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经中共泰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2年10月17日开始,县委专项巡察组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巡察,巡察时间为25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巡察单位
县政府办、法院、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局、县人防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必要时可延伸至乡镇及其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吴岩辉
副组长:陈昭汉
三、邮政信箱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A005号邮政信箱
四、县委巡察组举报电话
15259820801(8:00-20:00开通)
五、县委巡察组举报箱
泰宁县杉城镇状元街政务公开栏
六、接访地址
泰宁县委巡察办(县教育局大楼二楼)
七、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存在干事创业不担当、成果运用不科学、政策要素保障不到位、项目落地投产推动不力、政务服务质效不高、市场监管执法不公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监督电话:(0598-7861602,0598-7863151)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泰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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