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开善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3-11-08 15:0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开善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完成巡察整改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乡党委始终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抓落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完成巡察整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用好整改成果,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一是全面深化思想认识。反馈会后,乡党委立即组织全乡干部职工领会县委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县委巡察二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深刻反思,立即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现阶段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反馈结束后,乡党委立即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整改工作格局。9月6日,乡党委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深落细落到位。

  三是全面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对照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清单,逐一剖析问题根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印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开善乡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定期反馈整改进度,高质高速高效地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全面推进成果转化。按照“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可量化、可检查”的原则,坚持把“当下改”举措和“长久立”机制相结合,着力从体制机制上补齐工作短板,从严抓好制度执行,推动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为开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缺乏应有自觉性和主动性。

  (1)关于学习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一是不断提高学习站位。重新梳理2023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加大学习研讨力度,做好人员交流发言安排。2023年1月至10月,共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其中学习研讨15次,撰写交流发言材料34篇。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8月14日组织乡党政班子再次学习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文件精神。2023年5月至10月召开党委(扩大)会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13次。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一是2023年9月4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2023年9月7日,乡党委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2022年发生涉林案件,林业局执法队已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处罚,需要移交案件已移送至森林公安,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及补植。三是2023年9月26日,林业站通过圩日、护林员入户、粘贴宣传标语、各村LED屏幕等开展野生动植物、合法使用林地等政策法规开展宣传工作。四是2023年9月至10月,林业站工作人员共开展2次巡查工作,护林员深入各片区开展巡逻检查并入户宣传,各片区内未存在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使用林地等行为。五是通过踩街、宣传日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线下方式向村民宣传河长制工作7次,2023年累计推送河长制相关信息6篇,其中被e三明采用1篇,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采用3篇,水清三明采用1篇。六是开展常态化巡察。2023年河道管护员严格落实每日一巡工作任务,累计开展巡查3800余次,乡河长办、振兴办、纪委累计开展联合督查12次,发出督查通报12期,拆除河道拦网10余处。

  2.关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破解发展难题、推进协调发展方面还有欠缺的问题

  (3)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乡党委主持召开高质量发展超越工作专题会议3次,研究部署项目谋划争取、招商引资、企业培育、项目进度等事宜;按照2022年招商考评方案,完成招商引资奖惩兑现,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重要依据,进一步提振了全乡领导干部的招商干劲,同时制定下发2023年招商考评方案。二是狠抓项目谋划。谋划山海协作合作项目19个,其中2024年有望落地项目8个;谋划国铁合作项目、事项2 个,其中开善乡九峰山红糖深加工项目正在积极争取国铁150万资金支持;谋划沪明合作项目3个;谋划2024年重点项目29个,项目前期正在抓紧推进中。乡主要领导赴省水利厅、省海洋渔业厅、福建省国家甘蔗研究中心、市农业局对接争取项目4个,已争取到资金480万元。三是加速企业培育。通过政策宣传和实地走访,完成新增服务业入规1家(福惠通),同时,完成商贸企业农旺(福建)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材料提交,预计2024年1月入规。截至目前,我乡电商、招商引资等工作排名全县中上游。

  (4)关于特色产业潜力挖掘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提高发展质量。针对我乡红糖、黄花菜、观赏鱼等产业发展情况,重新制定出台2023年特色产业发展方案。二是提升发展速度。今年来,积极向国铁集团、县苏区办等有关上级部门申请国铁对口帮扶、山海协作等项目资金用于红糖厂房建设。目前,厂房建设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红糖SC认证,预计12月份完成,将成为该领域在全市认证的第2家红糖生产企业。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池潭南阳岗、洋坑、余源等村部分挡墙、水泥路等基础设施项目验收工作,除1500米水沟外,其余项目内容已完成验收,预计年底前项目全部完工。三是增强发展优势。大力支持竹荪、锥栗、玉米制种等产业发展,鼓励致富带头人发展黄花菜,种植50余亩。对岩坑、洋坑等地的甘蔗种植进行产业补助,已为5户种植户补助15000元。成立6家水稻制种专业合作社,坚持“烟叶+制种”种植模式,带动全乡200余户种植水稻制种2800余亩,亩均收入3~4千元,烟叶种植5360余亩,户均增收1.7万余元,实现丰产增收。

  (5)关于产业支撑不强的问题。

  一是做深前期。完成《开善乡招商引资工作考评方案》制定,成立5个招商工作组,由各自组长负责各组招商,年底依据招商情况进行奖惩。同时,根据乡地理位置、资源优势,谋划抽水蓄能等亿元以上招商项目3个。二是强化宣传。制定招商手册,通过乡贤推介,成功回引乡贤投资九峰山红糖深加工项目,项目有望年底投产;通过产业链招商,成功引进宗教民俗文化用纸项目落户池潭。三是主动对接。通过招商宣传,成功邀请到福州智能水表等企业到池潭考察中耀科技厂房、法尔曼、80影视小镇等项目。截至目前,已开展招商引资活动22场次,落地项目9个,签约项目3个,在谈项目8个,其中,“鲜烤笋”产业化项目已签约,良储活性炭项目已落户丰元工业园区。

  3.关于为民服务保障不够到位的问题

  (6)关于惠民政策落实存在疏漏的问题。

  各村协助完成6份未发放人员林权协议签订工作,并根据协议签订情况发放相对应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开善乡2017-2021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发放率为94.49%,发放率排名在全县中上位置。

  (7)关于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一是2023年8月17日,开展饮水管护员知识技能培训会议,明确管护职责,落实管护员责任,杜绝因管护不到位造成供水不足等问题。二是2023年8月以来,对水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4次,未发现水质浑浊不达标等问题。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该项目能够完善解决因供水管道不合格,滤料不足造成水质浑浊等影响饮水安全的问题,同时能够集中保障供应集镇周围6个村饮水问题。

  (8)关于“两违”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3年10月31日组织乡、村干部组织学习《开善乡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二是2023年9月27日下村发放房屋安全宣传页500余份,以短信形式向村民发布耕地保护红线禁令信息,结合下村日发放耕地保护宣传单200余份,向村民普及“两违”整治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三是及时组织乡、村两级督促小组对村庄主干道进行巡查,未发现违规建房问题。

  (9)关于农村人居环境亟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2023年8月以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8次以上卫生大扫除行动,特别对儒坊、洋坑、池潭等村进行人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加大力度对公厕、河网、背街小巷、卫生死角等进行集中清理;对肖坑、余上等村在建项目的建筑垃圾、堆料等加强管控,督促现场负责人及时清运、摆放整齐有序,确保不占道、不污染周边卫生环境;对乡集镇周边商户落实门前三包措施开展不定期检查,共处理车辆乱停放问题20余个,占道经营问题10余个,杂物乱堆放问题20余个,对商户业主进行提醒,组织志愿者、村干部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实现集镇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二是发挥督查效能。2023年8月以来,共开展人居环境督查5次,对洋坑、余上、余源三个村的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1次,实现10个村督查全覆盖,累计通报人居环境问题50余个,解决共性顽固问题10余个,推动各村人居环境质量稳步提高。三是扎实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将“环境整治·洁美家园”“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文明创建有你有我”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列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年度计划表,2023年8月30日,1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年度计划已全部完成上墙。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组织村民加入,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改善村民卫生习惯,转变村民观念,提升环境卫生意识。截至目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20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1次。2023年9月27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以“清沟扫地摆整齐 清清爽爽过中秋”为主题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文明实践活动,清扫各村卫生,规范摆放房前屋后日常物件、建筑材料等,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消除安全隐患,推进人居环境安全有序。

  4.关于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力度不足的问题

  (10)关于脱贫攻坚后续跟进乏力的问题。

  一是深化池潭、洋坑、余源、儒坊等村跨村联建“项目共谋、产业共育、设施共建、治理共为、服务共推”等“五共”措施,今年在6家水稻制种专业合作社和大户带动下,全乡共有15户脱贫户发展烟叶种植,31户脱贫户发展水稻种植,5户脱贫户发展甘蔗种植,户均增收6000元至7000元左右。洋坑村红糖加工厂、墩上村豆腐皮厂建成投产后将吸纳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二是2023年8月底已完成各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换届材料已进行归档处理。三是已制定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办法,支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6万元为20户脱贫户用于产业补助;并在2023年8月24日,上报一批有流转交易需求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计划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平台进行流转。

  (11)关于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问题。

  一是加快项目进展。余源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完成审计验收和资金拨付,正督促余源村对项目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及时上交乡振兴办和经管站保管。二是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6月28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了《关于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通知》(闽委衣办 (2023] 15号) 及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福建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案例等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性及相关资金使用规范性的认识。三是加紧自我查摆。2023年9月中旬召开全乡乡村振兴工作专题会议,部署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对全乡项目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项目材料保存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检视剖析,针对2020年以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项目材料按照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档案整理要求,逐一对照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整改,确保项目材料准确无误、完整规范。

  (12)关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匮乏的问题。

  一是加强阵地管理,完善文化活动场所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安排志愿服务队责任人轮流值班、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安排两委干部轮流值班,在实践所(站)门口显著位置粘贴开放时间表。新建洋坑、余上休闲小广场两处,完成儒坊休闲广场亮化及用电建设。并于2023年8月15日、8月30日、9月15日、10月18日分别对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放情况进行督查,查看值班记录。二是实践活动开展常态化围绕实践活动中心五大内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文明实践活动10场,志愿三明服务平台发布志愿服务活动6次,开展政策入户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80余次。通过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讲文明树新风的意识,提升群众的文明素养,营造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群众的精神需求得到满足。三是丰富乡村两级文化活动。2023年9月21日组织老年人广场舞队伍参加县里老人年健身运动会并获得较好名次,练习期间吸引周边群众的参与加入。2023年10月16日中国铁路文工团送戏下乡在我乡开展“勇当火车头 先行作贡献”助力泰宁振兴发展慰问演出,为广大干部群众送上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文化盛宴。2023年10月22日在池潭村举办“音为时光”复古音乐节以及开善乡首届老年人健身运动会,丰富广大群众精神生活。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2023年完成电影放映90余场,观影人数达3500余人次。充分利用活动举办和传统节假日等机会,积极开展文傩、独木漂、舞龙、打糍粑等非遗项目和传统技艺表演。全年开放池潭村“水运年华”记忆馆为群众提供不同的休闲文化场所,2023年在展馆中共进行讲解70余场,接待参观人员1200人次。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13)关于乡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不断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学习。2023年9月22日在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论述摘编》之“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责任”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知识的学习,压实工作责任,并按照要求已重新撰写2022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二是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2023年6月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和研讨,学习成员进一步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和高度重视。三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建立“天地泰宁”“抖音视频”信息三审制登记台账,对全年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把关,目前不存在“复审”和“终审”为同一人的情况;定期召开信息季度例会,2023年8月10日在全乡上半年工作会议上通报了各站办所和个人信息1月至7月的完成情况和采用情况;2023年9月21日晚召开信息工作例会,对8月的信息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组织信息员重新学习了《开善乡2023年信息报道工作考评方案》文件内容;2023年10月12日召开信息工作例会,对9月的信息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并加大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督查力度。2023年9月20日向县委宣传部提交了《开善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问题清单》;分别于2023年9月14日、2023年10月18日联合乡党政办、纪委、乡村振兴办对全乡10个行政村开展环境卫生、意识形态阵地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和开展整改;2023年10月13日联合组织室对儒坊、余上、洋坑、墩上等村的主题教育宣传氛围营造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2023年10月25日-26日联合乡组织室、纪委、民政办对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并要求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到位。集镇路灯栏杆展示架过时老旧宣传内容已撤除。2023年9月10月共更换旧的户外广告1处、新增“三个不要忘记”主题宣传户外广告1处、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户外广告6处、横幅12条、海报3张;联合办公室进行中秋国庆节氛围营造,制作横幅3条,布置红旗8面、LED屏幕11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存的问题

  (14)关于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文件会议报备审批制度,按照初审、复审、终审程序发文,坚决杜绝照搬照拆现象。二是已结合本乡实际情况针对林长制重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15)关于推动文山会海精简不力的问题。

  一是2022年党委发文45件,同比下降66%。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委(扩大)会25次、党委会11次,同比下降2%、35%,无一般性的业务工作汇报议题。二是通过开会、通知等形式传达精神、部署工作,今年来组织村书记召开各类合并会议13次,无精神传达类、常规工作部署类发文。三是2023年8月14日在党委(扩大)会上学习《中共开善乡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开善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泰开委〔2019〕31号文件精神。

  7.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6)关于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问题予以立案,给予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收回违规发放补贴。三是2023年10月20日,组织10个村干部开展“开善乡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明晰各项津补贴发放范围和额度上限,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对各村2018年以来发放的补贴进行全面排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17)关于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问题。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人员予以立案。二是追回违纪款。已将虚开发票套取的资金追回。强化学习教育。2023年10月20日,组织10个村干部开展“开善乡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培训会”,严格防范各类风险,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8)关于公务接待管控不严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8月15日,组织乡党政办、财政所等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学习《泰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提高工作人员公务接待水平,并严肃接待纪律。二是专人负责。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务接待,认真检查来函,强化与财务的对接,严格把关预算、报销等程序。三是强化整改。对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存在问题。

  8.关于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19)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2023年8月15日,组织乡党政办、政府会计、财政所等相关工作人员学习采购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和程序。二是已对广告商进行询价,并选定签订合同。

  (20)关于发票金额涂改未作废的问题。

  2023年9月,对涂改凭证按规定作废,重新开具记账凭证替换原凭证;对涂改金额发票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替换原有发票。二是2023年10月18日,组织乡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学习会,认真学习会计基础知识,提高乡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21)关于报销凭证附件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已及时补齐经办人、审核人的签字。二是已开具发票,并附到账本中,已附相关文件。三是2023年茶叶、办公用品等领用严格落实领用制度。

  (22)关于违规白条支付的问题。

  一是2023年8月25日,已组织乡经管、各村财务人员共计13人开展村级财务业务培训会,明确杜绝白条支付,做到以正式发票为支付依据。二是按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层层审核把关,今年来未出现违规白条支付问题。

  (23)关于会计账务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经核实原先已进行了账务处理,现对此进行了情况说明。二是已与财政局核对科目余额表预算外存款与乡财政预算外收支表余额,针对差额已进行调平处理。三是2023年10月18日,组织乡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学习会,认真学习会计基础知识,提高了乡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24)关于工会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10月13日组织工会委员会成员开展业务培训会,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文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工会活动开展、经费申请使用程序。二是强化制度落实。2023年8月30日制定了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对2023年度工会工作经费进行规划统筹。同时做好工会2022年度工会收支决算表及2023年度工会收支预算表并报送县总工会。三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2023年10月10日,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2处。对中秋、国庆节日慰问经费使用情况及对公支付账号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9.关于集体“三资”管理存在弱项的问题

  (25)关于资产资源底册不清的问题。

  一是2023年10月已对全乡10个村固定资产、村集体经济资源情况开展自查工作,梳理完成10个村固定资产、村集体经济资源台账。二是每月23日前完成“三资”点题整治月度小结及报表,并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26)关于集体林地使用费收缴不到位的问题。

  已收回集体林地使用费,对于部分存有争议的,正积极沟通。

  10.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7)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集镇管理市场化运作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进行成本核算,合同价款合理,已于2023年3月重新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二是每季度由河长办、路长办、村建站对开善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服务事项开展专项考核,2023年8月以来共督查6次,以考核情况作为绩效发放依据。

  (28)关于项目合同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已对施工合同时间倒挂做出情况说明。二是已追回多付工程款。三是2023年10月31日,乡村建站已组织各村书记学习《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办规[2023]9号)《开善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各村今后所有项目需经村建站审核后再支付尾款,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工程建设行为。

  (29)关于竣工未按规定委托审计的问题。

  一是已查阅未送审项目名称,因项目均已完成结算,举一反三,下一步将加强结算审核把关,针对3万以上所有参与招标项目按照预审结算工作要求对项目进行预结算审核,未经评审,不得进行招标及办理工程结算。二是对未按规定委托助库中的助审机构评审,已查阅对应审计公司资质,符合当时审计资质要求,举一反三,下一步严格按照《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办规[2023]9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三是10月31日,组织相关站所及村级干部学习《泰宁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泰政办规〔2023〕9号文件,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对照2023年项目进行自查,项目均按要求送审。

  (30)关于未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问题。

  一是2023年9月份已对现有的工程项目质保金进行自查,暂未发现未预留质保金的现象。二是2023年10月31日,组织各村干部开展“开善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学习会”,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

  (31)关于竣工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2023年10月31日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开展“开善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学习会”,加强对项目预结算审核把关力度。二是追回多个竣工结算多付工程款。三是对照2023年已实施项目进行自查,项目均按要求送审,暂未发现多付工程款行为。同时,对各村原党支部书记开展批评教育谈话,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32)关于工程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经核实,实际签证断面与设计一致。部分节点签证断面图与现场不一致情况已予以说明。二是2023年10月31日,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对照2023年已实施项目进行自查,累计联合监理单位对在建工程现场监督5次,项目未出现断面与实际不一致问题。

  11.关于招投标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33)关于邀请无资质企业投标且中标的问题。

  一是2023年8月8日,与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同时也要求其强化对招标相关条例和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材料的把关。同时,举一反三,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及评委强化业务学习,进一步严格审查投标申请和投标人资格。二是2023年10月31日,组织相关站所及村级干部对《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开善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学习。三修订完善《开善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四是对照2023年已实施项目开展自查,暂未发现无资质企业投标及中标。

  (34)关于违规虚假招标的问题。

  一是经核实,池潭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附属工程和洋山村公厕工程有按照招标流程进行招标,项目确有实施。二是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招投标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招标、评标、投标等工作。三是2023年10月31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开善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同时就工程类违纪违法案例宣讲,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四是修订完善《开善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五是对照2023年已实施项目开展自查,暂未发现有违规虚假招标问题。

  (35)关于村两委参与投标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纪律意识,对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二是2023年10月31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开善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学习。三是修订完善《开善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四是对照2023年已实施项目开展自查,暂未发现村两委干部参与本村项目投标行为。

  (36)关于参建单位未执行回避制度的问题。

  一是2023年8月8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同时也要求其强化对招标相关条例和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招标要求的把关。二是2023年10月31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开善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同时就工程类违纪违法案例宣讲,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对照2023年已实施项目开展自查,目前未发现招标代理、施工、监理、审计单位实际控制人相同现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37)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做好查缺补漏。已补齐2021年、2022年全年党建工作总结。二是强化制度落实。今年已召开党委会对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召开4次支部书记联系会和开善乡2023年党建工作下半年工作部署会。三是强化监督检查。2023年9月11日,由乡纪委、党建办对各村“三会一课”、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各村,目前均已整改。四是强化人员培训。2023年7月6日,组织各村书记、组织委员开展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2023年8月10日、2023年9月8日和2023年10月7日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三会一课”制度。

  13.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38)关于党委议事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议题,贫困户慰问事项按照正常程序提交大会研究,根据县乡政策,危房改造施工完成之后上会研究,均符合补助相关规定。二是自查2023年会议议题,未有合并研究议题。三是2023年8月14日在党委(扩大)会上学习《中共开善乡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开善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泰开委〔2019〕31号文件精神,提高班子成员议题提交、规范议程意识。

  (39)关于村级党组织执行末位表态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文件学习。2023年9月8日,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召开组织委员例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议事决策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提高业务知识。二是加强督查检查。结合2023年9月11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开展支部书记末位表态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没有发现未执行末位表态相关情况。三是进行组织谈话。2023年10月18日,与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4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强化督促指导。2023年8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程进行再学习、再强调;同时形成指导机制,组织各包村领导、各村党建指导员到各村指导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召开程序、汇报材料进行把关指导,进一步确保程序规范、材料完整。二是强化自查自纠。对巡察发现的内业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对2021年以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材料规范。三是强化立行立改已补齐党史学习教育和2022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整改方案。四是强化追责问责2023年10月12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15.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的问题

  (41)关于党务村务公开内容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开展业务学习。2023年9月8日,召开9月份组织委员例会,组织集中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各村党支部组织委员业务能力。二是安排专人负责。2023年8月9日,乡党建办下发关于做好党务村务公开内容的工作提示,要求各村按照要求规范做好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并进一步明确各村由组织委员专门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内容的记录工作。三是加强督查检查。2023年9月11日,由乡党建办对各村党务村务公开记录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10个,并于2023年9月底均完成整改。四是加强业务指导。2023年8月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务村务公开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务村务公开的程序和内容。

  (42)关于“三会一课”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定期督查抓落实。2023年9月11日,由乡纪委、党建办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二是强化责任抓质量。2023年8月10日、2023年10月7日组织开展党建知识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提醒谈话抓纪律2023年10月19日,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各支部书记要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43)关于支部存档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业务学习。召开开善乡2023年档案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确保各村材料规范存档。二是开展业务督查。对各村“三会一课”和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开展集中督查,发现问题4个,并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16.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44)关于档案材料审核不严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对发展党员典型案例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组织人员对2021年以来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3个,2023年10月底均已完成整改。

  (45)关于近亲属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再次学习《泰宁县农村发展党员村干部近亲属报告制度(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各村支部书记业务能力。2023年8月10日和9月8日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泰宁县农村发展党员村干部近亲属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二是强化督查检查。组织党建干事对2023年新发展党员材料进行督查,发现问题1个,并限期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强化问责力度。及时对出现该问题的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强调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泰宁县农村发展党员村干部近亲属报告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如有近亲属需要及时报告,并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17.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46)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党建办指导各支部结合各村风俗文化、村情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二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为支部年老体弱和行动不便的党员开展送学上门服务及集中学习理论知识等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注重材料收集管理。2023年10月17日,对各村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和记录情况开展督查,发现问题部分村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不完整,缺少活动影像资料,并要求相关支部限期整改。

  18.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47)关于党费收据金额与公示不符的问题。

  一是加强审核。已完成党费补缴。二是加强督查。2023年9月15日,由乡党建工作人员对各支部第三季度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三是加强学习。2023年9月8日,组织召开各党支部组织委员例会,组织集中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48)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费收缴。2023年7月6日,组织各党支部11名组织委员开展业务培训,再次学习党费收缴业务知识,要求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做好各支部党费核定工作,并每季度按时足额收缴各支部党费。二是严肃监督问责。2023年9月25-27日,对各支部2021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开展督查,形成问题清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时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安排专门负责。由组织干事专门负责对各支部党费的收缴,确保各支部按时交纳党费。

  (49)关于党费公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党务培训。2023年9月8日,组织召开各党支部组织委员例会,组织集中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党费公示。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定要求,做好各支部党费的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均按照规定开展党费公示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2023年10月25日-26日,对各村党支部10月份党费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均能按时交纳党费。

  19.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50)关于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8月10日,组织乡组织干事进一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泰宁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规定,进一步明确股级干部任免的相关程序,提升业务水平。二是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泰宁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2021年股级干部公示表和发文进行修改,并长期坚持做好股级干部的任免工作。

  20.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51)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一是2023年8月11日,召开全乡干部职工大会再学习年度考核办法、干部管理制度,重申考勤纪律,提高思想认识。二是2023年1月5日,乡纪委已对便民服务中心干部开展批评教育谈话,并提醒其严格按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规定进行值班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行政服务大厅工作,实行排班制度,开展专项督查3次,今年来未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三是2023年8月以来由乡纪委、党政办突击抽查驻村工作3次,未发现有干部上班迟到、早退不请假、考勤未签到等现象。

  2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5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学习。2023年8月14日,组织班子成员9人召开学习会,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提升理论思想水平。二是严格制度落实。2023年1月5日,听取开善乡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并部署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9月1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2023年上半年开善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部署2023年下半年开善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时,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纳入村级党组织考核事项,年底将听取各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全面履行职责。乡党委书记、政府乡长带头履行职责,2023年8月以来,下村20余次开展调研,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督促党支部履职尽责。

  22.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严的问题

  (53)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严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学习。2023年8月10日,通过召开开善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切实把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紧压实,要求乡班子成员在年底前听取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二是规范廉政谈话制度。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修订<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行再学习,并强调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共对13位岗位调整干部、4名新入职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场次;指导乡党政班子开展干部日常廉政谈话8场81人次。三是加强业务自查自纠。巡察反馈以来,乡纪委已对2021年以来乡党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进行检查,并着重检查是否存在述责述廉主题不明、内容不全、问题不准、措施不实等内容,如有发现均退回重写。截至目前,乡党委班子述责述廉报告均已整改到位。

  2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54)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升业务水平。通过组织乡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会、理论知识学习会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审查调查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与运用,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工作实效。运用好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群、四个监督等平台,实现对全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全覆盖,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巡察反馈以来,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完成村务公开584项,事前公示101条,帮助群众解决民生诉求62项。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廉政意识。深入开展“一季一警示”活动,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场179人,其中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领域典型案例9起9人,通报2018年以来乡村两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22起22人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并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全乡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1场38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落实中央巡视、省委上一轮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24.关于履行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55)关于履行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履行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56个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全力抓好责任落实。二是召开党委会6次,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汇报,并研究部署下阶段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乡纪委根据巡察反馈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虚开发票套取资金、“两违”治理不到位等24个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并委托乡党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乡纪委对各责任单位巡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25.关于推动常态长效整改不够扎实的问题

  (56)关于推动常态长效整改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2023年8月15日组织村建、水利、农业、经管召开专题会,认真剖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根源所在。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督,8月以来对安全生态水系等项目开展督查30余次。二是10月底前对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完成“回头看”,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未发现反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党委书记亲自听取进展情况汇报。三是8月以来,乡纪委对目前正在实施的安全生态水系、池潭影视二期、洋坑小蔗红糖等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乡党委完善《开善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开善乡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开善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开善乡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严的主基调保障开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反思和集中整治存在的问题,持续加力、久久为功,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持续营造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是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改劲头不松、力量不散、力度不减,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已经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集中攻坚,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务求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深刻剖析制度性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突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立足长远,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彻底堵住漏洞,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制度机制执行落实到位。

  四是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以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聚焦重点领域,坚持纠树并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党风、转政风,肃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722649;通信地址:三明市泰宁县开善乡环乡路98号,邮政编码:354405;电子邮箱:fjtnksx@163.com。

  中共泰宁县开善乡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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