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中共泰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委巡察组近期陆续进驻,对县公安局党委、县检察院党组、县法院党组等3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十三届县委联动巡察进驻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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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巡察组 负责人 |
被巡察 单位 |
值班电话 8:00-20:00 |
邮政信箱 |
县委巡 察一组 |
组 长:吴岩辉 副组长:潘培森 |
公安局 党委 |
15259880013 |
泰宁县 A013号 邮政信箱 |
县委巡 察二组 |
组 长:余宗富 副组长:廖元兴 |
检察院 党组 |
15259820801 |
泰宁县 A014号 邮政信箱 |
县委巡 察三组 |
组 长:连财根 副组长:廖 威 |
法院 党组 |
15259820806 |
泰宁县 A015号 邮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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