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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
泰宁县第七批人才公租房申报工作启动以来,经个人报名、所在单位初审和组织、教育、卫生、房管部门协审及评分,并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符合县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人员名单及评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12日起至2021年1月18日止,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申请人资格或评分有异议的,均可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7863151。
附件: 泰宁县第七批人才公租房租赁评分情况汇总表
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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