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1-12-24 08:2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30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9月27日上午,县委巡察办受县委委托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赞同和接受县委巡察一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927日以来主持召开了8次党组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中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巡察反馈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4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8

(三)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93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整改落实,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11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反馈意见等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1)金湖交建公司法人代表仍由局党组成员兼任问题,县政府于今年1014日作出批复,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免去李鸿华同志泰宁县金湖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同意江弥晨同志到金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挂职,负责日常经营管理。1028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已向金湖交建公司下发了《中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免去县属交通运输行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的通知》(泰交党组〔202115号),金湖交建公司也已经按规定程序免去了李鸿华同志董事长、总经理职务。(2)猫大线改扩建项目论证不充分,与省市政策对接不到位,至今A标段仍未开工建设问题,受生态保护红线制约问题已与省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和省发改委、重点办进行多次沟通汇报;目前猫大线A标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由梅口乡人民政府为业主单位,明确了建设方案并完成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着手施工招标工作。(3)因金湖路桥公司自1999年成立以来,代建项目均未计提代建管理费,故本应从代建管理费中支出的费用均以挂其他应收款的形式处理;2019年重组改制后的金湖交建公司已经按规定计提代建管理费,下大线有关支出已经调账从管理费中列支。

2.派驻纪检组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有差距。

整改措施:我局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被缴款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电话、微信、发函等多种形式催缴,并做好电话记录、微信截图、发函回执等相关资料收集。截至1220日,824600元已全部清退到位。

3.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措施:1)在专题学习讨论方面,经过多次强调和规范,领导干部和党员能够做到既谈心得又查摆问题,谈心得有真实感受、真知灼见,摆问题开诚布公、切中要害。(2)严格贯彻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制定计划、量化标准、学习动员、自我总结、考核评议、确定等次、表彰处置等7个步骤,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同意转移党组织关系到现单位的离职党员,已经协调有关党组织办理有关手续;对于长期失联的离职党员,严格按失联党员程序处置;对党组织关系确实无法转出的离职党员,今后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规范管理。(4)党组已经指定一名党组成员联系退干支部,强化督促、指导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5)我们从科学组织施工、强化计量管理等方面入手,持续强化项目建设进度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2021年前三季度末专项资金平均余额较2018—2020年下降42.62%,银行存款平均余额较2018—2020年下降37.91%

(二)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站位不够高。

整改措施:1)在安排局党组议题时,优先将应学习应传达的内容纳入议题范围,凡是跟交通运输有关的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或会议精神,均纳入党组会议题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内容。例如,930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讲话精神。(2)在安排局党组议题时,坚持讲政治的原则,规范议题排列顺序。例如,从930日的党组会开始,已经将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有关精神排在第一议题。

5.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1)从助力乡村振兴的战略高度,以乡村实际需求为导向,坚持“上下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交通建设任务细化分解、督促落实中,突出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尽可能地兼顾政策覆盖面、惠及面。(2)在采用预约墟日出租汽车实现“村村通客车”目标的基础上,对具备客车安全通行条件的建制村,适时开通墟日班线,取代现有预约出租汽车方式,不断提高农村群众出行服务水平和质量。今年5月份以来,陆续开通了梅口廖元茜元、朱口镇赤坑王坑寨色石辋(余家岭)等墟日公交专线。(3)按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我局于111日及时提请县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九龙潭皮划艇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已经明确由县文旅局参照高危体育项目受理九龙潭夜游漂流项目的登记备案,我局地方海事处和文旅局执法机构共同加强对九龙潭夜游漂流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因我局无渔船检验机构和专业检验人员,根据《泰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渔船检验相关事宜的通知》(泰政办〔202041号)精神,我县渔船检验工作由我局牵头,但仍由县农业农村局具体承担渔船检验业务,相关渔船检验资料仍由县农业农村局保存管理。(4)吸取“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不到位的教训,我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已委托福州大学进行编制,已多次向县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征求意见,并根据省市规划、政策及县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已完成专家组审查,待修编完成后报县政府研究批准。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做好中期评估,及时纠偏,争取各项指标任务能够如期完成。

6.内控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1)按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把金湖交建公司纳入县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在局党组的组织推动下,金湖交建公司已经完成管理层调整,逐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2108日,已督促金湖交建公司废除了《泰宁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罚办法》,并指导公司通过规范招标文件及合同方式依法规范项目管理。32018年前4名机关干部在金湖路桥公司使用并由企业承担工资费用问题,2018年后已经全部回归原单位履职,公司也未再承担有关工资费用;临聘人员已于年底前全部回归金湖交建公司,并按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明确了工作岗位。(4)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规范文书制发工作,111日大队召开专题培训会,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队已经按规范编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7.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1)建立局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并坚决抓好落实,1026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通报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全文传达学习了《泰宁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研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中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2021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讨论稿)》和《泰宁县交通运输局新闻信息“三审三校”制度(讨论稿)》。1224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传达学习了《中共三明市委保密委员会 三明市国家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微信泄密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中共三明市委保密委员会 三明市国家保密局关于转发部分机关、单位使用微信及图文识别微信小程序泄密案例的通报》,听取了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21028日,局党组印发了《中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泰交党组〔202117号)和《中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2021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泰交党组〔202118号),按规定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3)经多次重申,每位党组成员均能做到在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等材料中阐述意识形态工作情况。(41028日,我局印发了《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闻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泰交〔202149号),规范建立新闻稿件“三审制”和“三审”台账,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微泰宁等官方平台发布新闻。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1031日,我局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开展公文处理专题培训,再次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学习分析“两办”的公文错情通报;112日,组织各科室公文处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收听收看全省2021年公文处理工作培训视频录像会,规范发文审核、登记、印发等工作。

9.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精神不足。

整改措施:1)一是局党组协同机关支部持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一马当先”主题实践活动,以“三新”活动为载体,发扬“冲冲冲”工作作风,完善二级绩效和激励性绩效管理机制,激励干部职工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展现新时代交通人的新担当、新作为。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贯彻,在第三季度路长联席会议上,再次组织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学习领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12号)文件精神,让全体与会同志深刻认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公路灾毁修复重建的重要性,提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1118日,向各乡(镇)印发了《泰宁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泰路长办〔20216号),从制度层面规范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四是完善水毁修复督导机制,将水毁修复工作情况纳入“四好农村路”督导、检查和通报范围,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督导、抽查,敦促乡镇抓好抢通保畅以及资金筹措、水毁修复工作,压实各乡(镇)水毁修复责任;1013日至20日,我局首次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开展了“四好农村路”季度督导,由此建立了将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作情况纳入定期督导和通报的机制。(2)坚持立知立改、立竿见影,巡察“回头看”期间已对上青至岭下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分别处以的2万元和2000元罚款收缴到位;同时,以此偷工减料处罚未到位问题为警示,督促金湖交建公司今后强化类似问题的跟踪落实,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10.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11116日,我局组织各乡(镇)和金湖交建公司有关人员开展公路工程招投标法规政策再宣传再学习会议,加强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实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126日,我局印发了《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泰交〔202163号),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督工作,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开展招投标活动,加强“标前审查、标中监督、标后监管”工作。2)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路工程交工通车试运营2年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期间可编制工程决算并完成送审工作,没有巡察组提出的“竣工超过3个月,未结算送审”的规定。当然,我局也高度重视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项目已经督促金湖交建公司等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抓紧对交工项目完成交(竣)工结算审计工作。(32018—2020年度县道养护与限额以下零星养护工程捆绑招标,属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鼓励推行的创新做法,以有明确资金额度的日常养护部分作为主标的,限额以下零星养护工程具体数量在招标时无法确定,采取“单价招标、据实结算”方式,且因属国家发改委规定的限额以下,每个养护工程属单独的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故不能简单累计其投资金额而定性为突破合同预算价。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在新一轮县道养护生产模式上,严格按照三明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精神,202123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道日常养护委托泰宁公路分中心代养,对县道产生的限额以下零星养护工程(含水毁修复工程)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11.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措施:组织办公室接待人员加强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规范的再学习再领会,督促严格执行《泰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务接待各环节建立“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复核”机制,坚决防止不规范问题。1117日,我局印发了《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重申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泰交〔202151号),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12.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11118日,我局印发了《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和退干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泰交〔202156号),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和退干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同时,对工会经费使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列出明细及金额,按财务规范调整资金支出渠道。(2)自4月份县委巡察“回头看”后,已将金湖旅游船舶服务中心工会会员相关福利支出纳入本局工会支出。

13.会计基础薄弱。

整改措施:1)中铁五局五公司于20181月领取金湖路桥公司下渠至大龙公路建设资金利息486.43万元、信用考评奖励95.77万元,已督促其补开相应税票;福建高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2月收到泰宁县交通运输局转拨县财政局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试行)》(泰政文〔2017109号)下达的奖励金20万元,经咨询税务部门,财政政策性补助无需开具税票,今年1116日已补开有关收据220186月后,金湖旅游船舶中心购买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均严格按照流程执行政府采购程序。(3)巡察期间,已立知立改,收缴多发放的回迁车辆奖励金5元,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巡察组;对重复列支加油卡金额已调账处理。(4)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闽G117KJ执法车辆,已于20195月根据泰财〔201939号批复公开拍卖处置完毕,拍卖款已经上缴县财政。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台账建立、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整改措施:1)已于2020年调整分工,由局党组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全面自查,立足单位实际,突出责任落实,于124日重新修订了《中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1025日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对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再学习、再领会、再把握,督促其落实落细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规范执行谈话类型、范围、程序、记录等,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5.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措施:1)建立了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2021428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讨论稿)》《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讨论稿)》;1112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讨论稿)》,研究安排了一名党组成员联系指导退干支部党建工作。(2123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亮灯行动”考评方案(讨论稿)》,按照“亮灯行动”的具体考评方案,评选若干名“服务之星”,推动“亮灯行动”深入开展。

16.民主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1112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稿)》;大额资金拨付已经即知即改,于今年5月份起均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

17.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1)严格按规定落实民主生活会前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对个别同志民主生活会材料督促其修改完善,补充说明相关情况;1026日党组会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再次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督促各党组成员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形成党组书记审阅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89日,我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采取了分组形式严格按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每位党员对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不少于1条,并做到直截了当、直击要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8.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各部门单位的走访调研力度,掌握好第一手资料。二是主动列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和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等会议,主动介入、靠前监督,202110月,纪检监察组参与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的“四好农村路”第三季度督查,9月份参加党组(扩大)会议2次、巡察反馈会一次,10月份参加党组(扩大)会议3次。三是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业务知识及上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领会,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精准监督。四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涉及民生领域的工程招投标、结算、质量安全的监督。五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编辑印发《警示教育》、开展一月一警示、参加有关会议、节假日微信、短信提醒等方式,加大对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和监管检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此次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回头看,未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离组织的要求还有差距。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以整改促进工作落实、常态化管理,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个个有着落、件件有落实,持续不断抓好整改落实,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强化对离职党员的分类管理,针对部分在县内工作的离职党员,加大协调力度,逐步将其党组织关系转移到现工作单位或社区;针对个别长期在外、难以联系的离职党员,按程序报请县委组织部依规处置。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一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健全的制度,抓紧修订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或过时的制度,抓紧废改立,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三再“三新”等活动,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和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严管、敢管严管、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832342;通信地址:泰宁县东洲路5号,邮政编码:354400;电子邮箱:tnjtj@163.com

 

 

                                                                                                                     中共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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