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十条纪律要求
来源:金湖先锋 时间:2021-09-10 17:52

  为进一步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选风选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日前,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十条换届工作纪律要求:

  ★严禁在选举期间随意迁移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严禁“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作出不切实际竞选承诺等扰乱换届工作;

  ★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严禁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

  ★严禁在换届选举中请选民、党员吃喝玩乐,向选民、党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和各种礼品;

  ★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严禁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职权或工作之便影响干扰换届选举;

  ★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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