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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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土地收储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审批泰宁交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2013〕82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委托编制的《泰宁交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等级,可以启动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请你中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征地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加强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征地安置补偿资金监管使用;三是加强风险预警,相关征迁工作人员应全程跟踪项目征迁,做到和谐征迁,保障项目全过程安全;四是减少施工期间的扰民;五是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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