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暨“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6-06 16:50
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
暨“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的通知
泰机管〔2014〕12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按照国管局《关于2014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4〕18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2014年6月8日至14日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本次活动以 “携手节能低碳· 共建碧水蓝天” 为主题,大力宣传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宣传建设生态文明县城、美丽泰宁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的意义,培养公共机构节能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节约型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根据活动安排, 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要求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及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动开展“四个停开”(空调、电梯、车辆和公共区域照明),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等体验活动;积极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步行,3公里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泰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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