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关于泰宁县5A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南会滨水公园工程审核意见的函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3-11-20 16:28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5A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南会滨水公园工程项目经我委审核研究,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选址与性质

经核实泰宁县5A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南会滨水公园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址位于泰宁县杉城镇南会村,在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范围、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项目性质属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泰宁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管理规划》的要求。审同意以上项目选址方案,同意上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泰宁县5A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南会滨水公园工程,项目位于泰宁县杉城镇南会村。占地面积2.8848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内部道路2条、公园绿化、路灯、夜景、景观等。项目总投资3014万元。

项目严格按照审核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和规模。

三、结论

该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低,同意项目选址

 

 

 

泰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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