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泰宁工业园区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的通知
来源: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9-17 11:29

园区管委会各内设机构,园区相关入驻企业: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做好泰宁工业园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导、帮助辖区内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培育和维持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泰宁工业园区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为出发点,以发挥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带动作用为目的;加强制度建设和行政指导力度,扎实宣传贯彻法规政策,严格执法。全面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为泰宁企业发展壮大、产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机构设置

  成立泰宁工业园区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站  长:张  勇(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站长:李子英(县园区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吕新平(县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

  邓梅娥(县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郑大妹(县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

  指导站办公地点设在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吕新平兼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服务站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服务工作。

  (二)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加强相互沟通联系;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搜集企业需求,确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点企业,协同落实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三)根据企业需求,协助、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帮助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四)根据企业需求,协助、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员工劳动合同、竞业禁止保密协议、解除劳动保密协议等书式文本,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

  (五)对在日常工作中收集或了解到的有关企业存在商业秘密泄露、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需求等情况,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调查研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提供建议。

  (七)根据需求,配合、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查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以保护园区内企业商业秘密为宗旨,配备工作人员,发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站的作用。指导、帮助园区内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重点加强以工业产品设计、软件开发与产品研发相关的技术信息保护。包括产品配方、生产加工技术、图纸;关键环节控制技术;研发过程中的试验数据;产品的改进或更新换代方案等。与产品或原材料价格及购销渠道、营销策略有关的经营信息。包括产品的研发、生产成本信息;主要原材料采购渠道及价格信息;竞标方案;客户的联系方式、需求、交易习惯及潜在的交易动向;拟定中的营销策略,拟投入使用的产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信息等信息的保护。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供法律支撑以及组织实施、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持续扩大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开展知识产权理论和商业秘密维权成功案例讲解等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三)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市场监管局与工业园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搭建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律师行业等多单位参与的协作平台。建立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培训、协助维权等机制,多渠道、多载体、多形式的提升泰宁工业园区内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全面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泰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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