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0-12-10 16:30

  中共泰宁县审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9日至6月8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夯实主体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县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一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9月11日巡察工作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随即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再次学习传达,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同时,将县委巡察组向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讲话稿以及局党组书记的表态发言,原原本本在党内印发通报。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局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及工作任务的跟踪督办。集中整改阶段,局领导多次向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请示整改方式方法,期间共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局党组专题会议6次。

  (三)切实抓好整改。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中共泰宁县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35个问题进行细化,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扛责上肩。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进度表,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整改调度,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严肃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和症结所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促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局党组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制度层面上的“症结”,通过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优势。整改期间,共制定和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制度7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9月30日上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今年年初对审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于伟国书记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从8个方面学习了审计工作及审计制度改革的新思路,并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和我局实际认真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8项业务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关于“‘大学习’活动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认真落实《泰宁县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任务清单》,于6月22日下午、8月21日上午、10月30日下午分别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第(一)至第(四),学习观看由审计署组织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讲座”视频培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同时,认真做好相关学习记录,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学好用好“学习强国”等网上学习平台。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2020年中共泰宁县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结合县委宣传部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的重要论述,《中国制度面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学习教育,弘扬廖俊波精神等专题学习,并开展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同时,理论学习中心组与党组会议分开进行记录,将2018年以来中心组学习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在会上深入查摆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检视反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推动巡察整改与审计工作、与建章立制有效衔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会后,及时将有关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归档,并完善会议记录。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制度,在4月30日下午和8月25日上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修订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和党组成员认真查找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切实落实“六个纳入”要求。

  3.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6)关于“审计‘反腐利剑’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贯彻“六稳”“六保”工作要求,重点关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扎实开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落实等专项审计,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共完成审计项目12个,其中:政策落实跟踪审计2个、财政审计3个、领导干部责任审计5个、其他审计2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0115万元,其中:违规金额238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735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34个,审计处理处罚2430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347万元、应归还原资金渠道2080万元、应调账处理2万元,审计提出建议29条,被采纳的审计建议29条,积极发挥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

  (7)关于“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抓得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落实《泰宁县审计局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管理办法》,督促各审计项目主审将2017-2019年开展的36个审计项目以及今后的完成的审计项目逐个建立审计整改挂销号清单,抓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截止目前,全部完成自2017年以来51个项目的审计整改挂销号清单,切实加强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4月30日下午和8月25日上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要求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指导各股室(中心)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积极开展“一季一警示”,发挥审计专业优势配合县纪委开展“五一”端午和国庆中秋联合督查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认真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用词的理解使用,杜绝不规范表述。

  (9)关于“述责述廉不够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11月30日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督促领导干部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要按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且述责述廉报告内容要与自身实际紧密结合,同时会上要认真进行逐一点评,加强述责述廉工作的严肃性。

  (10)关于“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廉政谈话程序要求,11月30日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修订〈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谈话时督促谈话对象进行表态发言;在进行集体谈话时,谈话记录上要填写完整谈话对象基本情况,谈话对象要签字。二是加强谈话的针对性,局党组成员积极按照巡察整改方案的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对责任范围内的所有谈话对象每年至少进行1次廉政责任谈话。2020年度,局党组班子共开展谈话16次,49人次。

  5.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11)关于“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双报”制度,在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及述责述廉会前,及时与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络沟通,告知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主动要求派驻监督,在会后及时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6.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

  (12)关于“委托审计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9月起,我局已将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核职能移交给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审核费收费权也已取消。目前,我局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的工作职能已转向对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隐蔽工程签证、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已完工程交付管理等全过程情况进行审计。同时,我局也进一步强化了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学习教育,完善审计廉政回访等制度,紧盯审计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认真梳理排查潜在风险点,构建覆盖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的风险防控体系。

  (13)关于“会计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于6月2日前责令相关人员清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严格按照县政府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财〔2019〕98号)文件标准执行差旅费报销审批,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二是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所有票据真实合法事项,经当事人经办、证明人证实、财务审核后,由局长签批方可拨付相关支出。三是11月25日局分管领导对局会计进行巡察整改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要严肃财经纪律,对未经批准出差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要主动吸取教训,防止以后再出现类似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4)关于“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于由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已于6月2日前责令相关人员予以补缴。二是11月25日局分管领导对局会计进行巡察整改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把财务审核关口,要主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地做好岗位自查工作。

  7.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15)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20年度二级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委办〔2020〕17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度泰宁县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委办〔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于6月25日研究制定《泰宁县审计局二级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并予以实施。二是参照县委办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和县政府口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党组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同时根据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的要求及时跟进学习相关内容。

  (1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于6月2日前责令相关人员清退违规发放的会计、出纳兼职补贴。二是严格按照《泰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泰委办发〔2017〕42号)和《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泰机管〔2018〕14号)文件要求做好公务接待,严控接待范围及标准,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审批手续不完整不结算。三是11月25日局分管领导对局会计进行巡察整改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控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要主动吸取教训,防止以后再出现类似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7)关于“礼品登记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泰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全年礼品登记上交汇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事务〔2019〕12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礼品登记报送工作。近年来,我局未收到任何礼品礼金。二是我局分别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局干部大会,认真学习传达反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局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从审。

  (18)关于“文件签批制度落实有偏差”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股室负责人拟稿、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负责人签批程序规范我局各类文件审核流程,并及时将公文处理单和文件整理好归档。

  (19)关于“文件时间倒挂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整改情况:我局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强对公文初审和复核力度,对于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人修改后重新报送,并根据文件签发时间及时发文,严禁未签发先发文现象发生。

  (20)关于“会议记录与考勤情况不符”的问题。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根据考勤登记与会议召开实际情况及时记录参会人员,杜绝虚开会议现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21)关于“集体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如实记录会议讨论过程,规范局党组会及局务会的会议记录。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做到党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对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2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泰宁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委组〔2019〕综25号)要求,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谈话、任前公示、任职和材料归档等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主要程序,规范我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23)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泰宁县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局党组在开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坚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度。

  9.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4)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11月4日组织局党组成员和会议记录人员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在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及会议记录人应当回避。

  10.党建工作情况。

  (25)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年初局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做到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深化拓展审计一线党的建设等党建工作创新载体,努力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紧密融合。

  (2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1月30日组织局党组成员和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掌握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制度和党课制度的各项要求,并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27)关于“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 要求党务干部认真学习掌握《党支部工作实用手册》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要求,通过党员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每名党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议,落实好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8)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9月24日局分管领导对党务干部进行巡察整改提醒谈话,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每年党费基数的核定工作,做到每月督促党员干部按月交纳党费,按月填写好党费证并按季度通过中行以现金缴款方式足额上交党委。

  11.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29)关于“落实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差距较大”的问题。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积极发挥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职能作用,根据人力资源配置实际情况,加强与县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并征得其同意后,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坚持应审尽审原则,统筹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并按程序报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严格按计划实施。

  (30)关于“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要求党务干部认真学习掌握《党支部工作实用手册》关于做好会议记录的要求,明确党支部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应写姓名或附签到簿,明确会议具体发言人应写姓名,不写发言人的行政职务,规范支部会议记录。

  (31)关于“‘主题党日’记录与台账不符”的问题。整改情况:要求党务干部结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掌握《党支部工作实用手册》关于“主题党日”的要求,突出“主题党日”的党性,在“主题党日”完成后要做好相关的台账,记录做到规范、准确。

  (3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9月24日局分管领导对党务干部进行巡察整改提醒谈话,要求要认真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按规范手续办理发展党员手续,注意每个环节和步骤,注意时间节点、谈话考察记录、上报审批和公示公开等规范要求。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2.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33)关于“推动巡视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9月22日研究制定《中共泰宁县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措施,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及工作规则,规范巡视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同时,按照每2周召开1次会议的要求,共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局党组专题会议6次,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

  13.派驻纪检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

  (34)关于“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制定整改方案时及时与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沟通,征求对整改方案的意见建议并认真采纳。二是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派驻向纪检组请教学习。三是在召开巡察整改会议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指导。

  14.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35)关于“推动建章立制不够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制定和修订完善《泰宁县审计局二级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泰宁县审计局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泰宁县审计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泰宁县审计局审计举报(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泰宁县审计局审计组廉政责任制度》、《泰宁县审计局审计回访制度》和《泰宁县审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机关规章制度》等7项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审计行为,严格审计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审计质量和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移交涉及处、科级干部的信访反映0人0件,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0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县审计局上下全力以赴围绕巡察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政治巡察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深化,规章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提升,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离县委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仍需持续巩固深化。下一阶段,我们将深刻吸取巡察发现问题的教训,对照县委巡察一组提出的4个方面意见建议,建立整改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审计监督主业,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好集体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制,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要把推进巡察整改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后续整改工作一抓到底,确保改到组织满意、群众满意为止。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衍生;对需长时间整改的中长期任务,加强跟踪督查,分阶段分步骤落实整改,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成效和质量。

  (四)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巡查反馈的问题和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查找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审计“三个加大”、“四个促进”工作要求,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为新时代新泰宁建设提供更好审计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832451;通信地址:泰宁县和平北街10号审计大楼3楼,邮政编码:354400;电子邮箱:tnxs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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