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司法局:开展“3·15”法治诚信宣传活动 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墙”
来源: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03-29 15:13

  为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泰宁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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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耐心普法,做消费者的“娘家人”

  “您发现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定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月13日上午,县司法局参加了全县“优化市场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教育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并向群众发放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普法宣传册,讲解了典型案例,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法治宣传品100余个,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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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心讲解,做经营者的“贴心人”

  为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理念,“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向商户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知识。重点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阐释,倡导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待客、恪守职业道德,不售卖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共同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03

  暖心宣传,做景区游客的“守护者”

  为进一步提振旅游消费市场信心,共建共享放心舒心文旅消费环境,“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尚书第景区,向往来游客讲解消费维权知识。通过讲解如何选购商品、遇到商品质量问题该怎样维权等相关知识,并现场解答游客法律咨询,积极营造景区良好的消费和维权环境,受到了广大游客的一致好评。

  消费维权无小事。下一步,泰宁县司法局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教育引导经营者依法诚实经营,为广大群众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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