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管〔2016〕7号
各乡(镇)、县各单位:
根据国家14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79号)和国管局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今年6月12日至18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16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本次活动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主题,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组织全县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全社会崇尚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科技和常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新技术,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积极参加国管局节能征集活动
各乡(镇)、县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国管局节能司组织的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主题招贴设计大赛和第七届“低碳发展绿色生活”公益影像展作品征集。
(一)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按照书画、文学作品、平面设计、新闻、宣传视频等不同类别开展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
(二)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主题招贴设计大赛作品征集。通过招贴设计大赛,确定一批节约能源资源为主题的宣传画,发布在公共机构节能网。
(三)第七届“低碳发展绿色生活”公益影像展作品征集。广泛征集和展示节能低碳环境保护领域的主题摄影作品,特别是在公共机构中宣传绿色发展理念,传播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
各乡(镇)、县各单位将本部门征集作品发送邮箱(719804803@qq.com),我们将向国管局择优推荐征集作品。
三、活动安排
1.各乡(镇)、县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视屏、办公平台、公众微信号和门户网站大力推广公共机构节能微视频,在办公区张贴宣传画等方式营造节能宣传氛围,传播节能理念,提高节能意识。
2.倡议各乡(镇)、县各公共机构 “携手绿色出行 乐享创新生活”,鼓励各乡(镇)、县各单位工作人员在低碳日当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绿色出行的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低碳,宣传绿色环保理念。
3.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于6月13日上午8︰30-11︰30,协同厦门市信达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在县市民广场,举办节能灯具展示,欢迎各乡(镇)、县各单位工作人员前往观摩。
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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