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巡察单位
县卫健局,县总医院,三明市泰宁医疗保障局及其他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林明坚
副组长:廖元兴 潘培森 廖威
三、邮政信箱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A010号邮政信箱
四、县委巡察组举报电话
15259820126(8:00-20:00开通)
五、县委巡察组举报箱
泰宁县杉城镇状元街政务公开栏
六、接访地址
泰宁县委巡察办(县教育局大楼二楼)
七、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落实医改政策方面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反映专项巡察监督内容外的信访件,将按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监督电话:(0598-7861602,0598-7863151)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泰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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