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倡导绿色出行 建设文明城市” 公益健步走活动的通知
来源: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18-06-08 09:12
   

泰文明联〔20184

                                                  


关于开展“倡导绿色出行 建设文明城市”

公益健步走活动的通知

 

各文明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倡导低碳出行,发展绿色公交,践行健康生活理念,共享公交发展成果,做生态文明的实践者和推动者。根据我县创城三年攻坚战部署,经研究,决定在2018-2020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期间(6月)举办“倡导绿色出行 建设文明城市”公益健步走活动。

一、活动主题

 倡导绿色出行 建设文明城市

二、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泰宁县委文明办

          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泰宁县妇女联合会

              泰宁县环保局

          泰宁县交通局

承办单位:泰宁县路跑协会

三、参加对象

全县各文明单位干部职工。

四、活动安排

1.报名工作

1)竞赛设团队组和个人组,团队组由各单位组织报名,各省级文明单位至少组织1支队伍,10人以上市级文明单位至少组织1支队伍,15人以上县级文明单位至少组织1支队伍,各文明乡镇至少组织1支队伍。每支队伍5人(含领队,队员为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其中至少1名女队员);个人组由团队成员及社会跑步、健步走爱好者组成,个人总里程数作为个人组单项成绩进行评比;

2)所有参赛队员于66日前用个人手机下载跑步APP“悦跑圈”,并完成实名注册,即用户名为“单位+姓名”;具体操作流程:打开“悦跑圈” →打开下方菜单“好友”→选择菜单“发现跑团”→搜索“绿色出行”→申请加入“绿色出行”即可。

3)各单位参赛队员回执表于665:30以前发送至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小李15359931896小杨18359087789邮箱:719804803@qq.com(报名回执详见附件2),此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

466-11日为软件试跑期,跑量不计入成绩。

2.启动仪式

时 间:2018612日 上午

地 点:泰宁县状元文化广场

仪式流程:

(1)县领导致辞;

(2)主办单位代表作“倡导绿色出行 建设文明城市”的倡议;

(3)宣布健步走活动正式启动。

具体线路:状元广场——状元街——金湖宾馆——朝京门——城关派出所——县医院——文化馆——市民广场

3.服装:运动员统一着“泰美志工服”(也可着同色系T恤)及深色运动裤。

4.比赛时间: 6月12-22日凌晨5

备注:如遇雨天,启动仪式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规则设置

 活动设裁判组,由泰宁县路跑协会会员组成,活动裁判组负责对参赛队员的里程数进行审核判断,并负责对活动进行说明。(详见附件1

六、奖项设置

此次竞赛以累计公里数进行排名,设团体优胜奖6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团体健步走里程总量超过500公里),团体奖将获得相应的荣誉证书及奖品;比赛设个人单项奖30名(男子20名,女子10名),男、女冠亚季军各1名,男子优秀奖17名,女子优秀奖7名,单项奖将获得相应的奖杯、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附件1 公益健步走活动规则说明

附件2 公益健步走报名回执表

 

 

中共泰宁县委文明办           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泰宁县妇女联合会             泰宁县环保局

 

 

 

   泰 宁 县 交 通 

               

201865

 

 

附件1

公益健步活动规则说明

 

此次竞赛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的,并通过兑换里程募集公益基金帮扶困难群体。请各参赛队员以倡导健康出行方式、弘扬公益爱心精神为动力,自觉遵守以下规则:

1.此次活动依托跑步软件“悦跑圈”,请参赛选手用本人手机下载“悦跑圈”APP软件,并以实名制注册加入跑团(跑团ID38691)。团队比赛队员注册名称为“团队名称+姓名”,个人参赛选手名称为“姓名+个人赛”,对未按上述格式注册的跑友,则视为未参加本次活动。

2.活动集中开展跑走活动一次,其他时间由队员自由安排,用户外徒步和跑步的方式进行,禁止借助跑步机、自行车、摩托车等身体以外的器械工具等方式记录比赛距离数据。

3.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本人手机的“悦跑圈”APP软件中的室外跑步模式记录数据,并上传数据。

.健步走的时间为当日的5:0023:00

.平均配速为每公里12分钟以内。

.单次数据的公里数应不小于3公里。

.单日个人封顶里程数为30公里,超出部分不纳入统计。

如单次数据中全部或部分不合上述要求的,则该次数据不作为有效数据统计。

4.禁止以车或他人代替走、跑等弄虚作假行为,该数据不予统计,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该跑者的比赛资格,并对其进行通报。

5.本着公平公正且有利于准确认定原则,对于因“悦跑圈”APP手机软件技术和天气GPS搜星不佳及选手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记录数据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不予确认。

6.6月6-11日为软件适应试跑阶段,所跑里程不纳入统计;612-22日凌晨5时为比赛时间。

6.此次活动裁判组由泰宁县路跑协会会员组成,共设裁判员6名,分3组对参赛队上传数据进行实时核实、监督。

 

                              泰宁县公益健步走裁判组


附件2

“倡导绿色出行 建设文明城市”公益健步走报名回执表

单位: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领队

备注

1

 

 

 

 

 

 

2

 

 

 

 

 

 

3

 

 

 

 

 

 

4

 

 

 

 

 

 

5

 

 

 

 

 

 

联络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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