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泰宁县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5-08-08 17:3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要求,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5月21日,县委组织3个巡察组分别对统战部、民政人社局、城建交通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馆、党史方志室、招商服务中心、团县委、妇联、工商联、侨联等1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并开展了全县殡葬领域专项巡察。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于8月8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向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及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察反馈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本轮巡察县直单位,坚持政治定位,着眼改革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任务。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主要有: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立足职责使命,为民服务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存在廉洁风险;有的党建工作存在短板,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有的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制度建设不及时等等。

  反馈要求各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紧扣时间节点,精心组织部署,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把整改成果用制度固化,做到既促进问题根本解决,又推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反馈要求,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负起日常监督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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