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教育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19-10-30 16:24

泰宁县教育局党委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巡察一组于2019326日至514日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726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政治任务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局党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立即召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并召开全体校园长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成立了中共泰宁县教育局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县委巡察整改任务细化措施》,逐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局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问题,逐一进行研究分析,细化了整改措施。各股室都能按照职责要求,对照台账,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逐项抓好落实,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局党委每两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股室,确保整改到位。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全力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泰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局党委将6个方面的21项问题逐项落实解决,对标对表检视问题,通过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即知即改,落实整改期限,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已取得全面成效。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9项,完成对各支部的问题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9人,批评教育21人,追缴、清退违规发放、报销金额共计21.97万元。但有个别问题确实存在客观原因,如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反馈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反馈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这2项问题目前仍处整改推进之中,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需一定时间逐步解决。具体6个方面的21项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教育扎实有效。局党委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把学习研讨同解决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了教育正向激励、校园安防升级、困难学生扶助、项目建设管理等一系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出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关于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与《泰宁县教育系统年度绩效奖励二次分配指导意见》,从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质量、教育精细管理、保障教师待遇、打造教育生态等26个方面加强激励力度,加大财政投入,激活绩效奖励,真正做到多教多酬,优教优酬。二是学前“普惠”提质扩面。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扶持力度,落实扶持民办园发展的十条措施,2019年新增两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县幼儿园普惠率达100%;已经协调县财政投入70万元,计划明年完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学前教育支教点设备设施,进一步改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支教点办学条件;积极向县里呼吁针对城西开发速度加快实际配建城西幼儿园。三是“强基”“壮腰”工程序时推进。指导5所学校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完成年度教育质量检测;文昌小学8月份如期投入使用,建设规模为42个教学班1890个学位,2019年秋季招生11个班,509名学生,有效缓解了我县城镇化进程加快与城区教育资源配置不足的矛盾,2019-2020学年全县51—55人临界大班额比上学年减少24个,降低8.48%;深入推进初中总校制改革,完成泰宁三中、四中总校组建。四是“筑梦”工程稳步推进。教育山海协作向纵深推进,泰宁一中、龙海一中等12所学校一一成功结对,泰宁三中、四中与厦门五中、集美中学深入交流,2019年以来共邀请了20位省内外专家、名师来泰宁讲座、授课,受益师生2300余人,有效提升了教师的教学业务能力;2019年高考成绩稳中有升,1名考生通过自主招考被北京大学录取,本一上线144人,本二上线467人,本一上线率22.61%,处于各县市第5位(除市直属学校)。旅专高考本科人数达23人,占69.7%,比增7.7个百分点,创历史最好成绩。2019年优质生源外流得到有效控制,中考前108个,除正常被三明二中,一中录取3个之外,全部留在泰宁一中就读,小升初前80名全部留在泰宁就读。旅专招生达240人,比去年增加近100人;有序推进迎接省一级达标高中复查工作和泰宁一中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金湖旅专优化专业设置,加大招生宣传力度,2019年秋季招生取得突破,同比增长57.1%。

  2.关于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专项整治行动。9月份已向校外培训机构发放通知,禁止聘用在职教师。9月份与培训机构签订承诺书。二是组织学习法律法规。8月25-29日举办秋季开学前政治理论培训周,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列入重点培训内容。三是健全管理制度。编印《泰宁县教师队伍职业行为规范文件汇编》1500册分发到每位教师手中。四是加强督查力度。新学年加大对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对重点对象实行日常谈话提醒,及时纠正其可能存在的违规补课行为。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即知即改。朱口小学党支部2017年“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第一、二、三专题未开展交流研讨发言,现交流研讨发言已补上;朱口小学党支部于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材料报送局党办;个别党员学习记录有不相符的表述已重写心得体会;泰宁一中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发言稿中发现雷同的发言提纲已经由党员个人重新撰写。二是增强学习效果。各支部根据实际,合理安排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时间;三是落实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支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党员教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未出现照本宣科,严禁网抄下载。

  4.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不够有力,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部署整改。7月24日召开了师德师风“一案一整改”工作部署会,通报有关学校部分教师违纪违法案件精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强化专项教育学习。8月29日邀请纪委监委干部到四中举办题为《遵纪守规、为人师表》的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每一位教师撰写一篇以案明纪心得体会。8月25、26日邀请了福州闽君律师事务所的吴玉姜律师为全县教师开办依法治教讲座。三是加强督促落实。9月30日前,四中(二实小)、旅专、二中、三中、新桥小学、大田小学召开师德师风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认真查摆学校在管理教师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形成问题清单,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各有关学校主要领导对违纪违法教师再次进行了谈话提醒。四是加强制度完善。各校(园)针对管理制度陈旧过时,执行不力,流于形式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新的制度并在教代会上讨论通过,加强监督执行。

  5.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8月30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9月6日组织学习全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党员教师认真学、深入学、反复学,做到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二是督促限时整改。部分班子成员已完成整改,已将意识形态纳入述职报告;已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其他科级干部的述职报告进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补齐了意识形态内容。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下渠乡初级中学微信公众号已注销;泰宁一中公众号未续费,被停用,2019年3月因学校工作需要,重新续费开通,现有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内容。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迅速整改到位。个别班子成员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出现文字表述不当已整改到位;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已重新撰写二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于8月2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提希望建议,直戳痛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强化制度落实。机关支部召开支委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了支部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组织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严格规范组织生活程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换届程序,已将整改材料复印报送党委。责成一中党总支出现“一中党总支2018年1月12日、1月19日、3月5日、3月16日4次党员大会签到簿内容一模一样且为复印件”问题作出说明和深刻反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泰宁一中第三党支部针对2018年7月党课内容中存在部分与教学工作无关的表述及时整改,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朱口小学党支部以“两学一做”第一专题研讨代替党课”问题,支部书记补上党课题为“积极开展‘五争五创’,做合格党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 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修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立即整改。党委对2018年和2019年党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逐项逐条落实整改。水南小学两位老师重新撰写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五谷幼儿园老师已重写心得体会,已完成整改。二是规范支部换届程序机关支委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熟悉掌握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程序。泰宁一中对2018年3月总支及支部换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8.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局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完成了复印外调证明及协审表,补齐了3篇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和转正思想汇报,核对并更正了时间不一致的入党材料,补齐了变更培养联系人材料。二是强化学习培训。专门邀请县委组织部干部举办“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专题培训,要求各支部加强《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学习,严格按规定发展党员,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

  9.关于“党费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20日前朱口镇第一中心小学党支部迅速整改,已将党费证发到党员个人手上。二是各党支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党费证的管理。三是对责任人谈话提醒。

  10.关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经完成各乡镇中心小学教师的调配置工作,根据总校制办学需求及编制情况理清了原有的一些编制和人员挂靠问题,教师调配后基本做到满足学科教学需求。二是加大音乐、科学、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的招聘力度,力争在3年时间内将各小学的音乐、科学、综合实践专职教师配备到位。2019年8月已经从县直幼儿园调剂官晓翠老师到大龙乡中心小学任音乐教师。三是每年举办一期教师转岗培训,将富余学科人员通过转岗培训满足科学、综合实践等学科专任教学要求。

  11.关于“存在调整工作岗位后,未及时办理人事工资关系”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整改。2018年8月9日进修学校已办理完毕该校的教师调动手续。二是统筹协调。8月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人员调整时,根据各校编制情况将人员关系理顺清楚,逐步整改到位。

  12.关于“存在教师人才流失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执行《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最低服务年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委组〔2019〕综23号)文件精神,2013年后新招聘人员已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并将试用期列入5年服务期。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费师范全科教育专业。8月10日前已完成2019年我县15名公费师范生的协议签订工作。另外5名已经调剂到位并完成了协议签订。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3.关于“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整改。收回发放服装超标款共计4700.00元。其中“2013年纪念党建92周年七一篮球比赛”14人,每人超标300.00元,计4200.00元;“2014年县第一届气排球联赛”10人,每人超标50.00元,计500.00元;进修学校已将违规发放的购物卡以现金形式全部收回(进校2014年上半年10人领取的生日购物卡共1900.00元)。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宁县教育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形成长效机制。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厉行节约,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14.关于“教育培训课程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清退违规报销。在全县校园长会议上重申了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教研机构安排的培训外,不得参与社会机构举办的培训,更不能参加有业务往来机构的邀请培训,全部收回不符合规定报销的费用。二是完善培训制度。下发了《泰宁县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干部和教师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认真审核新一年培训课程,要求进修学校与公办院校加强合作,为全县教师提供更多更好培训机会。三是规范培训程序。进修学校科学设置培训课程,与培训机构合作的培训项目要严格审核举办方的课程。所有外出培训项目必须列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培训计划。

  1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追缴违规发放及报销金额。县进修学校已于2019年8月14日将违规发放的“六一”儿童节慰问金800元给予收回;活动中心已于2015年3月13日收回娱乐费用260元并及时入账; 泰宁二中已于2019年8月16日收回欢迎新进教师8名教职工聚餐花费470元;金湖旅专已于2019年8月12日收回违规报销违章罚款650元。一中对报支参加三明欣心健康辅导中心心理咨询培训费用作出了说明。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全县以校园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有关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对本校园“三公”经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三是细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县教育局完善制定了《教育系统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加强财务报销各方面各环节的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16.关于“学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校长进行谈话提醒,对分管副校长进行批评教育,并扣除其当月的绩效工资,取消其当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对综治处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并扣除其当月的绩效工资,取消其当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对总务处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并扣除其当月的绩效工资,取消其当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对学校当班保安扣除当月工资300元,对学校食堂管理员扣除当月工资300元。二是全面落实整改。泰宁二中针对食堂管理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深入剖析食堂管理方面存在的各项问题,并将任务分解到人;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食堂管理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签订了管理责任书,细化了食堂管理流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进一步规范着装、规范食堂操作、规范炊具摆放、规范食品容器标识、规范清洗消毒。加大投入完善“三防”设施,对学校食堂纱窗、纱门进行更换,新增了防绳灯等设备。加大食堂卫生的整治力度,对食堂操作间和周边水沟进行清理,定期对学生餐厅进行冲洗,确保食堂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县教育局督促各校(园)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时整改隐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10月份县教育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辅材料征订与使用专项督查,深入访谈师生,重点督查各校(园)执行“一科一辅”政策、规范教辅征订目录编制、教辅征订程序、教辅征订审核、执行教辅征订信息公开制度等执行情况。各校(园)设立教辅征订工作举报电话和校长信箱,对师生和家长反映的每一件举报都要落实查办,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公开点名曝光。责成个别小学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7.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局党委委员8月份已深入所挂支部进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执行。10月底召开了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专题汇报会,实行集体廉政谈话。二是加强理论学习。8月25-30日举办了题为 “坚守教育初心和使命”为期一周的秋季教师政治理论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讲课,29日上午邀请了县纪委监委干部为四中(二实小)等学校教师举办了遵纪守法讲座,加强对全体教师的法治教育。9月份局党委和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规范廉政谈话。 局党委委员已完成对所挂钩校(园)支部书记的廉政谈话提醒,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18.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学习根据《中共福建省纪委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泰宁县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纪检组实际情况,目前,中共泰宁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任务的细化实施方案》(泰纪教〔2019〕4号)已于2019年6月17日制定并下发实施。二是追缴违规发放。通过自查发现,2013年6月至2019年4月县教育系统受处分人员中有12人在处分期间存在违规发放年终绩效工资、精神文明奖等问题,现已追回违规发放年终绩效工资、精神文明奖等13笔共计8.4995万元,其中新桥中心小学个别教师已扣回2018年12月精神文明奖528元,2019年处分执行期内的11个月精神文明奖将按规定于2019年精神文明奖发放时扣回。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泰宁县教育局于7月15日下发《关于印发“一案一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部分教师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整改的通知》,组织学校开展警示教育 54 场次,并邀请县纪委监委讲师开展法纪宣讲,领导干部带头撰写认识体会,努力加强教职工对酒驾、醉驾问题的认识,目前“一案一整改”按方案要求已基本完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另外,纪检组还积极针对巡察反馈移送的问题线索深入基层进行调查,截止10月,已针对群众来电信访问题函询1人,对违规参加社会化培训问题谈话2人,批评教育2人,发现违规参加社会化培训28次,清退违规报支的差旅及培训费用12.45万元。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任务的细化实施方案》(泰纪教〔2019〕4号),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9.关于“精神文明奖按原单位标准发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迅速整改。泰宁一中已于2019年8月13日收回外调教师违规发放文明奖1456.95元。二是逐步完善。根据教育系统实际情况,会同文明办、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商讨有关文明奖发放的具体方案,完善制度。

  20.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补齐税票。教育局2014年1月支付泰宁县城关乡村饭店餐费款项的经办人已于2019年8月13日补开税务发票1960元。二是附齐采购资料。进修学校购买心理辅助设备4.45万元有关审批手续、销售合同及询价材料收集齐全。三是收回超标准报销费用。金湖旅专已于2019年8月13日收回个别出差教师动车一等座与二等座差额39.5元。四是建立健全制度。县教育局通过制定出台《教育系统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加强差旅费报销的监督和规范管理。

  21.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梳理项目问题,防控廉政风险。项目学校认真梳理白条支付工程款、背离招投标实质内容签订无效合同、超过限额未按规定进入交易中心场所招投标的原因,并对问题进行督促整改。①泰宁一中科技楼、教学楼及田径场等项目承建单位惠安三建,因2010年水灾丢失,无法办理项目结算;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承建单位福建卓越工程有限公司,已联系不上;公厕项目承建单位沙县益新建筑公司,因原施工员离职后项目资料未移交,项目结算材料不全无法结算。2019年8月学校再次对有关工程队发出工程结算催办函。截止2019年10月14日收回教学楼项目发票120万元整。②四中篮球场、道路工程项目2013年建设,该项目的设计未考虑同周边校舍、场地及市政设施相衔接,在建设过程中,学校对未设计需建设内容以签证校舍给予确认,导致结算后突破合同价。③杉城镇中心小学各村校舍修缮项目为2014年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涉及村校多,建设初期出现较多未设计需建设内容,如围墙翻修、电路重整等,为确保工程在暑期按时完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需建设的新增项目同施工方签订补充协议,原合同价20.55万元与补充协议工程款10.40万元构成项目合同总价30.95万元,实际支付工程款32.61万元,超合同价5.36%。④二中运动场地附属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约定工期不符,主要是由于学校在审核招标文件时,未能考虑当时综合楼项目正在建设导致运动场地附属工程无法施工、场地硬化之前需土方回填和夯实平整等因素,待中标方现场勘察后,经双方协商将合同工程变更为90天。⑤7个项目未按规定进入交易中心场所招投标,主要是由于学校建设项目只能利用假期学生未在校期间开工建设,项目学校考虑项目建设时间紧、金额不大等因素,为确保项目能尽快开工,假期结束前完工,项目学校对部分项目通过邀请方式在校内进行施工招标。由于在校内招标,考虑到招标评委未涉及工程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节省经费等因素,因此,学校以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总务主任等人员组成招标评委,负责项目招投标。二是列出清单,及时送审。县教育局对2016年以来教育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项目清单,及时督促项目业主对未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的项目及时送审。截止2019年10月20日,五谷幼儿园大门围墙、梅口乡中心小学教学楼改造、安保房及附属房改造等3个项目已完成结算审核;大田乡中心小学运动场地硬化、开善乡中心小学教学楼门卫及围墙、开善乡中心小学运动场硬化、梅口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等4个项目已完成初审,施工单位正在核实初审结果;金湖幼儿园食堂操场及门窗改造1个项目正在审计中;龙湖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楼1个项目已完成结算,正在办理结算送审手续;大田中心小学教工宿舍楼改造1个项目学校正在督促施工方提供结算材料。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县教育局将于10月底举办有关工程建设招投标、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和大宗物品采购专题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和大宗物品采购程序。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县教育局已制定《泰宁县教育系统校园校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学校工程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开展调查核实,已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0人,其中,立案0人,初核0人,谈话询函1人,暂存0人,了结0人,组织处理0人。对群众电话反映某乡中心小学校长变相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经核实,情况不属实,予以了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情况说明

  1.人事安排不够科学合理。局党委将受处分或不能胜任原单位工作的人员,在调整过正中大部分安排进局机关工作。如,2015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11人中,有6人安排进局机关工作。

  情况说明:巡察反馈的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但这个问题已是历史遗留存在客观原因,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一步解决到位。

  整改措施:今后局党委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组织人事工作规定,规范人事安排。

  2.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如,龙湖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楼等10个项目(五谷幼儿园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工程221.69万元;龙湖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楼369.45万元;大田乡中心小学教工宿舍楼改造项目57万元;大田乡中心小学运动场地硬化项目111.53万元;金湖幼儿园食堂、操场及门窗改造项目123.61万元;开善乡中心小学教学楼、门卫及围墙工程56.2万元;开善乡中心小学运动场硬化工程88.1万元;梅口乡中心小学教学楼改造工程22万元,梅口乡中心小学安保房及附属房改造工程44.17万元;梅口乡中心小学新建学生食堂、综合楼工程260万元)共计1353.75万元至今未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情况说明:五谷幼儿园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已结算审计完成;梅口乡中心小学新建安保房及附属设施工程,已于2019年7月完成了项目决算审核,梅口乡中心小学新建学生食堂、宿舍综合楼工程初步审计已完成,正在核对中。大田乡中心小学教工宿舍楼改造项目正在督促施工方整理结算材料;龙湖学校教师周转房施工方结算资料已完成,学校正在办理结算送审;大田乡中心小学运动场地硬化项目正在审计中;大田小学场地建设、开善小学场地建设审计初稿已完成,正在核对。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泰宁一中继续做好未进行结算工程的整改。二是督促大田乡中心小学加大力度督促教工宿舍楼改造项目施工方完成结算资料;三是督促正在核实审计结果的施工方按规定完成核实意见。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这2项问题,有一定历史客观原因,需长期坚持整改,下阶段教育局党委要严格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目前已出台《泰宁县教育系统校园校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泰宁县教育系统财务报销管理规定》《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宁县教育系统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泰宁县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和使用管理实施方案》《泰宁县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干部和教师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宁县教育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制度,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廉洁从教,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为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局党委巩固集中整改成果,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把抓整改与抓党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整改推动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使整改成果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0598-7860758、7838418,邮寄地址:中共泰宁县教育局委员会,邮政编码:354400。

   

   

   

                                                        中共泰宁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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