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
来源:泰宁县司法局 时间:2023-08-01 17:00

  8月1日上午,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办主任肖华,县委巡察二组组长林明坚,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林宇,县纪委监委干部余必亮等出席会议,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及股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司法局党组书记陈瑞芳主持。

  会议通报了县司法局党组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会议要求,一要扛牢巡察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坚持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政治偏差,切实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一次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提升的过程。二要健全巡察整改机制,持续提高整改效能。要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深入剖析根源,系统总结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促检查等四项机制。三要明确巡察整改步骤,全面落实整改要求。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通报,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规定时限报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并及时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

  司法局党组书记陈瑞芳作表态发言: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住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举一反三,结合实践工作,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上来,更加充分履职,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泰宁、法治泰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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