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大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 整 方 案
泰宁县大田乡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九月
目 录
前 言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号)等文件要求,根据《三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泰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泰宁县大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编制《泰宁县大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主要阐明大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调整原则、调整的主要内容,明确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各行业用地安排和土地利用政策,指导全乡依法开展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守红线、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加强协调、充分衔接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
(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
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耕地保有量。优质耕地除实施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主要内容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
1、严格保护耕地
按照全国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85.33公顷(11780.00亩)。
2、强化对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
将减少占用耕地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和方案审批的重要依据,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有效保护耕地资源。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20.67公顷(310.00亩)以内,其中2015-2020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5.00公顷(225.00亩)以内。
3、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适度进行土地开发,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通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65.33公顷(980.00亩),其中2015年-2020年通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14.67公顷(220.00亩)。
(二)基本农田任务调整
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在现有基本农田布局的基础上,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合理对基本农田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划定后,确保上级下达的673.70公顷(10105.00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得到落实,基本农田布局得到优化,质量得到提高,整体符合划定要求。
(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1、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
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03.3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2.00公顷以内。
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引导城镇、工业及农村建设向集约化发展,合理安排社会民生、扶贫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用地等。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05.00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7.00公顷以内。。
3、土地利用集约目标调整
根据“十三五”时期发展战略,在遵循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围绕“一轴一主一副多节点”串珠状城镇化发展格局,科学调控城镇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规划期末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0.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人。
4、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原则,以支撑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为导向,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支持,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至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311.33公顷。
(四)其他规划指标调整
1、园地调整
促进旅游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壮大“六个一”特色农业。规划至2020年园地规模调整为135.00公顷。
2、林地调整
加大森林资源和地质遗迹保护,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完善森林生态系统, 重点实施造林更新、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及低效林改造等工程建设。规划至2020年林地规模调整为12221.33公顷。
3、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调整
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94.67公顷,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20.67公顷;其中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15.33公顷,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5.00公顷。
(五)更新规划基期土地利用数据和图件
以二次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数据为基础数据,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现状库为底库,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完善工作,编制调整方案和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更新乡级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
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在现有基本农田基础上,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优化布局、优进劣出、稳定数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将现有基本农田中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有重叠的耕地,因“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或因建项目急需落地的,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林地、草地等)等划出,并将25度以上坡耕地及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划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优化空间布局,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确保划足、划优、划实,实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划准、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农田。最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73.70公顷(10105.00亩),完成上级下达673.70公顷任务。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要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础。
五、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
(一)土地用途分区调整
为科学指导土地利用、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严格控制土地用途转变,根据调整后的各项规划指标及用地布局适当调整土地用途分区,保证土地用途管制的实施。
1、基本农田保护区
指为主要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面积673.7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4.75%。
2、一般农地区
指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面积321.3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2.27%。
3、林业用地区
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总面积12221.3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86.18%。
4、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及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面积92.0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65%。
6、独立工矿区
指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之外的工业企业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调整后本区面积0.0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00%。
7、风景旅游用地区
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观赏风景、休憩、娱乐、文化休闲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面积0.0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00%。
(二)建筑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
根据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和用途规划的调整结果,调整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按照不同的管制措施,强化土地利用的空间管理功能。
1、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规划期末,调整后该区面积92.0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65%。
2、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调整后该区面积176.2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24%。
3、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本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调整后该区面积13898.64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98.00%。
4、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调整后该区面积14.84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10 %。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规划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推行违法惩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规划实施监督纳入日常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保障规划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对违反规划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处分。
(二)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以提高耕地产能为目标,总结地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实现“藏粮于地”。
(三)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以二次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为基础,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多规合一”。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严禁随意侵占或破坏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
(四)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草地等转为建设用地,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可续发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协调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全面做好保护和修复,促进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五)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统筹安排、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图层。做好质量核查,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保持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
(六)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建设
进一步协调研究相关标准的衔接统一,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修改制度,完善编制和审批程序,严格实施管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
附件
附表1 泰宁县大田乡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年)
单位:公顷、%
地类 |
面积 |
占土地总面积比重 |
||
农用地 |
耕地 |
814.19 |
5.74 |
|
园地 |
138.15 |
0.97 |
||
林地 |
12221.48 |
86.18 |
||
草地 |
0.0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275.79 |
1.94 |
||
总计 |
13449.61 |
94.84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市 |
0.00 |
0.00 |
建制镇 |
2.65 |
0.02 |
||
农村居民点 |
88.11 |
0.62 |
||
采矿用地 |
0.89 |
0.01 |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0.00 |
0.00 |
||
小计 |
91.65 |
0.65 |
||
交通水利用地 |
308.72 |
2.18 |
||
其他建设用地 |
0.84 |
0.01 |
||
总计 |
401.21 |
2.83 |
||
未利用地 |
水域 |
90.99 |
0.64 |
|
滩涂沼泽 |
4.84 |
0.03 |
||
自然保留地 |
234.95 |
1.66 |
||
总计 |
330.78 |
2.33 |
||
土地总面积 |
14181.60 |
100.00 |
注:数据来源于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附表2 泰宁县大田乡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指标 |
原规划 2020年 |
2014年 |
调整后 2020年 |
指标属性 |
一、总量指标 |
|
|||
耕地保有量 |
770.30 |
814.19 |
785.33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面积 |
695.70 |
711.48 |
673.70 |
约束性 |
园地面积 |
76.00 |
138.15 |
135.00 |
预期性 |
林地面积 |
12250.00 |
12221.48 |
12221.33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350.00 |
401.21 |
403.33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112.26 |
91.65 |
92.00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0.89 |
3.54 |
20.00 |
预期性 |
交通、水利及其它用地规模 |
260.80 |
309.56 |
311.33 |
预期性 |
二、增量指标 |
|
|||
|
原规划 2006-2020年 |
调整后 2006-2020年 |
调整后 2015-2020年 |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80.00 |
105.00 |
17.0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80.00 |
94.67 |
15.33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10.00 |
20.67 |
15.00 |
约束性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51.50 |
65.33 |
14.67 |
约束性 |
三、效率指标 |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
110 |
110 |
110 |
约束性 |
附表3 泰宁县大田乡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1、能源 |
|
|
加油站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加气站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加压站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充电站、桩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城市燃气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LNG天然气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西气东输、三线工程、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天然气管道福建段(泰宁境内)干线支线及配套设施 |
新建 |
2010-2020 |
2、交通 |
|
|
泰宁经将乐、明溪、清流至连城高速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福建省海西高速公路网浦城至建宁联络线泰宁至建宁段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新增高速公路连接线及互通口 |
新建 |
2010-2020 |
三明市泰宁县省道205线邵泰交界至建宁水南公路改建工程(泰宁段)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X763线南会至下坊段公路改线 |
改建 |
2010-2020 |
交通战备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环大金湖生态旅游公路及扶贫基础设施工程 |
新建、改建 |
2010-2020 |
猫儿山、寨下大峡谷、上清溪等景区公路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县乡级公路改扩建 |
改扩建 |
2010-2020 |
泰宁县城镇道路完善提升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农村公路网提升改造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公路养护中心 |
新建 |
2010-2020 |
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及首末站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交通枢纽连接线道路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闽江航运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福建省航空护林站 |
新建 |
2010-2020 |
福建省警用航空服务中心 |
新建 |
2010-2020 |
福建省林用通航服务基地 |
新建 |
2010-2020 |
城镇桥梁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城乡健身步道、绿道工程、生态景观道路 |
新建 |
2010-2020 |
3、水利 |
|
|
中小型水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闽江流域(沙溪、金溪、尤溪)防洪堤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五江一溪”防洪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金溪流域防洪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闽江防洪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闽江防洪分洪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中小河流防洪分洪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金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
新建 |
2010-2020 |
杉溪流域干、支流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朱溪流域干、支流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金溪流域干、支流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闽江流域治理工程(三明段) |
新建 |
2010-2020 |
闽江上游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福建省重要独流入海河流重点河段防洪及生态治理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水库水源地及水资源保护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乡镇居民供水设施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 |
新建、改建 |
2010-2020 |
抗旱应急水源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雨水集蓄工程、蓄水池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应急水源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生态护岸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重点中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基层水利单位能力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三明原中央苏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4、电力 |
|
|
水电站、抽水蓄能发电站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风电场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光伏发电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35千伏输变电及改建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110千伏输变电及改建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220千伏输变电及改建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220千伏交流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500千伏交流工程(含福建与广东联网工程福建省内部分投资) |
新建 |
2010-2020 |
1000千伏交流工程(含福建与江西联网工程福建省内部分投资) |
新建 |
2010-2020 |
变电站、配电化站等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电力、通讯基站设施 |
新建 |
2010-2020 |
农村水电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城镇配电网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5、环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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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大金湖景区上游 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国家级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示范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猫儿山国家森林 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天然林保护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战略性林木资源储备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闽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
新建 |
2010-2020 |
水源地保护及环境综合整治内源污染控制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6、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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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全域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大金湖国际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天下泰宁》文化主题园 |
新建 |
2010-2020 |
“空中看泰宁”直升机游览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金山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三明泰宁旅游休闲综合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景区休闲旅游配套服务设施设施 |
新建 |
2010-2020 |
福建省“百镇千村”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含福建省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客家文化旅游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红色文化旅游提升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旅游特色街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福建省旅游集散和服务中心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福建省智慧旅游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鸟趣金湖”项目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茶香金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寨下至金湖景区休闲步道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7、其他 |
|
|
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山泉水、地下水开发 |
新建 |
2010-2020 |
精准扶贫及异地搬迁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
新建 |
2010-2020 |
地质灾害、项目等搬迁安置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三明市泰宁大金湖怡养中心, |
新建 |
2010-2020 |
城乡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楼堂 |
新建 |
2010-2020 |
病原学监测基础 设施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泰宁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乡村两级避灾点 |
新建 |
2010-2020 |
储备粮库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及校舍改造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排水管道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供水管网建设及老旧管网改造 |
新建 |
2010-2020 |
内河整治 |
新建 |
2010-2020 |
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新建、扩改建 |
2010-2020 |
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城乡垃圾收运、处理及填埋项目 (含垃圾清洁焚烧) |
新建 |
2010-2020 |
畜禽无害化处理 |
新建 |
2010-2020 |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
新建 |
2010-2020 |
消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福建监狱布局调整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福建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增容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司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区域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福建气象监测预警服务体系 |
新建 |
2010-2020 |
矿区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 |
新建 |
2010-2020 |
宗教、殡葬、慈善用地 |
新建 |
2010-2020 |
特殊用地、军事用地 |
新建 |
2010-2020 |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5号)中所有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中所有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其他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附表4 泰宁县大田乡土地用途分区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公顷、%
用途区 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面积 |
占土地总 面积比例 |
面积 |
占土地总 面积比例 |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695.70 |
4.91 |
673.70 |
4.75 |
一般农地区 |
330.23 |
2.33 |
321.36 |
2.27 |
林业用地区 |
12281.17 |
86.60 |
12221.33 |
86.18 |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
111.39 |
0.79 |
92.00 |
0.65 |
独立工矿区 |
0.89 |
0.01 |
0.00 |
0.00 |
风景旅游用地区 |
1.27 |
0.01 |
0.00 |
0.00 |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
14.84 |
0.10 |
14.84 |
0.10 |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
0.00 |
0.00 |
0.00 |
0.00 |
附表5 泰宁县大田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公顷,%
名称 |
允许建设区 |
有条件建设区 |
限制建设区 |
禁止建设区 |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
调整前 |
112.27 |
0.79 |
24.34 |
0.17 |
14030.23 |
98.93 |
14.84 |
0.10 |
调整后 |
92.00 |
0.65 |
176.20 |
1.24 |
13898.64 |
98.00 |
14.84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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