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3年县级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通知
来源:泰宁县消防大队 时间:2023-04-11 11:28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泰宁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根据我县单位变化情况,按照属地管辖与分级管辖相结合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和《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福建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闽政办〔2013〕139号)规定,经研究确定泰宁县途程商务酒店(华鑫酒店)等60家单位为2023年度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泰宁县博物馆等2家单位为2023年度县级火灾高危单位,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实施监管。

  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福建省消防条例》要求的职责和分工,对辖区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抽查,督促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有关单位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标准设置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的畅通,组织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及时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火灾高危单位应当落实更加严格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评估报告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2023年度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 2023年度县级火灾高危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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