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要求,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30日,对县委办、人大机关、政府办、政协机关、旅委会、杉城镇胜一村、民主村、水南村、南会村,上青乡东山村,大田乡大田村、北斗村,下渠镇大湖村、渠口村、大坑村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及对村巡察“回头看”。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及对村巡察“回头看”反馈工作于12月16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向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及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察反馈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本轮巡察县直单位和对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坚持政治定位,紧盯职能责任,较好地完成了任务。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主要有:有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风险存在差距;有的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有的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有的个别问题整改存在偏差、长效机制不健全等等。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反馈问题见底清零。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推进、督促检查。要坚持系统观念,把整改成果用制度固化,做到既促进问题根本解决,又推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反馈要求,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负起日常监督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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