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人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3-05-14 09:0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1日,县委巡察一组对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局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县委巡察一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位,先后召开6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经局党组会研究,于2023年2月24日制定了《中共泰宁县人社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泰人社党组〔2023〕5号)。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推进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的自觉性不强。

  整改情况:①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抓手,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内法规作为全局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支部大会集中学习4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3年中共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②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结合辅导讲座、观看视频、现场参观等形式,加强研讨交流,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掌握,截至目前共开展研讨交流3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观看教育片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③严把材料审核关。要求班子成员切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并对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严谨规范。

  (2)学用结合推动工作的主动性不足。

  整改情况:①强化学习成果转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解决人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理论学习和人社业务的政策法规学习结合起来,坚持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到科学谋划人社各项工作上,切实解决人社工作的痛点难点堵点。②深入调研补齐短板。紧紧围绕企业参保扩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方面深入企业、乡镇开展调研,今年以来共下乡镇开展社保调研4次,下企业开展就业宣传、参保调研、执法检查10余次。③完善制度抓好落实。组织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次,并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和针对性工作举措。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3)推动就业创业政策落地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①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发放宣传彩页3000余份,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15场,其中线下10场、线上5场,达成就业意向305人。②政策落实到位。对就业岗位进行分类,切实保障各项就业政策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各类就业补助资金126万元。同时节前慰问贵州、云南籍等地员工代表56人,评选政泰工贸等“优秀用工企业”3家,“爱岗敬业员工”10人。③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基层宣传政策6次,协调解决问题6个。④全面开展核查。对今年开展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城镇新增就业工作指标任务进行分解,安排乡镇、社区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全面核查。截至目前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11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42人,发放补助金7.55万元。

  (4)推进企业社保参保扩面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微信等新媒体,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发送信息1521条,对企业职工进行送政策上门活动,积极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截至目前全县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413人。②加大督促力度。对选择性参保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参保通知书。③加大执法力度。联合税务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2次,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法人和员工的参保意识。

  (5)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①加强理论学习。于2023年4月24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及政策措施,并开展专题研讨,安排2位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交流。②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服务大厅人社窗口的效能建设,组织了中心工作人员学习窗口管理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合理调整。持续开展“人社局长走流程”活动,对窗口明察暗访3次,未发现上班期间离岗、服务态度差等问题。③开展批评教育。局党组书记于2023年4月3日对人资中心、机保中心两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中心负责人已对“服务意识差、慢作为、不作为”的2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对单位管理制度进行再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念,提高办事效率,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关于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的问题

  (6)创先争优的业绩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①树立前瞻意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扩大)会,汇报当前重点工作情况及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同时针对《泰宁县2023年“重点工作突破年”活动方案》等县委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时限,今年来已完成向上争取专项资金608.93万元、招商引资洽谈项目2个、跟进推进事业+产业重点项目两项。②营造干事氛围。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各项工作部署,结合人社实际,班子成员带头察实情、谋实策、出实招,制定了《全县人社系统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工作举措,并于2023年3月29日对“三争”方案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分管领导、各股室、各中心对当前重点工作要排出完成任务时间表,序时推进,逐项抓落实,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以优异的成绩为2023年工作提交满意的答卷。2022年度在全市人社系统绩效评比中获得第三名的优异成绩。③提炼特色亮点。持续创建“135暖心人社”党建品牌,通过党建引领人社工作,把每一项人社工作都当作精品工程来抓,我局创建的“实施劳动维权‘1+4’保障机制”党建“三服务”创新举措获评2022年度全县十佳“三服务”创新举措。

  (7)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力度不够大。

  整改情况:①拓宽就业渠道。深入企业、深入园区开展调研3次,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实际用工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各类招聘会15场,其中线下10场、线上5场,达成就业意向305人,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②优化用工服务。制定《2023年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人力资源保障工程方案》,努力确保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用人单位享受到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同时指导29家企业通过“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求职招聘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用工信息,于2023年3月2日赴省海峡人才市场对接有关培训工作,拟计划在我县成立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设立海峡人才市场泰宁工作站。③开展劳务协作。鼓励企业“走出去”招聘员工,于2023年1月29日带领我县5家优质企业赴湖南湘西等地开展跨省劳务协作,与泸溪县、凤凰县、龙山县人社局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提供岗位218个,达成就业意向72人,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④开展沪明合作。于2023年3月16日赴上海市虹口区开展考察学习,交流对接人社领域合作,双方在就业人才协作对接方面达成初步意向,并与虹口区人社局签订了对口合作协议。

  (8)劳动派遣职工权益保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①保障合法权益。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时,告知用工单位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劳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②提高执法效能。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目前已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专项行动2次,进一步扩大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覆盖面,提前排查防范侵犯劳动者权益的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在内的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③加大督促力度。对劳务派遣单位现有的73家692名职工进行全面摸排梳理,通过下发文件、现场走访、电话通知等方式,督促13家用人单位为其88名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9)对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①进行清查梳理。组织相关人员对2018年以来发生的违规领取社保基金情况进行再清查、梳理。截至目前,违规领取的社保基金已基本追回,其中2人已签订分期付款协议,年内予以追回。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与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比对,获取户口注销人员、服刑人员、死亡人员数据,并与社保系统内待遇领取人员数据进行比对。③进行警示宣传。多次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人社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报社保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提升人社工作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同时在县、乡LED宣传栏滚动播放防范欺诈冒领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发放宣传单1000余张,开展防范欺诈冒领宣传教育。④局党组书记于2023年4月13日对城居保中心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10)对企业欠薪矛盾隐患排查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①加大部署力度。于2023年3月6日召开全县根治欠薪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会,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进一步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积极推进“无欠薪标杆项目”申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根治欠薪“雷霆清零”行动,对全县12家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处理12345平台反映欠薪信访件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日常接待处理欠薪纠纷也均及时化解。③加大打击力度。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强化失信企业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守法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用人单位,实施重点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工作落到实处。④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5次,督促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堵塞用工中存在的漏洞,避免恶意讨薪情况的发生。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1)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中,对2022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以及领导班子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全部修改完善。②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修改完善《中共泰宁县人社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台账,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党组班子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对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三审”制,抓好采、编、发各个环节,严防政治性差错,并建立推送台账,确保推送的内容符合我局实际,积极向上,扩大宣传实效。目前已推送信息25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的问题

  (12)发文管理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①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进行了学习,重申收发文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②按照拟文、初审、复核、审签或签发、登记文号、用印发文、归档的程序依次进行处理,审签或签发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注意见,中间缺少任何环节,文件不予发文,发文后办公室进行立卷归档。目前发文25份。

  (13)会议资料“移花接木”。

  整改情况:①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要求今后的党建工作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并做好影像留底。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管理制度,规范党支部会议的召开,把各项工作布置好、落实好,按要求规范整理会议材料。今年以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4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发生的问题

  (14)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加强办公室、财务等相关人员对《泰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学习,于2023年2月23日组织劳务派遣公司、人资中心人员学习《泰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对标公务接待规定,准确把握接待标准,对接待费用报销凭证严格把关,对未经审批、不符合规定程序及“三单不全”坚决不予报账。②邀请审计部门对单位财务账目进行审计指导,建立每年组织内部审计小组对本部门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经济责任等方面进行内部审计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财务规范。③局党组书记于2023年3月28日已对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5)超范围发放劳动仲裁办案补助。

  整改情况:①已于2023年2月20日责令相关人员将超范围发放的办案补助退回单位账户。②建立“先审批,后发放”的工作机制,对仲裁办案补助发放范围及标准进行了再界定。

  (16)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即知即改,已于2022年10月19日责令王某将违规使用的加油卡金额退回泰宁县众诚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账户。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要求今后使用公务车辆,严格审批报备程序,统一由局办公室通过公务用车平台进行派车。③局党组书记于2023年3月27日对王某其进行了询函谈话,2023年4月11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8.关于违规向企业摊派的问题

  (17)违规向企业摊派。

  整改情况:①针对2018、2019年众诚劳务派遣公司办公用茶超出实际需要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泰宁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进行学习,要求今后严格参照标准执行。②针对2019年9月、12月人资中心工会经费由县劳务派遣公司承担问题,组织工会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由各部门自行缴纳相关职工工会经费。

  9.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18)部分专项资金滞留闲置。

  整改情况:①加强沟通对接。与财政、审计部门进行对接,梳理出专项资金项目分类,厘清资金滞留原因。②认真落实整改。按要求计划已将结余结转的专项资金作为“两余”资金上缴县财政。③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安排使用进度,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19)部分专项资金被挪用。

  整改情况:①组织城居保中心、人资中心职工集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警示案例等,进一步规范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②对城居保中心、人资中心负责人员进行谈话教育,要求今后要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③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凡涉及重大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均由局党组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确保程序规范严谨。

  10.关于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20)存在账实不符现象。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对查出的问题凭证,已于2022年12月完成整改,调整记账凭证,将多记金额予以冲销。②已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加强会计知识学习,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审核监督管理,吸取经验教训,做到工作认真细致不出差错。

  (21)支付未附原始清单。

  整改情况:①即知即改,根据《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立即补齐相关支付项目的原始清单。②加强财务业务管理,把好财务报销审核关,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保证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③对旅游营销、招商引资绩效奖励资金支付未付原始清单情况已进行文字说明,并附上了发放原始清单。④局党组书记已于2023年4月26日对相关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人资中心主任、财务人员等进行集体谈话提醒。

  (22)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①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认真对照固定资产有关管理办法,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登记,进一步完善更新固定资产台账。②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目前派遣公司已遵照《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管理办法》,将自行采购空调费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③针对城居保中心未将村级平台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已行文下发通知,要求乡镇将村级平台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各乡镇已在3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④局党组书记已于2023年4月20日对城居保中心、人资中心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1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3)项目验收虚增税率,造成多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①已于2023年3月20日责令施工单位将多收工程款退回局账户。②对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切实抓好问题整改。③于2023年3月1日组织局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税法》《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了学习。

  (24)未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①加强法律法规学习。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29日,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社保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不定期利用微信、普法宣传等方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相关从业人员知行合一、规范操作。②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设置质量保证金,对工程招投标上报的招标文件等前期材料严把审批审核关,坚决避免此类事情再发生。

  (25)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严格遵照规定执行。2023年3月31日,人资中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采购程序进行学习,要求今后严把招投标材料审核,杜绝申报材料一致性问题,目前针对马兰花创业培训招标技术项和商务项评审中专家漏签问题,已逐项逐页补签。②严格招投标程序。对招投标的项目,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工程开标、工程中标公示、签订合同、工程施工等系列程序进行,在未完成上一程序情况下,坚决不允许进入下一步程序。③严把材料审核。落实专人负责,对纳入招投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所需资料,在公示无异议后收集完整资料并存档保存。

  (26)项目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成立询价小组,对采购大额资金物品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②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3月31日,组织班子成员、中心干部、派遣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落实财政审批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关于党组的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27)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严明表态制度纪律和要求,规范班子会的召开,把各项工作布置好、落实好。②规范会议记录。局办公室明确了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求做到规范完整、整齐有序,真实反映会议情况,为会后进一步研究问题、总结工作提供重要的原始依据和凭证,并按要求编发会议纪要,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事项。目前已编发会议纪要5份。

  (28)部分下属单位执行党组决议不严格、搞变通。

  整改情况:①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凡涉及重大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均由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确保程序规范严谨。②强化相关人员培训。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③局党组书记已于2023年4月7日对人资中心、城居保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3.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29)党建工作统筹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①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党组、党支部等各层级的责任,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做到党建和人社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结合人社实际制定我局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及支部工作计划。②严格规章制度。完善了党组抓党建工作制度,今后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将重要事项纳入党组会研究通过,并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

  (30)“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坚持党建引领。制定了局“三会一课”制度,今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管理制度,今年以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4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完成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要求规范会议材料并做好会议记录。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务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今年以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1)机关党建“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①加强党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支委及党员的岗位职责,设岗定责、任务到人,实现人人有岗位、事事有人做,对在职党员已开展一季度党员履职考评。②结合开展“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以及在职党员“进社区、亮身份、强服务”等活动,开展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乡镇以及各有关企业为民服务5次。③加强党建阵地建设,结合创建“135暖心人社”党建品牌,现已对上墙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32)民主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情况:①做好会前准备。2023年2月15日召开人社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学习研讨、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制度,所有发言材料均经过党组班子成员本人及党组书记层层审核把关。②做好会中促进。会上做到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不谈成绩、直奔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做到“红红脸、出出汗”。③做好会后整改。会后针对查摆的问题,建立了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对问题逐一列出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33)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健全会议制度。制定了本局组织生活会制度,2023年3月1日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支委成员带头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批评性意见有“辣味”、见实效,其他党员同志也相互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认真表态,切实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发挥组织生活会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②提升政治素养。加强了党员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2023年2月24日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5.关于选人用人制度管理存在偏差的问题

  (34)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①严明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党组会表态制度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执行选人用人管理制度,做到党组研究、组织考察、档案核查、材料送审等环节一个不漏,真正把优秀干部选配到重要岗位上。②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会议流程规范会议记录。

  (35)未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23年2月17日及2023年3月29日党组(扩大)会议上,对涉及相关人员事项内容进行回避。②加强政策法规学习。2023年3月10日,通过党组(扩大)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内容,要求今后党组会在讨论涉及本人及其亲属利益的事项时,严格按规定执行回避。

  (36)讨论研究干部有关事项说明不全面。

  整改情况:①2023年3月10日,通过党组(扩大)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今后要严格按照《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②完善议事制度。健全完善了《人社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补充完善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和后备干部推荐会议记录和文件材料。

  1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37)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结合本部门工作,自查人社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清单,根据反馈问题清单,制定了《中共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2021-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整改时限。②严格执行党纪法规。2023年3月29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纪法规学习,提高工作业务水平,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到位。

  (38)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①持续抓好整改。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件件有着落。②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③定期研判分析。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并结合人社局实际制定《中共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39)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①加强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制度,截至目前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70余人次。②加强队伍管理。结合个人岗位和股室廉政风险点,签订个人岗位及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50余份,对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为干部职工打好预防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③加强警示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职工汲取深刻教训,形成强大震慑,今年共通过党组(扩大)会、支部大会已开展警示教育9场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自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反馈的问题,认真对待,主动认领,逐条分析,逐项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有些整改是长期性的,需要持续推进,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巡察组各项要求,推动人社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以巡察整改问题为导向,对已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抓紧抓实,加强跟踪,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中已经完善的政策要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抓紧完善,堵塞制度漏洞。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更好地把整改成果运用于各项人社工作中。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明责尽责、敢抓敢管、善作善成。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正风肃纪,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把握好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和风险动态,及时消除潜在风险和苗头性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832943;通信地址:泰宁县和平北街1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354400;电子邮箱:tnxrsj@163.com。

  

 

中共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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