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完成反馈
时间:2026-03-10 15:00

  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1月28日,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三组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开展了交叉巡察,县委巡察组对县委宣传部(社科联、文联、文明办)、政法委(县司法局)、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县审计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科协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及“回头看”。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工作于3月10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向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及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察反馈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本轮巡察县直单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有效发挥政治监督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任务。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主要有:有的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履行职责存在薄弱环节,担当作为不够主动;有的财务制度执行刚性不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有的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有的推进整改工作不够严实,问题整改不彻底等等。

  反馈要求,各巡察党组织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巡察整改行动自觉,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所有反馈问题见底清零、整改到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拿出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巡视巡察、纪检、组织、审计等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日常工作、长远发展深度融合,实现巡察整改从“点上突破”到“面上提升”。

  反馈要求,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负起日常监督责任,认真指导被巡察党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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