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1-05-24 10:42

中共泰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2月7日至12月26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1日对我委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巡察共发现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等3个方面,24项内容,33项具体问题。县委政法委针对反馈的24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95条,已完成95条。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职责2021年2月1日,县委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委机关高度重视,通报会后迅速启动巡察整改工作,紧接召开委务(扩大)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日福同志传达贯彻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不仅是政治任务,更是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要将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守护初心使命的利器。严格落实县委要求,围绕县委巡察一组指出的问题,坚决做到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任务为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月8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日福同志再次主持召开委务(扩大)会议,及时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日福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抓落实、部门齐抓共管”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为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落实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突出问题导向,实化巡察整改措施县委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召开巡察反馈意见通报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9次委务(扩大)会议,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自身情况等,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4个问题细化分解成33个问题,并逐项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具体措施,整改方案经过征求意见、反复讨论,最终制定了整改措施95条。

(四)突出长效长治,建章立制促整改为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质效,建立了牵头领导每周碰头会、双周进度调度会、责任部门协调会等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日福同志先后9次主持召开整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听取并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先后召开10多次碰头会、调度会,共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为确保长效长治,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委机关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2020年未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一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结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3月份起每周制定学习计划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进学深悟透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全面查缺补漏。坚持“缺什么、补什么”,3月1日组织委机关全体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学习内容进行补课。三是致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推动委机关全体干部“线上+线下”学习常态化。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一是针对方案制定不严谨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实施方案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活动时间、活动要求等不当描述进行了整改,2月7日结合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专门的提醒谈话;同时,强化干部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二是针对征求意见建议不到位问题。3月3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3月22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把征求意见列入组织生活会的必备议事日程,3月16日、5月8日,先后两次召集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及向全县所有乡镇部门发放征求意见表,进一步规范征求意见建议范围。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一是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强化责任落实,2021年2月23日重新调整充实委机关班子成员分工,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分工职责范围,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同时,针对部分同志年度述职材料中对意识形态工作没述或虽述但过于简单情况,对他们给予了谈话提醒。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关于在政法工作中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的意见》《泰宁县政法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协调小组及工作规则》,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2021年3月25日开通了平安泰宁公众号,持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讲好政法故事,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促进全县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网络更安靖。二是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针对2017--2018年度个别领导干部、2017-2019 年度个别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未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相关的4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把严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审核关口,常务副书记的发言材料由政法委书记审核,其他班子成员发言材料由常务副书记分工审核。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差距。一是结合“平安泰宁”创建活动,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二是完善举报奖励方案,进一步激发群众检举揭发热情;三是全县各乡(镇)和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举报信箱;四是健全完善《泰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持续整治行业乱象。

5)统筹推进“法治泰宁”“平安泰宁”建设还不够。一是针对社会矛盾隐患仍然存在问题。把重点人员管控列入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记中,不断压紧压实维稳责任,对管理不到位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重点人员管控。二是针对平安建设“三率”质效不高问题。制定平安”三率”宣传方案,在全县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平安泰宁”建设宣传氛围;开展深入基层“大走访”及城区社区入户宣传,下村进企入户点对点、面对面宣传;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系列“平安泰宁”主题宣传巡演活动;开展全县平安“三率”自测自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到年终综治考评;做好媒体宣传。依托传统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平安建设工作及成效,迅速回应群众关切,积极传达正面声音,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6)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智能化、精细化建设不够有力。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合理选点布局,提高城镇、农村地区、老旧小区等覆盖率。二是加快推进2020年新增100路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三是按照“能联尽联”的原则,加大社会面监控资源的整合联网应用,使我县“雪亮工程”建设实现“全域覆盖,实时可用、全程可控、全网共享”的目标。四是加强向市平台推送路数,实现全网资源共享。五是加强考核,将“雪亮工程”建设纳入年终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并适时采取督查、通报等形式,加强监督指导。

7)指导和推进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力度不够。一是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长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理论知识;二是以全县政法系统出现的个别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为警钟,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引导全县政法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常态化队伍监督管理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工作的主基调。督促全县政法队伍严格落实《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及泰宁县政法干警“五个严禁”、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工作制度。

8)“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制度执行不到位。针对未逐一表决和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了《中共泰宁县委政法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委务会集体研究决定,2月初至4月底委务会共讨论研究4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被议对象回避制度,将决定按程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请示。同时,于3月20日前对委里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自查整改。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差距。一是针对工作推动不够有力问题。将各乡(镇)网格化使用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并适时采取督查、通报等形式,加强监督指导;制定 乡(镇)网格员业务培训制度计划;为各乡(镇)网格员配备了47台手持终端。二是针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针对性不强问题。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渠道,改变以往单一的书面征求方式, 5月8日委机关牵头召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5条。三是针对报告事项与实际不符问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做好请示报告工作。

10)公文处理不规范。一是狠抓作风整顿。全面梳理、制定完善县委政法委规章制度和办文工作流程,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狠抓跟踪问效。建立“谁主管、谁督办”责任机制,认真梳理政法委牵头负责、行文下发的常规工作、专项任务有关通知和方案,列出督查项目清单,倒逼有关工作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三是开展自查工作。针对文号与时间倒挂、相同文件不同文号、请示件未标注签发人3份文件存在问题,对文件起草人、文号编排的具体责任人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

11会计基础薄弱。一是针对无票据支付费用问题。一是开展自查并补齐相关手续。2019年-2020年的水电费的相关票据在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未向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取,导致记账凭证无相关票据,2月26日已补齐凭证附件;2019年-2020年的邮电通讯费均为电信托收,没有办理审批手续; 汽油燃油充值卡办理时间为2018年6月,2018年-2020年汽车燃油费预付充值10笔共计 2.6万元,其中一笔为ETC充值,金额为2000元,实际充值金额为2.4万元,2018年一共加油19笔6009.48元、2019年加油12笔4573.33元、2020年加油38笔8082.3元,汽油卡加油明细截止2020年12月一共加油18665.11元,余额为5334.89。单次加油的票据由加油站发送至驾驶员的邮箱,司机未及时打印出的相关票据,已于2月26日补齐单据并补录会计分录。开展自查并补齐相关手续。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完善单位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财务工作规范意识。

 1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开展自查,2月26日已将空调残值收入上缴国库,并调整会计分录将2015年购置的打印机计入固定资产;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月26日要求财务人员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今后严格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并加强资产管理。四是2月26日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准则。

 13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一是3月23日已退回2016-2017年爱心助学捐款280元。3月24日已退回2019年个人所得税864.24元;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月26日完善学习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财务工作规范意识。

 14工会会费使用不当。针对巡察指出2018 年违反有关要求发放2017年度节日慰问品 3980 元问题。一是查核近年来工会活动使用情况。经核实,因2017年度工会经费不足,财务未及时转账,于2018年1月才将2017年度中秋节、国庆节及第四季度工会会员生日等3笔费用共计3978元转给预支的经销商,不存在重复发放问题。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省、市、县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费用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15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一是开展自查,2018年5月购置的4台电脑为扫黑办工作人员使用,属于专项经费,未计入固定资产,2018年购置的4台联想一体机凭证已于2020年10月订正,并计入固定资产。2016年7月采购的联想笔记本属于先买后补办的审批手续,今后按照采购制度规范审批手续。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月26日要求财务人员及采购人员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范采购审批手续及备案,加强学习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准则。

16)公务接待不够规范。一是开展自查,2017年1月11日市护路办来泰督导工作接待用餐2人,陪同超过规定人数1人。2017年3月27日省级“平安县”验收用餐超陪同人员2名。2017年11月7日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会议用餐乡镇9人,陪餐人员6人,人数超标,其中杉城镇为同城,不得安排用餐。2017年7月26日全县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用餐,接待人数9人,陪餐人数6人,陪餐人数超过规定人数。二是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月26日要求财务人员今后在会议和公务接待前严格把关,认真贯彻执行《泰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泰宁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认真执行会议费管理工作。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7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工作方向。二是认真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 落实落细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中心)人员之间,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执法司法监督、推进政法队伍监督等领域和环节,每年不少于1次廉政谈话4月中下旬至5月初,委机关班子成员间,班子与分管委室负责人之间均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提醒。

18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一是强化党内制度学习,进一步提高末位表态责任制意识;二是认真落实政法委“一把手”带头执行制度,确保末未表态制度的贯彻落实。

1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一是针对认识有偏差问题。2021年2月8日,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泰宁县纪委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程。同时,2021年2月8日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梳理整合成册,及时发放委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求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并在每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印发注意事项,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二是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2021年4月15日,邀请县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对政法系统党建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每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党员大会,2021年3月26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日福同志在委机关支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20党费收缴不规范。一是规范党费收缴,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月及时收缴党费。二是严格实施党费每月一公示制度,主动、及时、准确、规范地公示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监督。

21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一是组织专题培训。2021年4月15日,邀请县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对政法系统党建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确保今后换届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二是及时查缺补漏。截至2021年2月28日,对支部换届选举批复、主持词、选票、选举办法(草案)等材料认真检查梳理,做好档案材料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漏和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杜绝此类现象的再度发生。

22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不到位。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发生职务变动、岗位调整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相关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三是严格按照廉政谈话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并严肃做好相关记录。

23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一是加强与县纪检监察工委沟通联系,提前通知县纪检监察工委参加委机关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2021年3月11日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召开“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县纪检监察工委派驻书记周建忠到会指导。二是严格落实每月“三重一大”事项报备。

24纪检监察工委监督履职不够到位。一是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融资担保以及“净化三圈”等廉政风险点,3月份委机关全体人员重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要求各监督单位重新报送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县委政法委的日常教育,及时宣讲各项法律、法规,督促抓好警示教育,3月24日、25日县委主要领导和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分别给全县政法干警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报告会。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政法委未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无被党政纪处理人员。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截至目前,县委巡察一组指出的3个方面2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但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智能化、精细化建设虽已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但与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目标还有差距,2021年全县拟计划再建62个村(居)综治视联网终端平台,加快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进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832977;通信地址:泰宁县和平中街25号政府大楼东410,邮政编码:354400;电子邮箱:tnpasmw@163.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