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泰宁县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5-03-31 15:0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要求,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16日,县委组织3个巡察组分别对县教育局党组、工信局党组、工业园区党工委、总医院党委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第六轮巡察。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于3月31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向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及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察反馈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本轮巡察县直单位,坚持政治定位,着眼改革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任务。但巡察也发现了一批事关高质量发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有差距,履行职责使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存在短板;有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洁风险;有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有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成果运用效果不明显等等。

  反馈要求各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在思想上深刻反思,对照职责找差距。要深化标本兼治,逐一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全面推进整改,坚持举一反三,从健全和完善制度入手,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反馈要求,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负起日常监督责任,巡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能,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落实“地毯式”整改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增强以巡促改促建促治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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