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泰宁县委第五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4-03-29 17:0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要求,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县委组织2个巡察组分别对新桥乡党委、大龙乡党委、党校党支部、供销社党组、总工会党组、残联党支部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工作于3月29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向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及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察反馈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各巡察党组织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力真抓实干,努力在推进新发展阶段新泰宁建设中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干出新业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引以重视和认真解决的问题。如,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学用结合不紧密,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有弱项,防范化解风险意识薄弱;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彻底,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有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有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等等。

  反馈强调,各巡察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政治偏差。要强化政治担当,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带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要加强统筹兼顾,以此次巡察意见反馈为契机,将整改真正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加强梳理分析,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反馈要求,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都要负起日常监督责任,持续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抓好集中整改期的整改工作,并建立常态长效整改机制。巡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能,跟踪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着力解决共性问题,推进源头治理,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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