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2月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上青乡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提出的整改要求及建议明确具体,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上青乡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剖析、全面整改。将此次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将落实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并将其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思想建设落到实处。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2月14日,乡党委第一时间将巡察反馈会有关精神原原本本在党内印发通报,要求全乡各站(办)所、各村党支部深入学习领会,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对标对表,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县委巡察反馈会后,乡党委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制定出台《中共上青乡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上青乡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泰上委〔2023〕7号),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先后召开7次党委会和领导小组会议反馈整改落实进度,集中力量攻克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高质高速高效地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2月15日,乡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查摆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方向,达到了统一思想、改进工作、凝聚力量的目的,全力推动此次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坚持常态长效,把成果转化落到实处。始终将把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按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认真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自觉把巡察整改与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上青乡打造“生态产业化创新发展示范点、‘龙门里’文旅融合实践地、泰宁研学写生第一乡”发展定位,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为上青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实绩实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对上级重要会议、政策学习传达不够重视。如,2017—2022年,乡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停留在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未结合本乡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2021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未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充分落实学习制度。完善了《上青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8次,对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做专题学习研讨1次,并结合乡情实际,将贯彻意见列入班子重点工作推进表,以乡村振兴为抓手,着力优化提升文旅融合、研学写生、电商产业等重点工作。二是科学安排学习计划。根据要求,制定全年学习计划16期,确定每期重点交流人员2名以上,目前已安排学习5期,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等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同时将学习材料、发言材料和学习笔记梳理成册,为推动乡党委中心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和实操建议。
(2)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效不高。存在以读带学现象,部分班子成员交流发言简单应付,且2016年以来会议记录中参加人员只记“党委中心组成员”,未记录实际缺席人员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学习要求进一步深化。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根据学习计划安排,目前已完成5期中心组理论学习,均做到应学尽学,成员全部参与。按照“四个一”要求,通过对发言材料、学习笔记、出勤情况进行回头看,安排专人收集建设性意见,落实8项乡党委重点工作,有效提升学用结合成效。二是学习方式进一步拓展。采用集体学习、个人学习、调查研究、现场教学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切实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如新建集群智能化电烤烟房、修建农田水利设施、集镇文明创城整治、优化营商环境等。
2.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到位。基层党支部开展“亮承诺、晒成绩、评实效”活动不够到位,未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要求对党员开展主题教育情况进行评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月各党支部利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级文件精神;二是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于2023年2月底前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开展了民主评议。三是2023年1月13日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流程。
(4)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联系实际不够。2021年4月,乡党委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不够严肃,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在深处,6名党员干部学习研讨发言材料均为全文网络抄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全乡干部大会对全文网络抄袭的6名党员干部进行全乡通报,并提醒全乡干部要加强学习的主动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学习心得审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把关党员干部撰写的各类心得体会,截至目前,上交的10篇心得中,尚未发现网上拼凑、内容过于敷衍等现象。
3.履行职责使命、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
(5)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落实省委“三提三效”行动,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和县委“大招商、招好商”等重大政策成效不明显,2020年以来,上青乡五比五晒、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全县排名靠后。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配齐配强“抓大促高”、招商引资工作力量,成立上青乡项目工作专班,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各个项目都有专人对接并提供全程服务,及时梳理项目进度,精准沟通对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今年以来乡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开展2次招商活动,加快与有关项目的对接力度,同时立足上青优质茶叶种植优势,重点做好茶旅融合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兰康清洁化茶叶加工厂的建设进度,7月份建成投产。今年以来上青乡落地项目有上青乡兰康清洁化茶叶加工建设项目等7项工程项目,完成公泰茶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善清宴餐饮建设项目签约。下一步将持续跟进公泰茶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及善清宴餐饮建设项目落地进度。三是立足上青乡旅游、文化、生态等资源优势,持续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将文旅融合、全域化写生、森林康养、重大基础设施作为主攻方向,持续谋划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在谈项目有红藜科技小院建设项目、九龙潭景区提升项目等16个。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制定上青乡招商手册,积极推进“水墨山庄”、三地农旅小镇、上青集镇提升改造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6)水源地保护不到位。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源地保护文件精神不到位,部分水源地缺乏日常维护,影响正常供水。如,上青乡永兴村寺前哨坑水源地与东墘二组长坑水源地均已多年无人打理,无法正常供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向水利局争取资金7万余元实施崇际村岐坑新建水源工程,以解决村民反映水源供水量不足问题。该项目实施方案及初步预算已经编制完成,目前正在积极准备招投标。二是1月份对永兴村东乾、江边村江元及中心小学的源头水及末梢水进行采集并送到县疾控中心监测,确保水质达标。三是由乡主要领导带队对集镇及村级水源地进行4次全面巡查,督促水利站及时整改水源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管理员对慢滤池、清水池定期进行排淤、清洗。
(7)河长制工作开展不到位。乡党委未根据河长制工作要求,开展河道管护。如,2022年11月4日,巡察组实地走访发现,三地村未按规定办理河道清淤手续,就将清淤所得砂石用于3个村内项目建设(村部地面硬化、农旅小镇河道围墙砌砖、洋家溪峡谷沙滩越野车体验项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乡纪委对三地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落实村级河长制考核制度,认真履职。二是2023年1月至今,对河道开展全面巡查工作20余次,全面整治河道“四乱”、河道垃圾等问题10余起。三是充分发挥河道专管员作用,定时对河道进行横向纵向巡查,杜绝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4.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短板
(8)打造特色乡村品牌不到位。乡党委推动“豆香上青”品牌目标措施单一,力度不够。如,2017年以来,针对“豆香上青”品牌打造,制定了大豆种植推广计划,但是每年大豆种植面积均未完成计划指标,在2022年4月县开展“重点工作突破年”活动中,上青乡因大豆种植面积不足10亩被县政府通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我乡政府已于2023年5月22日出台印发了《种植黄豆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将650亩黄豆种植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并纳入村级年度考核指标,同时对种植黄豆的农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组织进行补助,种植面积达2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元,鼓励各主体规模化种植黄豆;二是完成腾福食品企业豆制品生产设备改进,生产线提质增效,年产量达到了900吨以上,促成腾福食品企业与“朴朴生鲜配送”签订合作协议,定期供应豆制品到平台货仓,年供货量达360吨;三是完成电商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配备人员进行直播带货,并且打造了“悠然半岭”抖音账号,进一步提高“上青游浆豆腐”品牌宣传力度。
(9)抓经济建设不够有力。乡党委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推动本地经济增长思路不宽。如,2022年上青乡计划争取的30个项目,目前仅到位12个,且争取资金相对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年以来乡主要领导多次赴省、市争取项目相关政策和资金,生成项目对接争取储备库,入库建档项目25个。目前上青村滑坡治理工程项目、三地村库区移民项目、三地村“一村一品”专业村(岩茶)项目、崇际村第六批传统古村落项目等重点项目已列入上级部门规划盘子。
(10)人居环境整治缺乏有效工作举措。针对省委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会议精神,乡党委缺乏清晰工作思路和有效工作举措,多个村庄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如,巡察组下村走访时发现,各个村都不同程度存在路边随意堆放垃圾、晾晒谷物的情况;崇际村崇化组、川里村、三南村露天垃圾池仍在使用未拆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上青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调整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乡农村人居环境部署会。二是4月底完成对崇际村崇化组、三南村、川里村露天垃圾池的拆除工作。三是利用圩日宣传,开展进村入户宣传200余人次,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性,同时与泰宁县闽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1-5月财政专项用于村庄清洁行动资金10万元,清理生活垃圾50余吨,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
(11)重建设轻管护现象明显。乡党委在乡村振兴项目工程建设上投入较多,但后期常态化管护不足,乡村振兴实效被“打折扣”。如,集镇共有16盏路灯不能正常工作,乡足球场围栏多处人为破坏,无人维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村建站已牵头完成上青乡辖区内公建基础设施的摸底及建档造册,做到底子清。二是村建站已安排技术人员对路灯、乡足球场围栏等损坏的基础设施进行修复。三是制定出台《上青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泰宁县上青乡乡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建项目的建后管护事宜,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护到位”的长效管护机制,对全乡公建基础设施管护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并由各村书记作为各村公建设施管护责任人。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
(12)相关材料不规范。如,有的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或仅一笔带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重新核查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缺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的要求班子成员及时添补。并组织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在召开全乡干部工作会议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同步安排部署。
(13)主动运用新媒体开展重大主题宣传的意识不强。如,部分党员干部极少通过微信朋友圈传播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主题宣传内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增强宣传意识。开展宣传工作培训2次,提升干部开展宣传工作的敏感性和实操能力,建立宣传工作群,及时收集安排宣发内容,督促各站所办、各村党员干部带头利用新媒体(天地泰宁、微信、抖音等)、线下载体(条幅、海报、展板、LED显示屏、智慧音响等)传播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主题宣传任务。二是完善宣传制度。采用“月例会、季通报、年总结”的形式,对各季度宣传情况进行通报公示。严格落实上级宣传安排、“三审制”和意识形态要求,印发《上青乡2023年度宣传信息工作考评方案》,部署宣传任务,激发干部参与宣传的积极性和规范性,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14)新闻信息“三审”制度落实不规范。如,2021年、2022年发布的部分信息复审和终审为同一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等制度,挑选了1名政治素质高、专业素养强的人员将发布信息逐一登记,做好台账。自巡察反馈以来,上青乡发布的新闻信息均严格落实新闻信息“三审”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15)办公办会质效不高。如,2019年12月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连续签发7个会议纪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效率意识。召开党政办会议进一步重申办公办会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党政办干部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转变观念,提升办公办会效率,会议纪要做到规范有序。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草拟流程、纪要签发等工作系统培训2次。此外,积极向县委办、政府办等单位学习优秀办公办会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提高党政办办公办会效率。三是落实整改工作。强化对我乡办文办会的监督,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已指派工作人员对同一日多次签发会议纪要、格式不规范、审签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16)存在有会议纪要无会议记录现象。如,2020年3月10日有签发关于研究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会议纪要,但原始会议记录本中没有研究讨论该项议题的内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政办工作会议,由党政办分管领导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工作“五个坚持”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政办工作人员对会议记录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组织开展党政办公室会议记录培训会2次,就会议记录的格式、要求、注意事项、会前准备、会中记录和会后整理完善等进行系统培训,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三是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依据上级文件,强化对办公办会效率及质量监督,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目前,已组织工作人员对近期办文办会等情况进行督查2次,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7.干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17)解决群众诉求力度不够。如,2017年—2022年,办理信访投诉件质量不高,群众不满意率达28.79%。2017年以来,接到群众投诉用水困难的问题共10次,占总投诉量的14%,巡察组下村走访期间,仍有村民反映存在饮水困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4月21日和5月10日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和村级综治协管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乡村两级综治工作人员信访接访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于4月6日和4月11日组织乡水利站、村建站和各村用水协会成员深入村组对水源地、水管维护情况进行排查,投入资金2万余元,修复崇化组水源点1处,新增集镇取水点2处;三是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及时接访、受访,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目前共受理解决信访件8起,群众满意率达100%。
(18)村级用水协会多年不能正常运转。2018年,因工作人员不作为,导致各村用水户协会银行账户被冻结,个别饮水工程项目资金长期滞留在账户。如,永兴村用水户协会账户被冻结资金达18.73万元,直到巡察组督促,才办理解冻手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乡纪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投资15万元在永兴村新建水渠、水坝、挡墙等水利基础设施,目前工程已经完工,准备验收。三是由水利站负责对各村用水户协会运转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做好各村用水户协会换届、年审等工作,确保正常运转,各村用水户协会年报工作于5月全面完成。
8.违规发放津贴
(19)重复发放会议补贴。如,2017年9月、2018年9月,东山村重复发放20人会议交通、误餐补贴1610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收回东山村重复发放会议交通、误餐补贴1610元,3月28日对各村书记、出纳进行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并将《上青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文件重新打印发放到各村,在经管站工作人员的审核把关下,今年以来未出现重复发放会议补贴问题。
(20)违规多发放误工补贴。如,2017—2021年,东山村、三地村、三南村违规多发放村主干误工补贴6540元(其中东山村3360元、三南村1560元、三地村1620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收回东山村、三地村、三南村重复发放误工补贴6540元。3月28日对各村书记、出纳进行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并将《上青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文件重新打印发放到各村,在经管站工作人员的审核把关下,今年以来各村未出现重复发放误工补贴问题。
(21)违规发放机关退休党员会议交通、误餐补贴。如,2017—2022年,三南村、上青村、永兴村机关退休党员8人累计61次共领取会议交通、误餐补贴5170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收回三南村、上青村、永兴村重复发放机关退休党员会议交通、误餐补贴5170元,3月28日对8个村的书记、出纳进行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并将《上青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文件重新打印发放到各村,在经管站工作人员的审核把关下,今年以来各村未出现重复发放机关退休党员会议交通、误餐补贴问题。
9.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到位
(22)专项资金“两余”清理不到位。2016年7月以来超两年专项结余19.41万元未及时清理并上缴县财政,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18万元、其他专项1.41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组织培训,提升业务能力。4月19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提升财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二是未清理中央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18万元,已支出12.36万元,剩余资金将根据下达资金文件要求尽快支出;其他专项1.41万元,已支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资金0.53万元,剩余资金为中央彩票公益金0.88万元,已经乡会议研究,转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三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组织相关人员在4月6日至4月14日期间,对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内的可盘活资金进行自查,未发现超两年未清理专项资金,并对虽未超两年但存留时间较长的资金,后续已及时安排资金支出,避免超过两年的存量资金结余结转情况出现。
(23)惠农利民专项资金发放不到位。如,2016年7月以来,天然林停伐补助5.25万元尚未发放给林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年以来乡级林长、第一副林长联合村、组现场协调林权产权归属3次,督促林业站及时做好停伐补助资金明细表,乡财政人员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目前天然林停伐补助发放率已达到县林业部门发放要求,发放率位居全县前列,切实保障了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
10.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24)固定资产购置未及时结转。如,2017年以来,乡属企业泰宁县上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豆制品加工厂房及设施设备165.22万元、农民返乡创业园二期厂房208.25万元、农业设施大棚49.87万元、江边乌凤鸡养殖场16.16万元,均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仍未结转固定资产并纳入账内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乡属企业泰宁县上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豆制品加工厂房及设施设备165.22万元、农民返乡创业园二期厂房208.25万元、农业设施大棚49.87万元、江边乌凤鸡养殖场16.16万元,已于2023年3月底完成固定资产结转,凭证号2023.3.1#至2023.3.4#,并纳入账内管理。二是组织培训。4月19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对资产管理办法、会计业务知识等政策、文件进行学习、解释,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台账。已于3月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明确在建、竣工、未入账及已入账固定资产明细,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25)资产处置不规范且转让费收缴不到位。如,2020年3月25日,未经公司董事会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批复,泰宁县上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将所属豆制品加工厂内的设备等资产自行转让给泰宁腾福食品有限公司,转让金额13.6万元,且尚有6.6万元转让费未收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目前已形成泰宁县上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集体研究制度;二是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司议事制度,实现按章依规开展工作。4月12日公司董事长严珍生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公司议事制度;三是做好资金回收工作,目前泰宁县腾福食品有限公司转让费已收缴到位。
11.林地租金未应收尽收。
(26)林地租金未应收尽收。如,2004—2018年三地村、崇际村、东山村林地租赁给某公司及苏某等个人2053亩,2016—2022年应收未收林地使用费和山价款22.175万元(其中三地村11.88万元、崇际村8.05万元、东山村2.245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培训。3月28日对各村书记、出纳进行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并将《上青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文件重新打印发放到各村,提升村级“三资”管理能力,切实为老百姓管好用好资产、资源、资金。二是重新核算林地租金。因巡察报告中数据与合同书约定租金计算有误,经再次核算,截止2022年12月,东山村未收林地租金0.7992万元;崇际村未收林地租金7.475万元;三地村未收林地租金0.8966万元。三是建立台账,做到应收尽收。①东山村未收的林地租金已于2023年4月20日完成收缴。②崇际村因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于2022年9月向法院起诉江某,2022年9月19日经泰宁县人民法院调解(民事调解书(2022)闽0429民初895号),江某对崇际村起诉的事实无异议,江某尚欠上青乡崇际村民委员会林地承包金7.475万元,崇际村已在全力收缴未收回的林地租金,江某如未在调解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林地租金,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③三地村因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于2021年2月向法院起诉苏某,2021年2月3日经泰宁县人民法院调解(民事调解书(2021)闽0429民初160号),苏某对三地村起诉的事实无异议,苏某尚差上青乡三地村民委员会林地山价费3.2206万元,通过三地村的全力收缴,苏某目前已缴纳林地租金2.324万元,截止2022年12月苏某尚欠三地村林地租金0.8966万元,三地村将进一步加大追缴力度,并适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2.财务费用报销不规范。
(27)白条报支有关费用。如,2017年5月25日、6月9日分别白条支付上青乡三格化粪池管网改造工程进度款10万元和15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2017年5月25日、6月9日分别白条支付上青乡三格化粪池管网改造工程进度款10万元和15万元是项目的预付工程款,已于2019年11月收回该项费用。一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上青乡机关后勤管理制度》,明确要求,不允许使用“白条”作为报账依据。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4月19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务费用报销凭证规定及流程培训,对各类费用报销应附的附件及审批流程进行详细的说明,确保后续的费用支出合理、合法、合规。三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组织相关人员在3月6日至4月18日期间,对2016年以来的会计凭证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存在白条报支有关费用等问题。
(28)支出票据附件不完整。如,2016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16日付退干活动经费未附支出明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票据资料。已收齐2016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16日支付的退干活动经费相关附件;二是加强财务审核管理。于4月19日组织进行财务费用报销凭证规定及流程培训,对会计要素的填写、票据的合法合规性等各方面进行培训指导;三是健全单位管理制度。完善《上青乡机关后勤管理制度》,对支出票据的经办审核流程进行再强调,要求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理费用支出,以保证费用支出合理化、规范化。
13.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够有力。
(29)现金库存超核定限额问题突出。如,2016年—2020年,上青村、永兴村、川里村现金库存严重超核定限额1000元,其中上青村2016年第一季度库存高达29.74余万元、永兴村2018年度库存1.52万元、川里村2020年12月库存1.25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3月28日对各村的书记、出纳进行了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业务培训,在经管站人员的严格审核把关下,今年以来未出现现金库存超定限额情况。
(30)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如,2017年川里村、永兴村、三地村、东山村现金总账与明细账内容、余额不符,财务人员未正确调账,而随意更改、增加记账凭证达13笔(其中川里村3笔、永兴村2笔、三地村4笔、东山村4笔)。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3月28日对各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挂包村领导对村两委干部和财务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填写了“个人岗位(部门)廉政风险登记表”制定防控措施。
(31)跨年度报账现象突出。如,2016年3月,东山村报支2012—2013年旧房拆迁费30笔、钩机费3笔共计6.99万元;2017年3月,川里村报支2015年12月曹家组水渠清淤、劈草误工工资1笔6800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3月28日组织开展了乡财务人员及各村书记、出纳进行了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业务培训,明确每季度对村级财务进行公示。
(32)账簿登记不健全。截至巡察期间,川里村等4个村出纳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登记不完整,账账不符问题突出。如,2017一2020年,永兴村出纳现金日记账共49笔经济内容与会计记账凭证原始票据内容不一致,其中41笔出纳日记账有登记,会计账没有登记,4笔出纳日记账重复登记、4笔出纳日记账没有登记而会计账有登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3月28日对各村书记、出纳进行了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业务培训,在经管站人员的严格审核监督下,今年以来各村日记账规范有序。
14.农村“三资”管理存在违规问题。
(33)长期占用村集体资金。如,2012年以来,川里村原村支书曹某、村主任杨某昌、原出纳杨某林、杨某贤等人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占用村集体资金1.327万元,截至巡察期间原村主任杨某昌和原出纳杨某贤仍占用1468.86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收回川里村原村主任杨某昌和原出纳杨某贤占用的村集体资金1468.86元,3月28日对各村书记、出纳进行了财务制度相关业务培训,并由各挂包村领导对村干部及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34)村集体资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如,2016年1月21日,川里村支付邓某川里村园岭下路基修复工程税费1542.8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收回川里村园岭下路基修复工程税费1542.8元,3月28日对乡、村两级财务人员、村书记进行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在经管人员的严格审核把关下今年来未出现类似财务问题。
15.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35)招投标工作不规范。①评标专家成员违规指定及数量不足问题突出。2016年7月一2022年9月,上青乡共组织实施157个工程项目(含村级91个),其中68个项目(含村级41个)违规指定不具备资格的工作人员担任评标专家,2个项目评标专家成员数量不符合要求。②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实。如,2018年9月上青乡江边村杨梅窠屋后水渠及江元屋后机耕路建设项目、2020年上青乡东山村陈家乾机耕路硬化工程,中标价分别为10.47万元、10.44万元,评标过程表、工作人员签到表等招投标过程资料,其相关人员部分非本人签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乡分管领导已组织乡招投标中心和村建站等涉及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二是乡分管领导已组织乡招投标中心和村建站等涉及招投标工作人员开展学习业务。三是乡政府制定出台《上青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上青乡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乡招标监管服务中心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和责任追究事宜,严格管理招投标程序,保证招投标全过程合法合规。
(36)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监管漏洞。①建设单位违规编制项目竣工结算书。如,上青乡实施的157个项目中,有62个项目(含村级37个)竣工结算编制工作均由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替代施工单位完成。②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2018年9月、11月黄某为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又以福建某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三南村江家塅机耕路硬化工程和2018年泰宁县上青乡管护试点项目工程的投标活动且中标,未执行回避制度;又如,2019年11月上青乡曹家坊至初树下道路硬化工程及2021年7月上青乡农民返乡创业园基础设施工程,由福建某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承建,且由某公司(工作人员黄某)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书,造价审核机构与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未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乡分管领导已组织乡招投标中心和村建站等涉及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并带头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项目管理业务知识。二是乡政府制定出台《上青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泰宁县上青乡乡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规范在建项目过程管理,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制度,明确了各项目在各个实施环节的具体步骤、要求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乡村两级在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领域项目全过程合法合规,并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效率。
(37)多付工程款。如,2016年1月-2021年12月,上青乡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职能部门未认真复核结算审核意见书,多付工程款3.186万元;永兴村半岭水渠修复工程等3个工程项目未按约定执行下浮率共计多付2.26万元,上青乡豆腐厂工程等3个工程项目虚列措施费共计多付3.64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乡分管领导已组织乡招投标中心和村建站等涉及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二是针对多付工程款问题,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做到“应改尽改,应退尽退”的原则,向各多付工程款项的施工单位催讨多付工程款。目前,已退回4笔款项共计25907.54元,三是乡政府制定出台《上青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泰宁县上青乡乡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结算审计和工程资金拨付等步骤的具体要求,明确责任追究事宜,做到工程项目全过程依法依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6.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38)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乡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对乡直机关党建重视不够,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不够。如,2020年5月一2021年4月,机关支部组织委员空缺,超过10个月未补选支委;2021年5月20日,川里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荐县十三大代表候选人会议记录不完整,未记录选举结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过查阅资料和走访了解,确定2021年5月20日,川里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荐县十三大代表候选人会议有推荐出人选,但因文书业务不精,没有记录选举结果,现已要求补全会议记录。二是2023年1月6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开展“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等业务知识培训,促进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三是2023年4月14日乡党委组织召开一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听取各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汇报,并就抓好下一步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7.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39)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6年以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内容泛泛而谈,未见人见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起草前,乡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召开2022年度上青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班子成员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对照2022年度上青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指导组提出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问题进行修改。三是2023年3月2日前所有班子成员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全部由乡党委书记审阅把关,乡党建办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进行随机抽查。
(40)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到位。如,2018-2021年度,三地村、崇际村、三南村、江边村、东山村等村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存在仅支委进行自我批评,未开展相互批评;2021年3月17日,机关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要求,于2023年2月底前全部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二是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三是2023年5月9日组织党建指导员对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做好整改。
18.基层组织建设不够完善。
(41)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档案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入党材料不完整、记录时间不一致等问题。如,2018—2020年,机关党支部江某,崇际村党支部李某、许某,上青村党支部陈某及三南村党支部卢某等5人发展党员材料均缺少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记录及无记名投票相关材料;东山村党支部杨某党员档案入党申请时间(2015年3月19日)与其递交的入党申请书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不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2月24日乡党委组织人员对东山村党支部杨某的党员档案进行核查,发现其档案内有两篇入党申请书,第一次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第二次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内要求填写的是第一次提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故党员档案入党申请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同时,2023年4月20日组织乡、村两级党务工作者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要求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完善,材料齐全。
(42)村务公开不透明。如,2020年4月,三南村“一事一议”项目(三南村卢下庙扩岸及排洪沟修复工程)未公示;2022年3-5月,川里村村财政支出均未公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定期组织村经办人员开展村务公开知识培训,就公开时间、公开内容、档案整理和日常问题等进行详细解答,根据实际调整公开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二是明确村务公开内容。做到对常规性村务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重要事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确保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村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采用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办法,对全乡村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各类反馈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43)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农村党员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如,2017—2022年10月,共有23名党员因酒驾和赌博行为被处理,其中,酒驾14人,赌博9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提升农村党员干部守法意识。深化开展“四访”活动,结合圩日接访,发放《杜绝酒驾醉驾倡议书》600余份,组织全乡党员、干部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413份。二是通过“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警示教育等,每季度严格落实“一季一警示”工作,“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绷紧法纪之弦。2023年2月组织乡村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9场次。2023年3月2日召开“上青乡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会”,通报8起泰宁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三是强化线索摸排,严肃追责问责。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部门、乡综治办等的沟通联系,及时摸排掌握并处置全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2023年共收到县纪委案管室移交的县公安机关移送的有关酒驾问题线索1人,赌博问题线索3人,2023年2月10日对1名党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2023年4月11日对1名党员涉嫌赌博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1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44)组织领导不够有力。2017年—2019年,每年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2020年—2022年10月,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15日,上青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等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二是完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
(45)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开展任前谈话不到位,2021年度上青乡提任正股级干部4名、副股级干部8名,均未见分管领导开展廉政谈话相关记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干部管理,严格落实干部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对表现优秀的干部进行考核谈话,并向组织部门推荐,同时,对于2022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也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干部平时表现情况,经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二是严格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由分管领导及时对提任干部、新入职干部及岗位调整干部开展任前谈话,今年4月已对1名岗位调整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46)述责述廉不够严肃。如,2020-2021年度,部分班子成员两个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出现大面积雷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3年3月24日组织乡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强调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规范述责述廉工作。二是2023年2月22日召开2022年度党委班子述责述廉会。会议由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站所负责人等26人参加会议,乡党委书记对乡党委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情况逐一进行点评,参会人员进行现场评议,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杜绝材料雷同现象再次发生。
(47)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未落实到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如,2021年,2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与党建办(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内容完全一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警示教育。2023年以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3场423人次,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二是动态更新廉政风险防控表。新调入的4名干部、调整岗位的1名干部,已按要求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乡纪委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每年9月督促干部职工定期更新“个人岗位(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干部根据岗位调整,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程,确定个性风险点,确保不留风险死角。各部门对照对口业务链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梳理每个环节潜在风险。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023年以来,乡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1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突出教育预防,开展“逐级向下”谈心谈话活动,2023年以来,乡党政班子进行廉政责任谈话20次60人,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反馈意见整改方面
20.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48)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乡党委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主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多,导致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如,上轮县委巡察反馈“以5%绩效考核名目发放给事业单位干部职工44930元”的问题,仍有6722元未清退到位;2019年经济责任审计反馈“已完工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的问题,上青乡过多地强调客观原因,未按审计处理建议督促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简单以解释说明代替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做到立行立改。针对上轮县委巡察反馈“以5%绩效考核名目发放给事业单位干部职工44930元”,仍有6722元未清退到位的问题,已于4月4日完成资金清退工作。针对2019年经济责任审计反馈“已完工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的问题,我乡对工程款项支出、工程预算、结算等材料进行全盘梳理,已于4月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结转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干部素质。于4月份组织村建站、乡村振兴办、财务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对项目的实施、验收和结算的相关政策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健全体制机制。4月25日制发《泰宁县上青乡乡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泰上政〔2023〕9号)及《上青乡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通知》(泰上政〔2023〕10号),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4月10日,制发《上青乡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成立“上青乡重大事项跟踪督查小组”,对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推动乡党委、政府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四是压实责任,强化整改落实。3月10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巡察整改措施、责任主体、整改时限,确保4个方面21项共49个问题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乡纪委累计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5次,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1.推动常态长效整改不够到位。
(49)推动常态长效整改不够到位。乡党委抓长效整改、“举一反三”力度不够,有些问题存在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现象。上轮县委巡察反馈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工作把关不严、党务村务公开不规范”等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问题,及“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村级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等方面问题,在此次巡察中仍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巡察整改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的必要性,进一步强调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二是加强乡、村两级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格遵守发展党员程序关,确保党员入党程序完善,材料齐全。三是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定期组织村经办人员开展党务村务公开业务能力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明确村务公开内容,确保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村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及时制定出台《中共上青乡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上青乡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泰上委〔2023〕7号),党政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四是坚持落实“在集中整改阶段每两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要求,先后召开7次党委会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有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相关人员14人,其中党纪立案审查2人,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10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专项资金“两余”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未清理的中央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18万元,现已支出12.36万元,剩余资金5.64万元,我乡将严格按照《福建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使用,并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支出。
(二)多付工程款的问题
经巡察整改反馈我乡共有7个工程项目需退回工程款,其中4个工程项目工程款已退回,未退回工程款的工程项目为一是上青乡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正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是泰宁县上青乡豆腐厂房项目,施工单位为福建中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三是永兴村半岭水渠修复工程,施工单位为福建省利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上青乡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主为上青乡人民政府,由泉州泉成勘察有限公司勘察,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经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审查合格;由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预算,经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预算审核;由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于2015年12月18日确认中标施工单位为福建省正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报送质监站列入监管,并委托三明华诚工程管理监理有限公司聘请监理,于2016年10月22日举行联合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项目结算金额为3266876元,送县财审中心进行项目结算审计,审计金额为2964962元。现根据巡察整改意见,反馈如下:
1.上青乡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基坑于2016年1月13日经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项目责任人和质监站共同确认,我乡查阅当年数据,未发现存在多付工程款项问题。
2.20mm水泥砂浆找平层问题。该工程项目由福建超平公司设计,经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审查合格;由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预算,经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预算审核;由县财审中心进行项目结算审计,不存在多付工程款项问题。
二是泰宁县上青乡豆腐厂房项目,巡视整改反馈为多付措施费问题,经我乡查阅当年资料,项目结算评审为福建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其中项目措施费为基础胶合板模板费用,该费用为项目必要施工内容,不存在多付工程款问题。
三是永兴村半岭水渠修复工程,争取2023年6月30日前将多付工程款追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652646;通信地址:泰宁县上青乡上青街57号,邮政编码:354403;电子邮箱:sqxrmzf@163.com。
中共泰宁县上青乡委员会
202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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