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0-03-06 11:4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819日至911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210日,县委巡察一组向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先后召开党组会议5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二是2020110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一级改带动一级改、一级抓一级的整改氛围。三是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县委巡察办汇报整改整改进展情况。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局党组第一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茂求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了每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为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县委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了《〈县委巡察一组关于巡察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了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根据《县委巡察一组关于巡察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在集中整改阶段,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1次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不断推进问题深入解决,推动制度机制落实,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四)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二是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三是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截至目前,已对相关同志提醒谈话44人次、作出书面检查23人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1)关于“‘大学习’活动开展不够扎实,发言材料存在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191231日,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二是杜绝抄袭现象。重申材料撰写要求,对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支部、文旅局支部部分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重新撰写相关材料。三是严格把关。今后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对发言材料、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对今后仍存在抄袭现象的将严肃处理。

  (2)关于‘大学习’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017日文旅局机关支部全体党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二是纠正错误表述。原文广局支部部分党员干部已于202018日完成了“两学一做”心得体会表述错误的整改。三是杜绝抄袭现象。对原文广局支部7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重新撰写了2016“两学一做”心得体会,对今后仍存在网上抄袭现象的将严肃处理。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关于一是推动全县旅游产业转型发展工作方面还有差距;二是机构改革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红色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红军街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园五星”红色革命教育体系,开展“英勇东方军主题纪念园”布展策展,保护修缮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开发红色旅游产品线路,打造红色旅游产品体系。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重点培育森林康养、特色民宿、影视文化、运动休闲、研学旅行等业态,不断推进泰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根据《关于建立全域旅游工作团组负责制的通知》(泰旅产〔20199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全域旅游工作团组负责制,进一步厘清县旅委会、县文旅局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确保泰宁旅游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4)关于“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举措不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夯实乡村文化基础。加快崇际村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村村响”广播系统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放映农村电影1391场次,开展“三下乡”文艺演出、“半台戏”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活动47场。二是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开展民宿旅游主题活动12场,招徕游客4.7万人次;争取上级资金225万元完善旅游厕所等旅游村(镇)公共服务设施;际溪村以全省第一的综合评分获评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水际村入选2019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崇际村、岭下村分别获评省级四星级乡村旅游村、红色旅游村。三是完善基层体育基础设施。投入233万元完成上青乡、新桥乡五人制足球场、梅口乡笼式足球场、和平社区文创基地多功能运动场建设;投资18万元在全县21个小区居民点配置全民健身路径。

  3.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情况。

  (5)关于“公共资源管理错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文化馆于20191230日组织全馆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重申馆内干部职工禁止在馆内兼职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二是局领导对县文化馆领导班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他们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县文化馆已于2018615日终止了合同,并收回租赁给私人开办培训机构的公用场所,追缴了房租。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6)关于“定期报告制度执行不严、专题研究制度执行不到位、六个纳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0110日召开了党组专题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局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二是立行立改。相关责任人于202018日重新认真撰写了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2017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18年述职报告。三是建章立制。202017日重新修订、完善、印发了《局党组会议规则》,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六个纳入”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党组领导成员述责述廉、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7)关于“履行第一责任领导责任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20110日召开了党组专题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局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二是立行立改。文旅局党总支书记已于202013日重新修改完善了2017年度党总支书记党建述职报告。

  (8)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20110日召开了党组专题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局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建章立制。202018重新修订、印发《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017日印发了《局党组会议规则》,切实把意识形态纳入局党组工作范畴,把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确保每年至少安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和交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关于“纪律教育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191220日召开了专题会,组织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修订<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委办发〔201928号)文件精神;于202018日下发《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泰纪办〔20177号)文件到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切实提高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报备意识。二是建章立制。202018日重新制定、印发了《中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切实将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三是提醒谈话。局党组书记于202018日对部分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10)关于“述责述廉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局个别班子成员已于202018日完成了述责述廉等材料的相关整改工作。

  (11)关于“报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醒谈话。202013日局分管领导对局机关个别干部操办婚事未报备事项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们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加强学习。20191220日召开了专题会,组织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修订<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委办发〔201928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泰纪办〔20177号)文件到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切实提高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报备意识。

  6.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1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向文旅局党组重申泰宁县纪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组《关于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暂行)》,要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文旅局党组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和分析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职责。重点围绕党组执行“两个维护”的监督检查,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项目建设等县委中心工作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履行好监督职责。三是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主动参与文旅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对重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

  (13)关于“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醒谈话。20191231日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他们今后要切实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二是立行立改。重新拟定并印发了《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关于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督导三明事情况反馈的责任清单》等6份文件。三是建章立制。202017日重新修订、完善、印发了《公文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局机关公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14)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章立制。202017日重新修订、完善、印发了《县文旅局考勤制度与工作纪律》制度,进一步规范局机关人员的考勤制度与工作纪律。二是提醒谈话。202013日分管领导对局机关个别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并按《县文旅局考勤制度与工作纪律》规定进行了处罚。三是立行立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未盖章的处罚决定书进行了完善,今后将按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依法行政,严格对照办案流程,切实加强案件办理程序及文书审核流程管理。

  (1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追缴违规发放津补贴。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向事业工作人员追缴违规发放的2013年度十三个月工资共4.08万元;文旅局、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追缴发放干部职工子女“六一”儿童节慰问金4100元(其中200元无法追回,因陈锦金离职后无法取得联系,故而无法收回)。二是建章立制。202018日完善、印发了《文旅局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规范津补贴发放政策,严格执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规定。三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202016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泰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8.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

  (1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章立制。202018日完善了《文旅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文旅局及下属单位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加强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管理制度和手续。二是提供说明。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文旅局财务人员对大额提取现金作出了情况说明。

  (17)关于“报支应由个人承担费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清退违规报销。清退了原文广局11人的个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费、个人会员费共计6027.5元。二是建章立制。202018日修改完善《文旅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销范围。三是加强学习。202016日召开了党组会,组织学习《泰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18)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016日召开了党组会,组织学习《泰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强化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清退超标准、超范围报支差旅费。多名干部清退了超标准、超范围报支差旅费。三是建章立制。202018日完善下发《文旅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文旅局及下属单位报销程序。

  (19)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作出说明。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县文化馆分别就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作出了书面说明。二是加强学习。文化馆、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今后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三是建章立制。202018日完善下发《文旅局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文旅局及下属单位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20)关于“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规补缴。文旅局及下属单位按规定补缴了2014—2016年个人部分会员费。二是加强学习。2020110日召开了党组专题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了《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文件,进一步规范文旅局及下属单位的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21)关于“工程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0110日召开了党组专题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对工程项目实施要求招标前会议集体研究,招标流程要按照规定实施并进行严格监管,加强工程款项支付流程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作出说明。影剧院202022日对“超额支付的代理费”作出了书面说明。三是提醒谈话。202018日、202019日局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部分人员作出了书面检查。四是建章立制。修改完善了《文旅局财务管理制度》《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党组会议规则》《文旅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和监督制度》,确保今后工程领域不再有廉政风险。三是加强监督。明确“三重一大”有关事项,邀请县纪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到会监督,若无法参会,也要将会议研究决定报备

  9.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

  (22)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提醒谈话。20191231日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他们今后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行部署,做到工作有重点、有计划、有督促、有落实、有成效。三是强化监管。按照上级文旅系统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泰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今后将严格对文旅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完善部门联动信息通报,加大文旅市场及相关经营场所“黑恶乱”现象摸排力度,全面深挖细查问题线索。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0.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23)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0112日成立了县文旅局党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行文下发。二是完善党建制度。重新修订印发了《县文旅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会议规则》,进一步规范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领导职责,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24)关于“党内行文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醒谈话。202016日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学习。202018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行文。三是建章立制。202017日重新修订、完善、印发了《公文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局机关公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11.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25)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0110日召开了党组专题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切实把握好党组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二是完善制度。修改完善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党组会议规则》《文旅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厘清党组和行政班子职责,规范党组工作流程办法,确保本系统本单位干部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必须由党组先研究决定再实施,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明确党组研究“三重一大”有关事项,邀请县纪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到会监督,若无法参会,也要将会议研究决定报备

  12.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选人用人方面情况。

  (26)关于“末位表态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0110日召开了党组专题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泰宁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重申了“三重一大”、末位表态、民主集中制等有关纪律要求,要求今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确保集体决策民主科学、公开透明。二是建章立制。修改完善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党组会议规则》《文旅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和监督制度》《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切实强化干部选任工作纪律意识。

  (2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0110日召开了党组专题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泰宁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后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提任股级干部。二是建章立制。修改完善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党组会议规则》《文旅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和监督制度》《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三是加强监督。明确党组研究“三重一大”有关事项,邀请县纪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到会监督,若无法参会,也要将会议研究决定报备

  13.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8)关于“支部换届制度执行不够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作出说明。文旅局机关支部对原文广局机关支部,换届不及时和程序不规范作出了书面说明。二是加强学习。202017日组织文旅局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组工干部的业务水平,确保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及时进行换届选举。三是严守规定。今后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

  (2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作出说明。退干支部已于202018日对2017—2018年多个月份未召开支委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完善了会议记录。二是立行立改。党务工作人员已于202018日完成了文旅局总支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三是落实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要求各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会议记录规范化。

  (3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文旅局支部个别党员和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们作出书面检讨,重新撰写相关材料。二是对原文广局机关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接受批评时,互评“辣味”不足的7位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对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党支部5位党员201775日召开的上半年组织生活会未进行相互批评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三是局部分班子成员5人已于202018日重新撰写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等有关材料。四是202017日组织文旅局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今后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强化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会前学习研讨、谈心谈话、查摆问题;会中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会后抓好问题整改,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主动性。

  (31)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党支部对重复开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作出了书面说明。二是对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支部的个别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作出书面检讨,重新撰写了思想汇报。三是局机关支部组织委员对“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记录支委会同意转正时间与实际召开会议时间不符”作出了书面说明,完成相关问题的纠正,并作出了书面检讨。四是组织局机关支部、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的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及相关材料。

  (32)关于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支部对2015年一年上缴一次党费及2016年文广局支部党员个别党员补交党费作出了书面说明。二是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支部、文旅局退干支部的有关党员补缴了党费共计202.2元。三是退干支部对预收党员党费作出了书面说明。四是文旅局机关支部、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支部、文旅局退干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提升党员交纳党费意识,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确保今后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按季度上缴给上级党委。

  14.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33)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醒谈话。202016日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切实加强工作主动作为意识。二是建章立制。今后要严格按照《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文体和旅游市场“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文体和旅游市场暨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采取“双随机”原则、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网吧执法检查密度、频度和力度,每周至少对每个网吧开展巡查一次、非工作时间突击检查一次。

  (34)关于“行政执法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醒谈话。202016日局分管领导对案件经办人员和责任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建章立制。202017日修订完善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罚细化标准》,今后要严格对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罚细化标准》进行处罚。

  (35)关于“工程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博物馆、图书馆分别于202012日、20191216日组织学习了《泰宁县纪委派驻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监督工作办法(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规范项目工程管理、工程款项支付流程管理的意识,确保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二是建章立制。修改完善了《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局党组会议规则》《文旅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合同管理,从严执行合同签订程序、落实合同约定内容,确保每一个项目工程验收手续齐全,并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三是提醒谈话202019日局分管领导对博物馆馆长、图书馆馆长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四是加强监督。明确党组研究“三重一大”有关事项,邀请县纪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到会监督,若无法参会,也要将会议研究决定报备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5.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36)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机制。2020110前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省委巡视细化措施、工作规则。二是主动作为。2020110前局分管领导多次主动对接旅游管委会,对反馈的有关问题,及时制定细化措施,并将问题整改到位,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三是提高认识。20201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增强巡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16.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37)关于“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县老体协已于201981日完成了独立建账、独立核算;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文旅系统实际,重新制定了《关于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督导三明市情况反馈的责任清单》《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及整改清单(第一期)》。二是提醒谈话。20191231日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三是建章立制。202017日重新修订、完善、印发了《公文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局机关公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17.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

  (38)关于“履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文旅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完成2018年市委巡察三组巡察旅游广委会反馈问题及2019年以来巡察反馈旅游业被投诉的相关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未反馈相关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全面整改,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全县旅游产业转型发展、乡村文化振兴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成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县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制度汇编》,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文旅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整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833997;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广电大楼4楼,县文体和旅游局;邮编:354400;电子邮箱:fjtnjp@163.com

   

   

   

  中共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

   2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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