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11日至28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狠抓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推进落实
县总工会党组把整改落实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县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研判制定《中共泰宁县总工会党组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总工会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及分解整改台账,将责任细化到人,明确工作任务。并在第一时间通过党内文件的形式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县总党组书记的表态发言转发至各部室和下属单位,认真组织传达学习。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各责任部室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确保发挥出巡察“利剑”作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巡察整改工作夯实了基础,确保压实责任、整改到位。
(三)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认真修订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同时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全面强化制度执行和日常监管,切实发挥制度约束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常态、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五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市总工会全会精神等。二是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学习的“第一议题”。
(2)学习研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泰宁县总工会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二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表,每次学习安排2名人员作重点发言。
(3)学用脱节现象仍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24年4月16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省总工会十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市总工会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提出我县贯彻意见。
2.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够有力
(1)女职工工作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24年4月17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女职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女职工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调查研究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已制定下发《泰宁县总工会关于落实机关干部职工赴基层蹲点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确定1项蹲点工作重点调研课题。
(3)安全生产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已制定下发《泰宁县总工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群众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5月29日联合有关部门深入燃气公司开展检查。
3.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1)学习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相关人员已重新撰写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7篇。二是制定印发《中共泰宁县总工会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党史学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
(2)检视剖析问题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4月16日党组会议已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在4月26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深刻查摆剖析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3)存在网络抄袭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相关人员已重新撰写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材料。二是相关人员已作出书面检查,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已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抄袭现象。
4.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力度,积极下基层指导动员企业组建工会,做到应建尽建。二是已对全县各乡镇及县工业园区企业数量及工会组建情况进行摸排,了解掌握全县非公企业现状和工会组建情况。三是联合工业园区管委会,深入龙湖工业园区企业走访调研,目前龙湖工业园区企业已组建工会5家。
5.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5月17日在县总工会三楼会议室召开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推进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的分管负责人就如何更好地推进“一函两书”工作分别作指导发言,切实将维权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组织法律志愿者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给群众职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2场次,为职工解答疑难问题,引导他们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程日程,上半年已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
(2)阵地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泰宁工友”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公开栏等媒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7.职工培训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3年12月已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共计40余名学员参与培训。二是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加大对“求学圆梦行动”、“八闽工匠学堂”宣传力度,鼓励和帮助农民工提升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劳动者大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有差距
(1)部分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紧紧围绕县委和党组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三争”行动,多次赴国家部委和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情况和沟通汇报工作。
(2)文风不正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范机关公文管理,建立健全文稿审核机制。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改进文风、转变作风,破除形式主义,要求各部(室)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公文处理各环节职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层层把关要求,不断提高文件文稿质量。
(3)以白头文件代替红头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已组织单位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公文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发文管理,建立健全文件审批和报备制度。
9.干部作风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相关人员已作出书面检查,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6月5日,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秀琦在党组会议上重申本单位的纪律跟规定。
10.公务接待不规范
(1)跨年度报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已组织办公室及财务加强对相关财务制度的学习,确保每一笔报销符合程序规定。
(2)陪餐人员超人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相关人员已作出书面检查,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学习《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 泰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按照规定控制陪餐人数、报支接待费用。
(3)菜单无经办人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已组织办公室、财务等相关人员加强对《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 泰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学习,严格按规范进行公务接待。
11.会计基础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财务部、办公室已补齐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和办公楼零星修缮的验收单。二是经审办、财务部及办公室人员对2020年来本单位牵涉到资产管理及资产修缮的事项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三是党组已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2.资产管理不到位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制定《泰宁县总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二是重新开会研究闲置车库租赁给邹某的事项。
(2)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已组织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2009〕39号),及时按要求使用专项资金,避免资金闲置。
(3)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3年7月份已要求石辋村将30万元补助资金收回。二是严格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2009〕39号)文件精神使用专项资金。
(4)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挂“其他应收款-往来款项”中的互济互助金1600元已于2023年11月30#凭证转作“其他支出”;挂“其他应收款-往来款项”中的财政住房基金8527.08元已于2023年11月30#凭证转作“其他行政支出”。二是党组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3.超范围支出费用
(1)超范围慰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24年两节慰问,县总工会严格按照《福建省地方工会一般性慰问若干规定》(闽工办〔2018〕61号)文件精神开展慰问活动。二是上报单位朱口镇政府已做出说明。
(2)超范围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相关人员已缴交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经费220元。二是已组织学习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意见》(泰委组〔2019〕综15号)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4.政府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重新修订《泰宁县总工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使本单位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二是已指定了解、熟悉、掌握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购方式以及具体的操作环节的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三是严格按照党组工作规则、议事决策制度,将重要事项需纳入党组会研究通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5.党建主体责任有缺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制定好总工会党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上半年已研究1次党建工作,建立了党建工作三项清单。
16.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1)党员档案归档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相关人员补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公示情况登记表、党委同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批复以及预备期内的思想汇报。二是支部已组织学习最新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2)主题党日活动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二是支部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管理制度,规范、严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各项工作布置好、落实好,按要求规范活动材料。2024年截至目前,已召开“三会一课”19次。
1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批评缺少“辣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体党员实事求是,严肃指出批评对象存在的问题,做到有“辣味”,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县总工会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组织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的审核。
18.执行议事规定不严格
(1)“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记录,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发言和决定等事项如实完整进行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2)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24年党组会议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会上对决策充分讨论,班子成员逐个发表意见并表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3)回避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回避制度。党组会在讨论涉及本人及其亲属利益的事项时,严格按规定执行回避。二是已组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文件精神。
19.干部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国法。二是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情况管理,抓好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部室干部职工已分层签定《干部日常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管。
20.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1)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制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已专题研究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对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2)廉政风险防范“堤坝”尚未筑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县总工会针对不同层面,不同岗位党员干部面临的廉政风险,突出教育重点,创新教育方法,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二是已重新梳理各部室党风廉政和履职风险点、风险表现形式、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防控,层层落实防控责任。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动态监督管理,上半年已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警示教育内容“不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开展两期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
(4)廉政谈话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组织学习《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上半年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人次。
(5)述责述廉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24年2月1日召开述责述廉会议,述责述廉对象围绕主要内容,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21.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严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组织起草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部室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销号制”,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已进一步加强与村级工会的沟通联系,深入村级工会开展工作指导,推动村级工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移交涉及处、科级干部的信访反映0人0件,移交线索0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县总工会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工作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下一步,将持续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松懈心理”。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三)深化巩固成果运用。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产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聚焦县委深化“勇担当、促攻坚、建新功”专项行动,聚力真抓实干等具体实践中去,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832335;通信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开泰路7号,邮政编码:354400;电子邮箱:tnxzghbgs@163.com。
中共泰宁县总工会党组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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