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2-08-05 10:1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1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文旅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5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直指问题、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泰宁县文旅局党组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提高站位,主动扛起整改责任。5月9日县委巡察二组向县文旅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建议后,县文旅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动员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检验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5月20日、6月6日、6月27日、7月29日县文旅局党组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有关精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30余份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要求班子领导、各党支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号入座查摆问题,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形成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的强烈共识,凝聚巡察整改合力。

  (二)坚持精准施策,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根据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县文旅局党组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推进相结合,坚持落实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打好整改工作“组合拳”。5月10日,县文旅局党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茂求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5月10日,制定下发《中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定期报告、定期汇总的工作机制,要求各责任单位定期报告、汇总报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5月20日,制定下发《〈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泰文旅党组〔2022〕5号),根据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9项共41个问题,细化分解为82个具体举措,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以“一竿子插到底”的韧劲抓好跟踪落实。同时,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难点问题,局党组成员、班子领导多次深入到各属单位、重点企业、项目建设点调研检查,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1个,其中需要持续整改的有4个,完成整改任务的100%。

  (三)坚持合力共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局党组将问题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求“对症下药”,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再次反弹的同时,把抓好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三明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过程,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省市县委“三再”“三效”“三新”“勇、促、建”、“五比五晒”“四个再出发”“十大攻坚战役”等重点工作的文旅责任,努力实现文旅局综合考评名列前列相结合;与持续深化“三三体系法”党建工作载体,践行“争先进位”“说办就办、说到做到”“不做闲人”的文旅人价值导向相结合,与戮力同心、守正创新,打好高质量发展和改革创新攻坚战、文化提升和公共服务攻坚战、党建引领与精神塑造攻坚战、安全稳定和品质提升攻坚战等2022年文旅四大攻坚战役相结合,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理清了发展思路、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确保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成效在文旅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情况。

  (1)关于学习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5月20日,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有关精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二是建章立制。2022年5月27日,修订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自我剖析。2022年6月10日,局党组成员在县文旅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围绕“学习政治意识不强”问题进行了问题剖析和自我批评,并针对这些问题,列出了整改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同时,针对“1份发言材料内容空泛、未提交发言材料”等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茂求分别对周观华开展了提醒谈话、魏锋同志开展了批评教育,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用理论武装指导文体旅广影媒工作,进一步提升学以致用的水平。

  (2)关于运用新思想推动工作不力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15日,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刻认识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交流。五月份以来邀请了刑丽华、陈翠红等芳华越剧院等省直院团专家老师来泰开展技术指导,切实提升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梅林戏编剧、导演、作曲、主胡等人员整体专业素质。三是加强融合。常态化开展梅林戏(每周三、周五、周六)夜间公益性演出累计30余场次,接待观众6千余人次;推动梅林戏“听戏喝茶”等消费业态,带动古城大众茶馆消费200余桌次;今年以来创排《移风易俗树新风》《邹公开泰》等梅林戏节目5个,建立了对外演出长效机制,赴厦门、三明、建宁等地开展对外演出10余场,切实提高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梅林戏“天下第一团”知名度、美誉度。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情况。

  (1)关于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差距较大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提质增效,全力打好高质量发展和改革创新攻坚战。新增新状元红娱乐、宇宙元文化等2家规上服务业企业,通过市统计部门审核1家;持续推进泰宁县明清园改造提升工程和中央红军转战长征泰宁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2亿元;完成宇宙元文化、道剧酷、领航教育等5个招商引资项目,泰宁领航高级中学项目部入驻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正在进行装修工作;累计争取上级资金827.31万元,帮助企业积极争取旅游纾困资金,三明泰宁风景旅游区和三明泰宁九龙潭生态旅游区分别获“生产经营性景区”补助资金16万元,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上清溪旅行社等7家旅行社(三明9家,泰宁占7家)进入省厅公示的骨干旅行社纾困补助名单,获得纾困补助120万元;累计帮助明清园景区争取省上各类补助资金200余万元,扶持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坚持惠民服务,全力打好文化提升和公共服务攻坚战。坚持开展梅林戏和非遗博览苑夜间常态化演出,推出尚书第夜游和图书馆夜间免费开放,全省首个“福”文化为主题的明清园百福馆开馆;开展各类文旅消费活动,文创产品“福气状元灯”“鱼跃龙门福灯”及农特产品等线上线下销售20万元;新建明清园大众茶馆项目,建设泰宁古城尚书房文化驿站项目,举办考古体验、传统技艺体验、专题讲座等文化活动,打造古城“福星万福墙”“福气鱼灯墙”等一批网红打卡景观小品;推动上青古乐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竹编技艺、游浆豆腐制作技艺入选省级非遗项目,泰宁米酒酿造技艺等3项入选市第七批非遗项目;完善水际村、大田村、大源村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古城进士巷、寨下、明清园示范性旅游厕所,水际村、大源村、大田村村镇游客服务中心,开展明清园“大众茶馆”项目建设,授牌上青乡崇际村首届福建省示范农家书屋;举办“悦飨福宴、寻味下渠”地方特色美食交流活动,印发“悦飨泰宁”地方特色美食指南;完善《泰宁县加快民宿发展办法》,累计补助6家首批“泰宁特色民宿”170余万元,制定《泰宁县加快高端民宿发展实施意见》,扶持泰宁县高端民宿发展;制定《泰宁县“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实施方案》《泰宁县“旅游服务品质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40余家宾馆饭店150余人参加宾馆饭店服务技能培训班,荣获2022年全市星级饭店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大赛团体第三名。三是坚持重点突破,全力打好影视产业与运动休闲攻坚战。以建设全域化影视拍摄基地为抓手,完成影视基地大门建设,汉堂影视文化园道具库房清理及货架安装等,全市60个电视剧外景拍摄景点信息采集正在进行后期制作。依托《大金湖》等影片开机拍摄,完成香花墩、老虎际、80影视小镇等外景点适应性改造,研究制定《外景地管理办法》。省重点电视连续剧《大金湖》于2022年1月顺利杀青,5月底完成全剧40集终混合成,省广电局于6月10日组织专家对该剧进行了内容审查,现按照审查意见完成了修改,近期可获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积极推动《少年红军》《字母与机器人》《美食江湖》《分水岭上》等影视作品开机拍摄,已拍摄《秋声不可闻》等大学生影像作品4部,剧情短片《在桑梓》荣获壬寅年第八届“根亲中国”华语电影短片大赛优秀作品奖。新增北影世纪等影视企业11家,其中福建最大的影视道具企业——厦门道具酷影业已落地泰宁注册影视企业,已有部分道具进驻泰宁库房;与省电影家协会对接制定了第四届福建省大学生影像展方案,已启动“泰宁影像作品”征集工作;4所省内外影视院校来泰考察对接实训实践项目并座谈交流金湖旅专开设影视专业班事宜,泉州职业技术大学近百名师生来泰开展大学生影像作品创作拍摄,正积极对接全国高校影视专业微电影展播项目落户泰宁。以创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福建省第二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为契机,草拟了《泰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泰宁县“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泰宁县创建福建省第二届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协助福惠通大健康产业对接国铁集团推进按摩椅等项目进驻全国火车(动车)站,三明市泰宁领航高级中学项目奠基开工,计划今年与金湖旅专联合办学招收200名体育艺术特长生;成功举办职工羽毛球赛、气排球赛、篮球赛等县级群众性赛事活动10余场,成功争取2022年福建省公开水域游泳赛、福建省青少年羽毛球巡回赛(泰宁站)、福建省青少年击剑俱乐部总决赛等省级赛事落户泰宁,积极申报 2022年福建省“运动健身进万家”系列赛事,2022年“大金湖”品牌系列体育赛事运营权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在全县20处安装健身路径,智慧体育公园、一中田径场对外开放,完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改造提升。

  (2)关于推进文旅机构改革融合发展不够顺畅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推进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初拟《县文旅局关于理顺旅游管理体制的建议》,建议旅游工作文旅局与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工作实行团组责任制,统筹调配、交叉任职、一岗双责。该建议已报送至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并积极协调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启用泰宁县旅游发展中心。二是整合新设文旅机构3个。经编委会研究成立了泰宁县影视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核定事业编制3名;将县老年体育协会调整为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的挂牌机构,现有1名编制和人员一并划转;在县文化馆加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增加“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申报、保护传承、普及交流”职责。

  (3)关于重点项目实施不够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县博物馆对未达到《“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要求的创建国家二级馆标准作出了书面说明;2022年5月8日,泰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十四五”文化产业规划》(泰政办〔2022〕17号),使之成为我县今后五年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遵循。二是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在项目建设中持续加强现场管理,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三是2022年6月10日,在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红军街基础设施修建项目、影视基地、世德堂修复工程等项目分管领导对巡察相关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今后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合同约束力,确保上述事项不再发生。

  3.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主动性不够强情况。

  (1)关于电视安全播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播出大检查相关文件精神,对标对表对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泰宁分公司等单位进行全面摸排检查,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工作。二是建章立制。督促县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泰宁分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播出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能力。三是加强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和“回头看”行动,要求融媒体中心机房、广电网络机房、峨嵋峰高山台机房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确保“安播零事故,传输高质量”。

  (2)关于公共文化惠民服务有差距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工程。县文化馆推出免费开放公益培训1期,受益人群达1500多人次;县图书馆接待读者28057人次,采编新书13508册,举办“状元文化——国学讲坛”等阅读活动23场,线上推送知识竞答等活动8次;坚持开梅林戏(每周三、周五、周六)和非遗博览苑(每周四、周日)夜间常态化演出30余场次,推出尚书第夜游(周三至周日)和图书馆夜间(周二至周日)免费开放,目前已接待观众近万人次;县影剧院开展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系统维护、抢修340次,完成农村电影放映510场。二是提升一批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古城进士巷、寨下、明清园示范性旅游厕所,水际村、大源村、大田村村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寨下示范性旅游厕所项目,争取到泰宁县大龙乡游泳池项目。三是开展一批特色文化活动。举办了小城过大年、“泰宁古城非遗国潮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全民阅读月系列活动、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等公共文化活动10余场。四是争取一批政策资金支持。勤跑省市主管部门和县有关部门,争取到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22.5万元;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60万元、2022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46万元;2022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20万元等。五是立行立改。2022年停止给予管理人员费用补助;2022年6月终止了与“快乐琴屋”的合作协议,并于2022年6月24日送达终止合作书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搬离。同时,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茂求;副局长黄小荣分别对文化馆馆长肖秋红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关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管理、政策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规范队伍管理。2022年3月,成立了泰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开展非遗人才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2022年2月,制定了《泰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办法》和《泰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制度》,并在乡村非遗博览苑完成上墙,使非遗保护与传承人的管理培养工作步入日常化、规范化轨道;已向各乡镇下发通知收集县级非遗传承人推荐人选,并作为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推荐人选。二是提供展示平台。结合传统节日、文体节事活动,开展非遗小吃汇、非遗电商之夜、非遗民俗踩街、非遗进校园成果展示等非遗项目活态展演20余场次,为传承人提供宣传展示平台;每周固定时间开展梅林戏、上青古乐、泰宁山歌、茶艺等夜间公益演出,在乡村博览苑定时开展杉城竹编、传统杆秤、上青棕编、擂茶、鱼子灯现场制作展示和产品售卖;组织非遗传承人前往2022“中国旅游日”福建分会场非遗美食集市、“美丽庭院是我家”“全闽乐购寻找泰味”等活动现场进行技艺展示展演,带动非遗文创产品销售;组织非遗传承人报名参加福建“福”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泰宁·竹编果盒》荣获福艺类优秀奖。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坚持“非遗”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事业单位,为非遗项目的持续传承储备人才。如,县文化馆新增棕编、泰宁山歌等非遗项目教学活动,邀请省级非遗传承人、中国剪坛十把金剪刀获奖者高少萍来泰开办剪纸培训班;在朱口镇、新桥乡、大田乡、泰宁一中、五谷幼儿园等中小学校开设梅林戏、竹编、傩舞、蚯蚓灯等非遗课程,并于6月11日举办学习成果展示展演;推出非遗研学课程,依托乡村非遗博览苑和非遗传习所(体验点),持续开展擂茶制作、上青棕编、鱼子灯、竹编等非遗展示展演体验性课程。四是营造良好环境。严格落实非遗传承人补助政策,办理了省级非遗人严建华和黎基求补助资金各6000元,待国家级传承人黎秀珍补助资金2.5万元及5位市级传承人补助资金下达后将及时发放到位;目前正积极推动非遗项目申报工作,2022年1月,竹编技艺、游浆豆腐制作技艺公布为第七批省级非遗项目,2022年3月泰宁米酒酿造技艺、弋口大木作营造技艺、竹纸制作技艺公布为第七批市级非遗项目,与上青古乐传承人积极联络沟通,邀请省艺术研究院叶明生研究员等专家进行上青古乐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的前期指导;设立了泰宁山歌传习所、游浆豆腐传习所、杉城竹编传习所等11个非遗工坊、传习所、体验点为传承人传承、展示、创作提供了便捷的平台;广泛运用“泰宁县文化馆”微信公众号、文旅e家直播平台、抖音直播、图片展等形式,开展传承人事迹宣传和“非遗”知识普及,进一步提升传承人社会地位与荣誉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强情况。

  (1)关于文物古建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安全生产意识。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提升筑牢文物安全防线的意识。二是加强督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022年5月7日,制定印发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2年迎接国务院安委会检查和消防考核文旅系统行业领域、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房屋隐患排查的通知》(泰文旅〔2022〕15号)和《关于开展文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执法检查的通知》,今年以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博物馆联合开展了全覆盖文物安全执法检查40余人/次,检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0余处,确实做好了督促各属地管理乡镇落实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置并据实上报等工作。三是建章立制,健全文物管理工作机制。县博物馆及时完善了《泰宁县博物馆藏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泰宁县博物馆库房管理工作》等制度;针对“先后出现大门密码锁打不开无法进入、部分文物存放去向不明”等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同时,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茂求;局党组成员、县博物馆馆长连小琴分别对博物馆分管领导朱俊杰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重大体育赛事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6月21日,6月30日,局党组、各体育协会、体育公司分别收听收看了全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若干意见》《福建省马拉松等路跑运动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服务指南》《福建省龙舟等水上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服务指南》《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工作提醒》等关于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牢固树立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二是提醒谈话。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茂求;局分管领导薛理敏同志针对“2020年9月的大金湖公开水域游泳赛、11月的泰宁县皮划艇公开赛,均指定由当年8月刚成立、没有任何赛事举办专业和经验的某公司承办,2021年5月的环大金湖骑游大赛、11月的大金湖峡谷越野赛,均指定由非企业法人的某户外运动俱乐部承办,且赛事保险保障水平低,有关保险赔付规定档案资料不全、具体条款不明”等问题,对股室负责人戴云同志分别开展了批评教育;同时,今后对所有赛事活动由办公室、业务股室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环闭监督,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三是建章立制。在今后的重大赛事中,将严格按照《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制定赛事组织、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含熔断机制)、疫情防控等方案,并明确各方工作责任,同时,为赛事活动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为参赛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已采购招标的大金湖马拉松、大金湖自行车骑游、公开水域游泳赛等活动,已明确规定要为运动员购买足额的保险并提供了佐证材料。

  5.关于意识形态、统战宗教工作落实不到位情况。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阵地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建章立制。2022年6月15日,制定印发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泰文旅党组〔2022〕6号),加强了文旅系统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加强督查。督促县博物馆、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明清园强化微信公众号管理运行,已落实信息“三审”制度并长期坚持,推进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

  (2)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统战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了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建章立制。2022年5月27日,修订印发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新时代统战宗教工作专题学习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确保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新时代统战宗教工作专题学习、研讨和交流,做到将统战宗教工作与文旅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不同形式存在情况。

  (1)关于在机关听汇报多、下基层抓调研少的问题

  落实情况: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负责人认真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机制,深入到9个局属单位开展调研和检查30余次,重点对文旅系统落实省市县委“三再”“三效”“三新”“勇、促、建”、“五比五晒”“四个再出发”“十大攻坚战役”等重点工作进行现场办公、分析调研;走访福惠通大健康产业基地、牧心谷文旅康养基地、甘露别院、影视基地等企业和重点项目点20余次,与企业业主和项目业主共同探讨旅游转型发展有效路径;深入到杉城镇帐干村、朱口镇王坑村和赤坑村、梅口乡水际村、开善池潭村等乡村10余个,详细了解当前乡村旅游发展症结,听取发展对策建议;参加指导挂钩党支部会议1次,参加文旅退干分会学习会2次,听取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2日、6月17日,县影剧和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分别组织学习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强化了干部规范用车意识,明晰了公务用车的“底线”和“高压线”。二是提醒谈话。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茂求;局分管领导吴佳佳同志针对“县影剧院对自有两辆公务用车,未建立公务用车登记管理制度,没有履行公务派车手续,公车使用情况掌握不够、管理不到位,个别时间段甚至存在有公车加油记录,无相应外勤作业原始登记”等问题,对影剧院负责人邹晓晌同志分别开展了提醒谈话;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茂求、局分管领导黄小荣同志对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较为混乱问题对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负责人毛清标同志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建章立制。县影剧和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分别建立了《泰宁县影剧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确保了公务用车制度化、规范化。

  (3)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22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考勤管理制度》,督促提醒本系统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秩序,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二是强化管理。局机关当日上班未打卡签到的4名干部作出了书面说明;责成对经常性,上班迟到,有时甚至旷工的年轻干部作出书面检讨,并按考勤制度规定予以扣款190元的迟到处罚。三是作出说明。县文化馆、图书馆负责人对上班时间未按规定开放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和作出了书面说明,开展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保证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班时间规定开放公共服务设施。四是建章立制。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对于中心有些干部存在乱扔烟头等不文明现象进行摸排,分别对毛清标、吴涛、江盛等3位同志开展了提醒谈话。同时,签订了承诺书11份,要求在规定区域内吸烟,并在吸烟后妥善处理好烟头,如还有扔烟头等不文明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制定印发了《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考勤管理制度(试用稿)》《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演出、排练管理制度(试用稿)》,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要求,维护了演出排练正常秩序。

  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发生情况。

  (1)关于违规将专项经费补贴公职人员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即知即改。2022年5月27日,已全部收回2019年发放的泰宁县体育场地调查补贴1.44万元。三是建章立制。2022年6月27日,修订印发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规定,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关于违规报支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提供佐证。关于“2019年12月至2021年10月县博物馆、县图书馆等5个单位,违规报支2019至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10627.5元。”违规报支应由个人承担费用问题,通过咨询人社局及相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文件中“规定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的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并作出了书面说明。二是即知即改。县文化馆对“2021年7月,报支应由经营者个人支付的“某琴屋”钢琴调修费400元。”作出了书面说明,并补充了相关凭证材料。

  8.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情况。

  (1)关于违规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体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体彩公益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即知即改,对“2019年12月,县文旅局从体彩金中列支马拉松赛事公务接待费1.0992万元”和“2019至2020年底,县影剧院从城市数字影院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日常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共计1.546万元”进行了账务调整,确保不再违规挤占专项资金。三是建章立制。2022年6月27日和5月30日,局机关和县影剧院分别修订印发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泰宁县影剧院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关于专项资金结余清缴不及时的问题

  落实情况:县文化馆对“县文化馆共计33.40万元专项结余资金达三年以上,未上缴财政统筹安排使用”作出了书面说明,并对资金科目进行了调整。

  9.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情况。

  (1)关于票据报销审核不严谨,重复报支费用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县博物馆、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分别组织学习了《泰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即知即改。2022年6月17日,县博物馆收回了2020年1月重复支付的水电维修款620元;2022年5月25日,县少体校收回了2019年7月和8月重复报支的赛事差旅费60元,同时通过自查,于5月25日收回了重复报支赛事差旅费车票一笔共计5元。

  (2)关于支出票据附件不完整的问题

  落实情况: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即知即改,对“2020年11月县文化馆支付保安人员服装3900元,2021年1月县图书馆购图书3221.39元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完善了支付凭证附件。

  (3)关于白条支付房屋租赁费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即知即改。2022年7月,县博物馆补充完善了“2019年7月以来,县博物馆白条支付5人岭上街陈家大院租金共计7.27万元。”发票凭证。二是批评教育。分别对“白条支付房屋租赁费”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批评教育。三是建章立制。2022年6月10日,县博物馆修订印发了《泰宁县博物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确保白条支付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4)关于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的问题

  落实情况: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即知即改,于2022年6月,健全完善了《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补录了2020年12月23日购置的舞台灯具、舞台特效水雾机、灯光控台等专用设备2.38万元未纳入账内管理的固定资产,做到了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10.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违规问题较多情况。

  (1)关于应按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违规以工程施工邀请招标的问题和关于违规拆分项目,规避部分项目公开招标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局党组、县文化馆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提升招投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批评教育。分别对“工程项目招投标违规问题较多”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加强了招投标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三是作出说明。县文旅局和县文化馆分别对“2018年10月,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设计施工及布展项目总预算260万元,违规采取工程施工邀请招标,且该项目评标过程没有监督人现场监督。”和“将总投资5581万元的影视基地工程建设项目拆分成5个项目,除投资4995万元的影视基地摄影棚及附属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外,其余4个项目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等问题作了书面说明。

  (2)关于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

  落实情况:2022年6月,县博物馆、县影剧院分别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了解了相关招标政策。同时,对县博物馆、县影剧院的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确保在今后的项目工程中严格落实收取履约保证金制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较为混乱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未取得许可擅自施工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文旅系统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规范了工程项目管理。二是作出说明。针对“影视基地摄影棚周边道路、影视基地道路工程、影视基地主排水渠及电网柜箱迁移工程,均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即擅自施工”等问题,提供了书面说明。三是批评教育。针对“影视基地摄影棚周边道路、影视基地道路工程、影视基地主排水渠及电网柜箱迁移工程,均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即擅自施工”等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局分管领导吴佳佳对项目责任人魏锋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关于违规支付项目服务费的问题

  落实情况:县文旅局、县博物馆即知即改,于2022年5月11日、1月11日分别将“县文旅局支付影视基地平整场地建设项目预算咨询及招标代理费6290元”和“2020年9月,县博物馆支付库房改造项目、红军街3A景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共计2.4731万元追回。

  (3)关于项目合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县芳华文体影视服务公司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作出说明。县芳华文体影视服务公司对“合同金额19.6万元,约定7天内完成74个场景点实地勘察及采集拍摄任务,验收不合格每天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至今仍未验收合格但已支付9.8万元,也未明晰违约责任。”问题作了书面说明,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三是批评教育。针对“项目合同管理不到位”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对项目责任人魏锋进行了批评教育,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12.关于政府采购业务开展不严不实情况。

  关于未按规定对参加投标企业进行审核的问题

  落实情况:2022年6月29日,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确保今后在工程项目实施招标前由会议集体研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和规定执行,并进行严格监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3.关于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情况。

  关于局党组会议研究事项时,存在未经表态表决即直接作出会议决议现象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有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建章立制。2022年5月27日,修订印发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党组会议规则》,进一步理清了党组职责,规范了党组工作流程办法,确保了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时,必须由党组先研究决定再实施,并将决策情况报派驻纪检组。

  14.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情况。

  (1)关于党组牵头抓党建不够有力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人员的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章立制。2022年5月27日,修订印发了《中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清党组书记及成员的工作职责,确保每年最少2次深入联系点内参与支部活动、上党课等,了解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帮助指导基层党支部解决困难问题,提升支部建设质量。

  (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情况:文旅局机关党支部即知即改,于2022年7月办理了江忠、何惠明、史建龙等3名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确保了3名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组织生活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关于发展党员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

  落实情况:文旅局机关党支部即知即改,于2022年6月20日,组织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的具体流程,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专业素质,确保实现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并对近期发展党员材料进行自查,确保党员材料完备。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情况。

  关于民主生活会会前未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个别局党组成员2019年5月受“批评教育”处理,其本人在当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未报告该情况、组织生活会缺乏“辣味”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专业素质,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二是提供佐证。针对“2019年5月受‘批评教育’处理,其本人在当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未报告该情况”问题,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芳德已向组织作出了书面说明。三是建章立制。2022年5月26日、6月18日,局机关党支部和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党支部分别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对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态度不认真、敷衍走过场的党员干部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1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情况。

  (1)关于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3)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泰宁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规范了股级干部工作流程和股级干部管理。二是建章立制。2022年5月27日,修订印发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党组会议规则》,进一步理清了党组职责,规范了党组工作流程办法,要求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时,必须由党组先研究决定再实施,并将决策情况报派驻纪检组。

  17.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清晰情况。

  关于局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职责范围不清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建章立制。2022年5月27日,修订印发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党组会议规则》,进一步理清了党组职责,规范了党组工作流程办法,强化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职责范围。二是提供佐证。提供了《中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研究“5.17”安全播出重大事故相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21〕9号)等佐证材料,厘清了2021年提出的处理意见当中对当时分管广播电视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周观华同志已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三是即知即改。2022年7月28日,县梅林艺术传承保护中心追回了原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魏绪兰同志领取的年终绩效奖金11460.65元。

  (四)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反馈意见等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8.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情况。

  关于局党组抓巡视巡察整改力度不够大、措施不够实,有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全局上下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和把握了巡察工作的战略地位、政治定位和方针要求。二是即知即改。2022年6月17日,追回了2019年县委巡察反馈“报支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1419元,以及‘六一’儿童节慰问金200元。三是建章立制。2022年5月10日,成立了中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中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文旅局、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分别修订印发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泰宁县图书馆财务管理制度》《泰宁县文化馆财务管理制度》《泰宁县影剧院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报销程序及规定执行,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使用管理。

  19.关于推动常态长效整改不够扎实情况。

  (1)关于整改机制不健全的问题;(2)关于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6月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二是建章立制。2022年5月10日,分别成立了中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中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主要职责,切实担起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同时,开展了全面开展自查行动,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是全力推动文旅经济改革。深入挖掘“福”文化等特色文化内涵,开发了一批文旅产品,举办了一批文旅活动,完善了一批文旅设施,全力打造古城文旅消费聚集区、影视文化产业园、全民健身中心三大产业聚集区,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区。四是全力打好品质提升攻坚战。2022年4月24日,泰宁县文旅产业领导小组下发了《泰宁县文旅产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泰宁县“旅游服务品质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宁县文旅产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泰宁县“旅游市场整顿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了泰宁县旅游质量投诉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旅游质量投诉处置问题,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未反馈相关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全面整改,县文旅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政治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用实际行动来检验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成效。二是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水平的首要途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首位,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勇于担当作为,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文旅各项工作。三是坚持学习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持续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管理,班子成员按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学习心得笔记,及时将学习成果传达到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保证学习效果。

  (二)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增强“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意识,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三三体系法”党建工作载体,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大对党支部工作及党员学习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三会一课”管理,落实记录本规范管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好培养和发展党员相关材料,不断提升党员遵党章、守党规、强党性、严党纪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创新选人用人工作机制,践行“争先进位”“说办就办、说到做到”“不做闲人”的文旅人价值导向相结合,与“戮力同心、守正创新,打好高质量发展和改革创新攻坚战、文化提升和公共服务攻坚战、党建引领与精神塑造攻坚战、安全稳定和品质提升攻坚战等2022年文旅四大攻坚战役”相结合,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健全廉政风险制度。一是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等制度,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加强文旅系统党员干部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管理。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体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持续做好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标准,完善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工会经费财务报销程序。三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卡片式管理,及时张贴固定资产标签,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加强对招标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招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切实担当好为民服务的带头人、领路人。如针对群众投诉较多的项目,要提前沟通、积极主动作为,从源头上破解瓶颈,减少无效投诉数量。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担负起自己责任,带头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有效解决“公共文化惠民服务有差距、非遗传承人培养管理不够有力”等群众美好生活需求问题。

  (五)确保整改到位,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逐条认领整改任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二是坚持领导带头、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对明确时间节点、正在开展的整改,要严格落实台账、销号、检查制度,抓住关键部门、关键人、关键环节,一项一项持续推进,一抓到底;对长期需要坚持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脚踏实地,统筹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防止流于形式。三是把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固化形成制度,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我局的各项工作中。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833997;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广电大楼4楼,县文体和旅游局;邮编:354400;电子邮箱:fjtnjp@163.com。

  

 

中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

  2022年8月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