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宁县金湖(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泰宁县巡察办 时间:2020-07-10 11:37

 中共泰宁县金湖(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10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城投公司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0年4月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投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5项共26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以最坚强的党性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县城投公司党支部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大的工作任务,公司所有党员职工积极参与,主动作为,通力协作,全面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项共存在的26个具体问题,印发了《中共泰宁县金湖(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方案》。巡察整改以来,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组织10余次有关巡察反馈整改工作的会议,其中召开3次公司党政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专项整改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1)关于“大学习”活动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公司党支部在2020年第二季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等相关文件精神,公司党支部今后将持续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学习工作。二是公司党支部在2020年2月10日至3月20日期间组织全体党员再次自学《三十讲》全书内容和做好每一讲的学习笔记,并在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三十讲》专题研讨会,公司党支部今后将继续组织深入学习《三十讲》。

  2)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被反馈的表述不当问题在公司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对全体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告知了原党务工作人员(该同志已于2019年8月底离职)。二是公司党支部将以被反馈问题为鉴,抓实抓好专题学习研讨会,要求党支部2019年9月新任党务工作人员今后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告知了原党务工作人员(该同志已于2019年8月底离职)。三是将被反馈的心得体会与实际不符问题及一位涉事党员在公司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对全体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告知了该涉事党员(该党员已离职)。四是将被反馈的心得体会网上抄袭问题及四位涉事党员干部在公司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对全体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在职的两位涉事党员干部已经结合自身实际重新撰写了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心得体会,离职的两位涉事党员干部已被告知。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3)关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三里村沿街店面共87个,已出租67个,另外20个店面用于存放我公司建筑模板和工程设备等;三里村车库144个,已公开拍卖53个,剩余91个;丰岩车库80个,已公开拍卖60个,剩余20个。我公司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泰宁县县属企业资产租赁和承包管理暂行规定》(泰政文〔2015〕118号)要求做好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工作,继续严格按照泰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2号第十五议题研究精神做好三里村和丰岩安置小区车库处置工作,力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关于自身盈利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金湖城投公司实际亏损1037万元,主要产生于向县医院和中医院的借款利息、公司2013年至2019年的折旧计提;丹霞城投公司实际亏损635万元,主要产生于张家坊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借款利息、丹霞之城一期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借款利息、公司2015年至2019年的折旧计提;城投物业公司亏损384万元产生于多年来垫资对三里村、泰康隆、丰岩三个灾后安置小区开展物业管理、基础设施维修、安置户购房欠款清缴等工作;城投弃土公司亏损96万元产生于我县部分公建项目的土石方清运工程款还未收回;公司今后将通过理顺与政府的关系、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优化产业布局、增强企业造血功能等有效措施多渠道提升企业自身盈利能力。

  5)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泰宁县水南西街外贸安置小区1#、2#楼工程项目,开工时间2015年9月1日,竣工时间2018年8月6日,延期原因为前期拆迁问题;(2)泰宁县上戈保障性住房公租房2#楼工程项目,开工时间2018年8月6日,竣工时间2019年6月14日,延期原因为场地地质情况改变、基础桩基无法按图施工;(3)泰宁县仰恩公园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项目,开工时间2017年8月21日,竣工时间2018年5月,延期原因为原项目设计单位未涉及人防设计要求,图纸变更周期长;(4)泰宁县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五谷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配电工程)项目,开工时间2018年2月28日,竣工时间2018年7月31日,延期原因为小区自建房安置未按规划设计,增加施工难度;(5)桂花新村基础设施(含管网)工程(原泰宁县窑厂上灾后集中重建安置点)项目,开工时间2014年4月6日,竣工时间2018年2月28日,延期原因为因现场居民安置房未安置建设等原因,按原设计方案施工会导致后期规划产生无法满足实际使用要求等问题;(6)泰宁县杉城镇泰康龙新区滑坡治理工程项目,开工时间2016年7月23日,竣工时间2016年12月19日,延期原因为因雨季不满足开工要求;(7)上次道班弃渣场拦渣坝工程项目,开工时间2018年7月9日,竣工时间2019年10月9日,延期原因为因雨季不满足开工要求及设计方案变更;(8)泰宁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综合馆工程项目,开工时间2018年8月6日,竣工时间2019年6月14日,延期原因为因雨季不满足开工要求及设计方案变更;(9)泰宁县全民健身运动中心配变工程项目,开工时间2018年6月25日,竣工时间2018年12月20日,延期原因为设计变更。公司一定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今后要充分做好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各方联系沟通及项目管理,尽量避免项目工期延误。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公司年度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泰宁县城投公司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工作内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公司已要求2018—2019年的廉政责任谈话被谈话人补签字;我公司已组织全体党员职工学习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修订的《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泰委办发〔2019〕28号),今后将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做好党支部廉政责任谈话工作,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县住建局党委做好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工作。二是国家开发银行是县城投公司主要股东之一,修改章程必须经过所有股东单位审定并盖章,我公司已将2019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相关内容写入公司章程,同时修改了章程中与公司实际不符的内容,并邮寄国开行审定。由于国开行总部位于北京市,审定和盖章程序较复杂,截至2020年6月30日,国开行还未审定我公司章程修改事项。

      8)关于薪酬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我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将公司正在执行的薪酬办法制定成《泰宁县金湖(丹霞)城投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已于2020年4月正式印发执行(泰城建投〔2020〕8号)。我公司今后将严格执行薪酬制度,并及时按照最新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泰宁县国有企业改革方案不断完善薪酬制度。

  5.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9)关于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公司党支部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积极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列席指导公司“三重一大”研究会议,并及时将上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报送至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6.关于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及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公司超范围发放的职工高温补贴44500元已全部收回,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我县相关规定做好职工薪酬管理工作;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2017年11月16日印发的《泰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公务活动用餐标准,严控接待规格和陪餐人员,做到合理安排、按需备餐、节俭用餐。

  11)关于纠正形式主义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丹城建投〔20183号)、(丹城建投〔20184号)和(泰城建投函〔20174号)三份文件为例,对公司2019年9月新任文件管理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组织公司全体党员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公司今后将严格遵照条例规定做好发文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细化公司岗位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全体党员职工学习熟知并要求严格遵守,公司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执行制度。

  7.关于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情况。

  12)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参照泰宁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三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泰车改办〔2020〕1号)精神,进一步改正和完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加油卡使用不规范现象已全部整改并退还费用,对违规使用加油卡的在职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公司全体党员职工进行了警示教育,公司今后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避免私车公养、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加油卡等问题再次发生。

  13)关于未足额缴纳工会会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公司全体职工已补缴了20162019年缺缴的个人工会会费(除辞退的职工无法联系到,42元未收回),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总工会相关规定做好工会会费缴纳工作。

  14)关于违规支付离职补偿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考录县事业单位的离职员工已向公司退还一次性补偿款12870元,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15)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购买工程项目第三方服务的程序。二是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三是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工作。四是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8.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

  16)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公司党支部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组织公司全体党员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学懂弄透,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同时要求全体党员职工定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二是公司党支部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公司日常工作,结合公司经营范围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增强党员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觉悟,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去,把扫黑除恶斗争落到实处,通过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主动在工程项目建设、资产管理、物业经营等重点领域进行线索摸排。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17)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后公司支委会将重点加强学习和研究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推动公司业务工作发展,实现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二是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搬入新办公楼,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最新党建要求布置新党建室的上墙资料,今后将及时做好党建上墙资料的持续更新工作。

      18)关于党建工作总结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以公司党支部《2017年党建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文件中出现的标题与内容不相符、内容与实际不符等问题为例,对公司党支部2019年9月新任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二是将相关情况在公司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对全体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告知了原党务工作人员(该同志已于2019年8月底离职)。

  10.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9)关于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公司党支部委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支委会制度,避免与行政班子会混淆。

  11.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选人用人方面情况。

  20)关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2019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精神做好职工任免工作。二是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2019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精神和现代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职工招录制度,以满足公司发展为宗旨,采用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招录职工。

  1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被反馈的发言材料大面积雷同问题在公司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对全体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二是将被反馈的发言材料大面积雷同问题告知了原党务工作人员(该同志已于2019年8月底离职),并对公司党支部2019年9月新任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三是组织公司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公司党支部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四是将被反馈的发言材料照搬照抄问题及三位涉事党员干部在公司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对全体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

  22)关于党费基数核定不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公司党支部已将被反馈的三位党员的2017年度月缴党费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该三位党员已向县住建局党委补缴了缺少的党费。

  13.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23)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泰宁县万利实业有限公司承租我公司状元阁12间套房,截至2020年6月底共拖欠租金72160元,经多次催缴,泰宁县万利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待状元阁资产转让账务结清时一并结清所欠租金及卫生费;个体租户承租我公司状元阁2幢304室和405室共2间套房,截至2017年4月底共拖欠租金56000元,由于该租户突发重病外出治疗无效,于2017年5月7日病逝,其所欠租金无法收回;个体租户承租我公司承包管理的泰宁县炉峰街5号房产(民兵训练中心附属二层房屋),由于县人武部收回房产自用,该租户以此为由共拖欠租金29160元,经多次催缴,该租户书面承诺按计划补缴所欠租金,截至2020年6月底已补缴18100元;其他个体租户已补缴所欠租金共24005元;我公司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泰宁县县属企业资产租赁和承包管理暂行规定》(泰政文〔2015〕118号)要求做好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工作。二是我公司严格督促泰宁县金湖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物业公司)催收池电、迎宾、金乾小区共24户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截至2020年6月底,已收回17户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约1.46万元,还剩金乾小区7户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约8000元未收回,城投物业公司已启动法律程序催收金乾小区7户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我公司今后将继续严格监督和协助城投物业公司做好业务工作。

  24)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公司今后一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优化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岗位职责,制定详尽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各工程项目安全、规范、高效、稳步推进。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14.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25)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公司党支部今后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主动做好各级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觉悟,坚持把各级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重大的工作任务。

  15.关于派驻纪检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

  26)关于履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公司党支部今后将积极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三、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在县委巡察组的悉心指导下,经过三个月的全面整改,我公司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县城投公司党支部将持续扛起巡察整改责任,把进一步推进巡察整改与做好泰宁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加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公司全体党员职工政治理论水平;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最终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推动公司业务工作,促进全县市政、民生、保障、房地产工程事业的发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理论建设这个根本、党性教育这个核心、道德建设这个基础,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始终对党忠诚,做到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始终如一。

  (二)狠抓整改。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认真对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县城投公司党支部的反馈意见,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再自查再自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不断细化深化整改措施,逐项逐个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问题改到位、见成效。

  (三)强化监督。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长期工作任务来抓,严格遵守党章和党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公司出现的重点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盯紧抓牢,严肃责任追究,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四)建章立制。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从根子上找原因,制度上想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和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推动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提升公司工作成效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泰宁县城投公司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866870;通信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47号7楼城投公司,邮政编码:354400;电子邮箱:tnct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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