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龙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1-03-05 11:40

中共大龙乡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85日至828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我乡焦溪村开展了重点村专项巡察,并于202011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乡党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县委巡察办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各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焦溪村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许世赵担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焦溪村“两委”干部及相关站所负责人等为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二是细化任务,落实责任。1126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焦溪村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反馈的17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49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是强化监督,全力整改。乡纪委、党建办定期对焦溪村推进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始终把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先后修订了《关于完善大龙乡机关干部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各问题实施“项目化”管理,逐条对帐销号,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情况。一是扶贫办对《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了在学习再传达,并对各村落实扶贫“一月一例会”制度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焦溪村及时召开村两委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向“摆脱贫困与政党的责任”国际理论研讨会致贺信精神》。三是大龙乡严格执行扶贫工作例会制度,召开例会12期,同时焦溪村扶贫工作联络员严格扶贫例会要求,及时向村“两委”传达贯彻相关会议精神,部署村级扶贫工作。

2.关于村财增收谋划不够的情况。一是结合谋划“十四五”规划,组织焦溪村两委进一步摸清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底数,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同时,催促南方林业、金湖林场等企业进行林地使用费补缴。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烟叶种植新增面积,增加烟叶返税收入;主动对接县公路养护中心,已将旧养路站资产移交至村委会,并计划通过租赁给茶叶企业等渠道增加村财收入。三是积极谋划税源性产业项目,确保各村村财自有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

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差距的情况。一是组织焦溪村“两委”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和相关文件精神,并对综治“一票否决”验收工作做了进一步强调;二是乡综治办督促焦溪村针对综治“一票否决”的整改。要求一季度一治安重点整治汇报,半年一次工作总结。三是完成对各村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扫黑除恶知识及文件精神传达贯彻情况及线索摸排情况的督查。

4.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对焦溪村“两委”干部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了责任。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乡党委和各党支部的重要议题和年终考评范围,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作为乡党委和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并组织党建办人员对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制定各村宣传载体检查管理制度,强化书报阅览室阵地管理建设。完成全乡16个村图书室规范化设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资产资源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村档乡管”制度,由乡经管站工作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督促指导焦溪村将未完善的档案材料进行完善并保存。二是捋清了焦溪村整村山场租赁情况,并整理在册归档。三是督促国有林场、杉阳公司、青山林场、南方林业补缴林地使用费,并重新签订林地使用费缴费协议。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一是核实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二是对乡村两级财务及经管干部开展廉政责任谈话,进一步重申纪律要求。三是“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并组织乡村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重新学习。

7.关于公建项目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一是组织乡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并对乡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二是对焦溪村农田水利设施修复工程招投标项目进行了核实,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招标工作,确保招标每一环节都符合规定。三是组织经管、村建等业务骨干对全乡公建项目进行抽查。

8.关于会议补贴发放不规范的情况。一是已将违规发放的会议补贴退还给焦溪村委会。二是对焦溪村现任两委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强调了纪律和工作要求。三是组织对乡财务人员对会议补贴发放等规定进行再学习,并要求乡经管站要严把审核关,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9.关于民生保障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一是已追回多发的“两项补贴”并上缴至县民政局。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重申纪律和工作要求。二是建立了民生保障对象信息互通制度,固定每月底整合乡派出所、计生部门出生人员信息以及社保、县殡仪馆等部门死亡人员名单,实时更新民生保障对象人员信息。三是主动摸排出生及死亡人员名单,固定每月底向村级摸排外地出生及死亡火化人员名单,及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动态更新民生保障对象名单,并于每月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民生保障对象名单,并拍照存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0.关于抓党建责任不到位的情况。一是焦溪村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进行了在学习、再研讨。同时,通过远程视频会组织各支部党员收听收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县委宣讲团报告会。二是乡党建办下发了《大龙乡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在学习相关党内法规、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三是各支部及时总结2020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制定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主动召开大龙乡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11.关于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情况。一是已按照届中调整程序对焦溪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开展任前谈话、进行任命,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乡党建办通过远程视频会组织各村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职意识和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三是对焦溪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要求焦溪村党支部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各项问题整改。四是焦溪村各项工作有较为明显的进步,村内医保缴费进度等工作名列全乡前茅,顺利通过党组织软弱涣散整顿测评。

12.关于落实“四议两公开”有差距的情况。一是已对焦溪村现任两委班子进行了廉政责任谈话,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开展重大事项决策,严防事后决策现象再次发生。进一步核实问题情况,重申纪律规矩,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乡党建办通过远程视频会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强化了村干部的履职能力。三是已组织经管、村建等业务骨干对全乡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检查。

13.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一是已对乡经管干部和焦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廉政责任谈话,要求乡经管干部要加强工作指导,主动完善相关制度;二是要求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扎实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并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三是乡经管站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职责,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办法,规范民主评议程序。

14.关于党费收缴不够规范的情况。一是已对党员党费漏缴情况进行核查和补缴,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二是支部通过党员微信群发送关于上交党费基本知识,教育广大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切实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意识。三是乡党建办下发了《大龙乡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对各村党费收缴和公示情况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

15.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情况。一是乡党建办通过远程视频会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强调组织生活会制度,详细解读组织生活会规范程序和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相关领导对焦溪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要求焦溪村党支部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各项问题整改。三是乡党建办下发了《大龙乡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对近年来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规范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完善材料整理归档。

1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的情况。一是乡党建办通过远程视频会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学习“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并对支部会议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相关培训。二是严格落实乡党建“四化四制”工作法,整理下发党建工作清单,完成对各党支部第四季度的党建督查和问题整改工作。

17.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一是乡党建办下发了《大龙乡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摸清流动党员现况,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流动党员逐一进行联系,核实其工作单位、常住地址等信息,认真梳理流动党员情况,理顺组织关系。二是通过远程视频会组织在家党员收听收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县委宣讲团报告会,并通知外出党员通过学习强国、党员e家、党员微信群等平台,及时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三是202012月以来叶冬兰等7名党员陆续参加了焦溪村“三会一课” 等组织生活,未到会的均有及时向支部请假。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乡党委高度重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认真对待,逐条分析,逐项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有些整改是长期性的,需要持续推进,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巡察组各项要求,推动大龙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之以恒落实巡察整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把整改问题的过程提升为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的过程,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开拓创新、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后续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紧盯重点领域整改,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做到紧盯不放,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继续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三是持之以恒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以点带面,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制度管人管事作用。在执行中发现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要及时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762665;通信地址:三明市泰宁县大龙乡大布村大布街34号,邮编:354406;电子邮箱:tnxdl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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