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残疾人联合会支部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0-07-10 11:39

     

  中共泰宁县残疾人联合会支部委员会

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8日至12月6日,县委巡察组对我会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3日,向我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1.统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有关规定和县委要求,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各项整改工作。

  2.强化领导职责。及时成立以党支部书记、理事长何建霖同志为组长,副理事长江善龙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任务及完成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体干部职工要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3.整改成效明显。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举一反三,从源头查找问题、从过程分析问题、从结果整改问题,长期坚持,防止问题再次反弹。经过共同努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现已进行全面整改,部分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已经制定相关制度加以规范,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1)“大学习”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存在网上抄袭现象、发言材料与身份不符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端正态度重,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二是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说明,深刻反思。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平台,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把学习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扎实,存在年度发言提纲雷同和交流研讨不深入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照问题,深刻剖析,按照要求重新撰写发言材料。二是制定残联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继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大学习”活动,用好“学习强国”“党员e家”“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带动更多党员干部自觉学、主动学、跟进学。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贯彻落实党的残疾人政策不够到位,存在普及惠残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残疾人技能培训开展不到位、推进市级盲按服务示范点存在差距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中央、省级、市级、县级现有惠残助残政策进行整理汇编,印发了惠残助残政策宣传手册6000余份,寄送各乡(镇)残联,派发到每个人残疾人手中。每周一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惠残助残政策、残疾人自立自强及创业就业典型案例,利用残疾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开展惠残助残政策的宣传和普及。二是分类精准实施技能培训,在杉城镇、梅口乡、大龙乡举办了残疾人制种、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班,其中参训残疾人120余人次,提升了残疾人自身劳动技能水平,从而改善生活,实现脱贫;根据省、市举办的各项技能培训班积极选送残疾人参加,其中参训残疾人12人;对已开展种养殖生产的残疾人给予一定的创业就业资金扶持。三是对全县盲人按摩行业从业人员的摸底和整合工作,目前,我县从事盲按残疾人11名,把位于状元街头的泰宁县玉子盲按推拿中心作为盲按示范店,市残联工作人员于5月17日至我县对该盲按店争创市级盲按店进行了指导,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将该盲按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刷卡结算单位。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支部书记、理事长何建霖同志任组长,副理事长江善龙同志任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二是及时召开支委会,安排部署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三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做大做强正面宣传,敢于发声亮剑,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围绕重要节点,做好统一思想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每月定期推送一篇传播残疾群众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和谐助残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5)“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均未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查摆问题,相关责任人完成述职述廉报告并重新补充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内容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重新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二是从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报告,与残联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6)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与完善《泰宁县残联工作人员问责制度》。二是何建霖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按年度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局面。

  7)述职述廉开展不够到位,存在表述不规范、照搬照抄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相关责任人完成述职述廉报告的重新撰写。二是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和县委组织部年度考核要求,认真开展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对述职述廉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防止表述不规范、照搬照抄现象发生。

  5.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8)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够、履职不够有力。纪工委监督工作有待提高,监督不够有力,监督存在不平衡、不充分,未能真正发挥“探头”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残联的日常教育,及时宣讲各项法律、法规,督促抓好警示教育。积极主动参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重大班子会议,不定期对残联各股室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提醒,注重抓早、抓小。定期督查残联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项纪律”行为、有否存在“四风”问题,对重要节点、重点工作环节加强督查。同时进一步转变监督方式,从过程监督向事前、事后监督转变,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开展监督,切实发挥“探头”作用。

  6.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形式主议、官僚主义情况。

  9)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有差距,存在文件签发不够规范,发文时间倒挂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文件签发程序,坚决杜绝未签发即行文现象,坚决杜绝发文时间倒挂现象。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发生,存在违规领取慰问金、先接待后审批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将违规领取的慰问金退还至县残联账户。二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7.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

  11)报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整改进展情况:违规报销的费用退还至县残联账户并进行廉政谈话;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完善公务用车制度,杜绝出现类似现象。

  1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与完善了《泰宁县残联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操作细则》,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县政府采购方案及《县纪委监委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

  13)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工会会费。

  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补交会费不足部分。今后工会会费缴纳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收取。

  8.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

  14)学习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差距,激发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内生动力不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相关股(室)、中心在落实惠残助残项目资金补助方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倾斜。二是积极向省、市残联和县财政争取项目资金,创新开展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三是加大残疾人技能培训,选送残疾人创业就业典型,增强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内生动力。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领导班子建设方面情况。

  15)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存在执行理事会议事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泰宁县残联执行理事会议事规则》。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参加执行理事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定期向派驻纪检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

  10.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选人用人情况。

  16)回避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选人用人情况,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格按照《泰宁县残联理事会议事规则》进行议事。二是完善《泰宁县残联内部绩效管理制度》,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注重在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和日常工作中干部的考察,作为评先评优和后备干部推荐的依据,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11.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7)支部换届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党支部工作,今后严格执行党支部换届制度。

  18)“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过程中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党支部工作,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存在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相关事项、发言材料大面积雷同、组织生活会材料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交纳党费,着力将党支部打造成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引导教育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求相关责任人完成在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未按规定报告事项,进行重新撰写。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20)落实残疾人服务存在差距,主要是为残疾人上门办证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不少年事已高、出行困难的残疾人存在残疾证办理不便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汇总,同卫健局、县总院协调,组织人员上门办证、乡(镇)集中办证,为该群体提供“零距离”服务;按照省、市残联要求,确定我县3个乡镇:大龙乡、新桥乡、杉城镇为辅具适配服务整乡推进活动点,10月30日前完成我县辅具适配服务整乡推进工作。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13.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2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未见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制定的整改方案及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等相关文件。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县委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以整改促作风转变,全力为残疾群众谋幸福。

  (22)派驻纪检组履职不够有力。未见纪工委督查指导县残联巡视整改工作相关材料。

       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对残联的日常教育,及时宣讲各项法律、法规,督促抓好警示教育。积极主动参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重大班子会议,不定期对残联各部门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提醒,注重抓早、抓小。督促残联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定期监督检查整改进度及工作成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 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会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持续抓好整改不放松。

  1.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把学习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引导全县残联系统工作者,强化个人自学能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到指导工作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狠功夫。

  2.增强党建引领作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支部换届等制度,狠抓党员教育管理,以机关党建“亮灯行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残疾人创新服务举措,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强化责任担当作为一要着力完成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形成长效机制。二要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工作,如探索精准康复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引进,着力做好老年残疾人精准康复;对全县盲按服务行业进行整合,打造市级盲按服务示范点。三要公平公开做好各级惠残助残常规项目的落实,按时保质完成三代残疾人证换发等工作。

  4.提升工作能力实效。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进一步深化开展“四心助残先锋”活动,着力激发干部内生动力,推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822503;通信地址:泰宁县三涧路三涧坊14号,邮政编码:354400;电子邮箱:sm_tnc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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