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关于泰宁县5A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生态停车场工程审核意见的函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3-11-15 16:32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5A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生态停车场工程经我委审核研究,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选址与性质

经核实泰宁县5A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生态停车场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选址位于泰宁县杉城镇南会村,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项目性质属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泰宁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管理规划》的要求。审同意以上项目选址方案,同意上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项目总用地面积47638.5平方米,规划设置小车停车位623个,大巴停车位87个。建设内容为水塘清淤泥换填38361.4立方米,新建沥青路面20029.7平方米、透水砼路面11441.9平方米、预制混凝土板路面1379.7平方米、人行道1704.3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挡墙、给排水、消防、电气、园路、候车廊架、公共卫生间、智能化、绿化等工程,总投资6369.4万元。

项目严格按照审核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和规模。

三、结论

该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低,同意项目选址

 

 

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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