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2-08-10 09:59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11月28日,县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5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部署,层层压实责任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巡察意见反馈会上即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了巡察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办主任讲话及局党组书记表态发言。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整改推进会等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推动县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建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查等工作。问题反馈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扩大)会议6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县委巡察办、第五纪检监察室及派驻纪检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局党组经多次讨论研究,制定下发了《泰宁县卫健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研究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实行“挂图作战”,逐项“对账”销号。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标本兼治,逐一落实整改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事业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卫健局党组理论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专题会等进行认真学习,已于6月10日组织党组成员、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干部职工在卫健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党组(扩大)会、全体干部会议,学习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会议作出的“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福建省中医药条例》等内容,并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三是根据专题学习会内容,做好后续的政策落实,增强履职尽责能力。提高学习实效性,并严格组织落实。

  2.关于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妇幼保健院已于5月27日对相关同志未参会做出情况说明,疾控中心相关同志已重新撰写个人问题清单,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二是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期各支部已对2019年以来的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发言稿学习发言提纲、整改清单、民主评议登记表、会议记录等材料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自纠。三是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已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2)关于学习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制度,开展学习研讨必须由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作交流研讨。二是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充分结合各成员分管工作,同时要求把理论学习与成员分管工作结合起来,有的放矢开展学习思考和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学习成效。三是已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列入中心组学习,并根据市县要求将各学习重点纳入学习计划。

  3.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再学习”,已认真核实“再学习”任务,在集中整改期已陆续完成学习任务。二是严格落实“再调研”,已于2021年12月召开“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总结会,重新审核调研报告,对不足部分重新梳理,确保实实在在调研,真真切切指导。三是严格落实“再落实”,对未落实到位的工作建立台账,进行周督办、月督办机制,实行领导挂钩督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上半年,局党组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部署会,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了亲自部署,对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方向。今后将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做到带头把方向、抓导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

  5.关于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党组成员未分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于2022年8月2日制定下发了《中共泰宁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调整局党组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领导职责,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关于党管干部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泰宁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委组〔2019〕综25号)等文件,并严格参照文件精神完成相关流程。二是针对反馈问题,补缺补漏,建立预备党员台账、入党积极分子台账、入党申请人员台账等。

  (3)关于疫苗接种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推动。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疫苗接种工作,联合县纪委不定期对各单位、各乡镇开展疫苗接种情况的督查,积极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辖区居民及时前往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室外大屏幕、LED屏、宣传车等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发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短消息,结合系列科普宣传活动发放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宣传折页、科学接种宣传资料;为有针对性地消除群众疑虑,提高社会各界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升群众接种意愿在疫苗接种点张贴宣传海报37份、设置宣传展板15块。三是加强服务保障。县中医院设定为定点接种点定期开展疫苗接种服务,并结合各乡(镇)实际,统筹调配接种力量,定期开展下基层疫苗接种服务。目前我县60岁以上人群第一针接种率达95.10%,位于全市第一。

  (4)关于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疾控中心已于6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局性突发性敏感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泰委办发电〔2021〕45号)文件。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制作泰宁县疾控中心信息发布审核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制作信息发布季度审核表,每季度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内部审核。三是疾控中心责任领导已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6.关于行政医疗服务指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定期举办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知识培训(2022年5月31日、6月28日举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婚前医学检查培训班等熟练掌握医学婚前检查诊疗规范,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二是加强知识传播,利用泰宁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不定期科普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在婚姻登记处和妇幼保健院门诊大厅滚动播放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小视频等,提高群众对婚前医学检查知识的知晓率,提高婚前医学检查主动参与率,从而降低出生缺陷率。

  7.关于落实督查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发现问题:一是加大督导力度。妇幼、疾控、监督所等单位严格执行每季度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及时形成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通过网上抽查和电话督促等方式进行存在问题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妇幼、疾控、监督所等单位第一季度分别组织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项目负责人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强化年终考核。将日常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评内容,与项目责任人年终绩效挂钩,进一步督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疫情防控督查发现边改边犯问题:一是始终绷紧思想之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文件要求,积极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推动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压实“四方责任”。切实把中央、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属地责任,县、乡、村(社区)落实好属地的责任,强化“1+N”“五包一”网格化管理,守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抓好监管部门、下属单位的监管,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不折不扣按照防控方案预案要求,做好防控工作。落实单位责任,企业、事业单位严把“入口关”,严格落实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一米线”等管理措施,并管理好本单位的人员,各级干部带头戴口罩,减少外出人员及时间。落实个人责任,引导好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及家庭防护,督促公众减少不必要出行,外出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三是抓好重点场所管控。强化多点触发机制,抓实学校、医院、商超、酒店、车站、景区等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按频率规范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整治形式主义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会议记录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在巡察期间已完成会议记录整改工作。二是责任领导已于2022年6月6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不同文件同一文号、文件印发时间倒挂、文件审签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泰宁县卫生健康局发文登记簿》,严格依照文件印发时间按顺序编排文号,避免出现不同文件同一文号、文件印发时间倒挂等问题。二是制发公文时严格遵照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加强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公文印发质量。

  9.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关于先采购后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疾控中心已于6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泰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制度》《政府会计制度》。二是完善制度,疾控中心制定印发了《泰宁县疾控中心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采购流程。三是加强自查。截至目前,已完成疾控中心前五年政府采购项目自查。

  (2)关于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妇幼保健院已于2022年5月20日补齐采购申请单,并于2022年5月20日对3位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虚假询价采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采购人员业务学习,提高采购人员业务水平,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财经纪律,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做到采购有审批、有台账,合同内容符合规定,责任到人。二是责任领导已于2022年6月6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违规设置项目评审条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建卫健系统项目建设督察组,对近期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审条件进行全面自查,对项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收集整理,编制完成政策汇编并下发学习,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流程和制度。

  10.关于工程建设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关于履约保证金收取不及时、履约验收不到位、超出时限订立合同、项目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项目办相关责任人已于2022年6月2日对反馈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并附佐证材料。二是组建卫健系统项目建设督察组,集中对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对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梳理、统一归档。三是局机关编制下发《政府采购类项目政策法规汇编》,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对汇编政策法规学习培训,提高对项目全过程推进的政策认识,提升专职干事的法律意识。四是加强项目进度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定期上报项目建设情况和进度,项目办负责收集和汇总各医疗卫生单位项目清单。五是局机关责任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无结算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巡察期间已将缺失的结算单及验收单补充到会计凭证档案。二是疾控中心相关同志已经于2022年6月13日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做了书面说明。三是接派驻纪检组函询要求,局党组书记于7月11日对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1.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分别于2022年6月1日、6月28日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文书书写质量和水平。二是制定印发《泰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合议制度》,规范行政处罚合议行为,规范书写合议记录,做到类似案件类似处理。

  12.关于超范围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县疾控中心于巡察期间已退还违规发放下乡伙食补贴9440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于2022年5月13日退还超范围发放疫情防控加班食堂补助23天1150元。二是疾控中心、卫计监督所分别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有关差旅费报销规定、《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津贴补贴发放审核。三是疾控中心、卫计监督所责任领导分别对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3.关于违规收费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妇幼保健院已于2022年6月6日对存在问题向派驻纪检组进行情况说明。二是加强政策学习。妇幼保健院于5月3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于院内学习医保相关政策和知识培训,于6月21日邀请县医保中心副主任到妇幼保健院授课,进行医保政策再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认识,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三是成立医保基金工作小组,妇幼保健院从5月份起指定专人进行每周医疗质量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不规范诊疗行为的发生。四是接派驻纪检组函询要求,局党组书记于7月11日对妇幼保健院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现金管理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妇幼保健院2021年12月制定印发的《泰宁县妇幼保健院现金管理制度》,从2021年12月起,指定专人每天定时将现金送存银行。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财经纪律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关于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机关已于2021年12月将乡村医生培训费0.8万元、县级计生奖扶配套资金3万元(共计3.8万元)全部支出。今后将加强业财融合,督促各职能股室加快项目执行,从而促进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15.关于会计基础薄弱的问题

  (1)关于票据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县疾控中心已在巡察期间将石油公司发票、充值记录等票据补齐归档。二是疾控中心责任领导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白条入账、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疾控中心于6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泰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安排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自学、继续教育等形式,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基础规范》《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建设项目(函修缮)管理制度》《合同控制》《资产控制》等财经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提高会计审核质量。二是疾控中心责任领导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6.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泰宁县卫健局党组议事规则》及《泰宁县卫健局党组议事目录清单》,结合具体工作情况听取和研究下级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等工作。

  17.关于民主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疾控中心党务干部工作者于2022年7月之前已完成《党支部工作实用手册》关于会议记录知识点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民主决策科学水平。

  (2)关于列席人员参与表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妇幼保健院已对2021年4月12日的班子会会议记录重新进行记录。二是妇幼保健院于2022年5月27日对“列席人员参与表决”问题的进行了书面说明。

  (3)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严格执行会议回避制度,坚持执行针对党组成员(支委班子)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及配偶或其他直接利益关系人)、有利害关系的事项,相关人员主动回避,确保决策公平公正。

  1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前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等文件,坚决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各环节,能严格规范谈心谈话等程序。

  (2)关于问题整改措施未细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已于2022年5月14日针对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重新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党务工作业务学习,坚决做到在问题整改上结合实际,提高整改针对性,提升整改实效性。

  19.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党员归档材料不齐全、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党员档案做到专人保管,一人一档,落实党务工作者及分管领导相关责任,做到党员档案归档有序、规范、完整、齐全。二是相关人员补齐相关材料。三是加强党务工作业务学习,网发县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培训课件》《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课件》,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共同学习党务知识。

  20.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网发《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文件政策汇编 》,各支部党务工作者结合自学加强学习,严格参照文件精神加强党费管理,根据党员出入情况及时核对、更新党费公示表,确保实缴党费与党费收缴月公示表相符、党费上缴无误。

  21.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泰宁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委组〔2019〕综25号)等文件,提高各单位人事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发挥好卫健的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对人事任免的监管,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规范考察等环节。

  22.关于未按规定留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严格按照《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存档工作。

  2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科级干部已重新撰写述职述廉、述责述廉报告。二是主要领导已对相关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反馈意见整改方面

  24.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月20日前相关人员已重新撰写《新中国70周年》《绝密使命》观看感,民主评议登记表个人总结。二是2022年5月20日已对3位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各支部于集中整改期分别组织各支部党员对2019年以来的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问题清单、发言稿学习发言提纲、整改清单、民主评议登记表、会议记录等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网络摘抄,提高撰写水平。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毫不松懈持续整改。严格对照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深入推进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突出主体责任,坚持“咬住问题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的原则,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持续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持续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落实落细严管厚爱监管措施,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为全方位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制度化保障。

  (三)注重突出成果转化。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坚决扛起卫健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治责任,聚焦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谋划并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专题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832134;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西内环路360号卫生健康局;邮编:354400;电子邮:tnws2134@163.com。

 

 

中共泰宁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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