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6-08-05 14:28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泰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实现电子商务与精准扶贫的有效结合,根据省、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关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5〕1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8号)的要求,结合泰宁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为抓手,以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进一步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以完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解决农村电商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为目标。促进商品交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强化功能整合,夯实基础配套,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打造互联网+县域经济融合新模式,推动县域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一中心、六体系”的项目建设,到2017年底,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电子商务进一步融入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县电子商务的人才环境、支撑服务、产业链整合以及配套政策基本构建形成,电子商务产业链完整。电子商务在带动第一产业,提升第二产业,变革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行业),提高我县现代服务业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一)总量规模显著增长。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5%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年均增长40%以上。其中,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8%,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45%。

  (二)产业布局有效集聚。建立健全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行政村覆盖率50%以上,其中,前期重点抓好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电商网点布局。加快城区、景区O2O电商模式的发展,实现景区和城区店铺80%的覆盖面。建成规范标准的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仓储配送中心,9个乡镇仓储配送服务站。

  (三)农村产品上行体系日渐完善。全面开展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规范体系建设,创建3个以上知名的农产品网络品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农产品品控检测中心体系建设,农产品的整个供应链包括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配送等物流配送体系基本形成,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彻底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电子商务培训全面展开。加大电商人才的培养和电商企业的孵化,全县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及孵化人数达3000人以上,孵化成立电商小微企业创业占比25%以上。同时,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员的培训力度。

  (五)电子商务扶贫成效明显。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村布局电商服务网点和贫困人员接受电商孵化培训,帮扶贫困人员电商创业,鼓励电商企业安排适当岗位帮助贫困人群实现就业。增强贫困地区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增加贫困群体收入,确保电商扶贫工作的持续性、时效性。

  三、实施内容

  认真对照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重点推进农村电商“一中心六体系”项目建设。

  (一)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1.在泰宁电子商务产业园设立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科学合理内设一个独立的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并配备专业服务人员。建设线下展示区域,包括综合宣传区、旅游体验区、电商展销区等部分,综合展示我县农特产品、乡村旅游等特色资源,完善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2.以战略合作或服务购买等形式,引进第三方综合运营服务商,承担电子商务产业园的项目招商、入驻考核、约束激励、物业管理、平台运营等工作。

  3.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将扎根于农村,服务于政府、企业及农民,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县域电商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孵化、市场对接、品牌建设、金融信用和其他增值服务,打造县域特色品牌,促使县域电子商务形成抱团合力和区域优势。

  (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1.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商综合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支持多方式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依托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省广电网络“广网汇”、省邮政“邮掌柜”和北京“村村乐”等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扩大布点范围,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设点布局,争取到2017年底实现行政村覆盖率达50%以上。

  2.参照福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设置与服务要求》,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阿里巴巴、京东、邮政等知名电商平台)在乡村设立或改造提升终端服务网点,真正让电商网点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支点,同时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政策倾斜力度。

  3.鼓励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拓宽服务功能,提供信息发布、充值缴费、电子结算、小额现金存取、快递包裹存取等便民服务项目,为农村居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三)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1.建设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集中开展安检、仓储、分拣、配送等基础服务。通过整合县域现有的物流资源,完成从县到村的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包括建设农村物流仓储中心、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及农村物流运输体系。

  2.鼓励邮政、快递企业、骨干流通企业和商贸物流企业主动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新建快递物流营业网点,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对实现乡村快递覆盖达95%、2天内配送到村点,带有统一标识的货运车辆等新增投资予以适当补助。

  3.加大对农村快递服务网点的建设或改造力度,鼓励发展第三方配送和公共配送,支持县内快递企业将县—乡—村三级间的寄递业务整合进县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由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承办企业统一配送,切实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配送难题,力争到2018年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4.建设、改造标准化冷库和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提高农产品产地预冷、低温加工、冷链仓储配送能力。积极通过市场运作和多元投资,完善生鲜冷链、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条件,构建果蔬、肉类、水产品等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破解我县蔬菜、生肉、鲜果等农产品在上行中的生鲜储藏和运输问题。力争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衔接配套、管理规范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1.完善培训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培训基地、孵化基地、创客中心建设等电子商务培训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专业的培训工作团队和讲师团队,制定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和电商培训计划,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创业培训、电子商务中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电子商务沙龙、创客沙龙等。

  2.鼓励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以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和个体经营户网络创业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政策扶持、跟踪辅导等方式,发展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争取每年培养1000名以上有意向从事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切实发挥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3.支持贫困人员电商创业。按照国家精准扶贫工作要求,重点对贫困乡村人员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模式,深入乡村有针对性的对其给于电商创业指导,帮助贫困人员网上销售农副产品,切实为贫困户新增收入渠道,提高电商扶贫水平,确保电商扶贫机制可持续、有实效。

  (五)农村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

  1.加强农产品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产品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市场的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标准化交易专区、集配中心等设施设备,为农产品能实现在线化、互联网化、品牌化提供保障。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健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基础数据库,记录农产品种植、加工、包装、检测、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的信息,设置系统预警,并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电话等途径发布信息,增强公众对产品的认可,实现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

  3.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鼓励农产品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建立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产品质量、等级划分、包装、物流配送、流程规范等产品质量规范和质量追溯要求标准。结合实际需求,支持农特产品企业统一包装、统一标准,鼓励快递企业与农特产品企业制定适应农业电子商务产品寄递需求的定制化包装、专业化服务等规范。

  4.支持农产品供应渠道整合。根据构建的农产品网货产品库,进行不同渠道的选择和组合。整合线上线下的相关渠道,一方面以供货的方式与大型网商合作,确保农产品销量,另一方面鼓励有运营能力的本地企业和网商开设网络旗舰店,并根据用户需求,进行生产端和供应端的调整升级。

  5.鼓励利用社会化资源服务。鼓励社会组织或企业为农村产品提供产地预冷、集散仓储、产品分拣、包装创新、网货标准、网货批发等公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

  (六)农村产品营销服务体系

  1.建设县级农产品营销中心。鼓励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入驻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县内农特产品进行包装设计、活动策划、视频拍摄、运营分销等。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可追溯体系建设,创建自有品牌,积极开展“三品一标”“一村一品”认证工作,推动农产品网络销售。

  2.鼓励支持农村产品电商化。鼓励泰宁大金湖有机鱼、铁皮石斛、乌凤鸡、小籽花生、湖上岩茶等本地“名特优”、“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的农村产品上网营销。支持通过开展“网络购物节”等促销推广活动,提高泰宁县农产品网络销售的知名度。支持发展有特色的乡村旅游,探索建立乡村旅游电商平台,旅游企业和商铺可以通过此平台,对企业的产品、资源进行宣传推广,实现网上订票、订房、订餐和销售等服务。支持针对销售农产品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零售市场网络建设,发展培育网络品牌。

  3.打造农村产品公共品牌。结合本地农产品、特色小吃、食品等方面,聘请专业拍摄团队进行实地取材拍摄,以完成制作《泰宁味道》册子。通过自建平台或利用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建设集农特产品、旅游特产及乡村旅游资源为一体的泰宁品牌网上商城,并以政府提供良好的品牌背书经营模式,解决产品难卖问题。

  4.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依托,建设具有泰宁特色的产品O2O展示馆,重点扶持农特产品、旅游产品企业进驻。鼓励与有运作经验、资金实力及管理能力的企业(阿里巴巴、京东、邮乐购等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开设“线上泰宁特色馆(或特色商城、旅游产品专区)、线下泰宁展销馆”,拓宽线上线下营销渠道。支持景区开展O2O网点的设点布局,采取网上下单、配送到家的消费模式。开展线下体验活动,展示、推广重点村的旅游资源、民俗风情、美食等,从而吸引游客前来旅游。

  (七)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制度,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信息管理。整合农业、旅游信息等各类资源,支持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正统网”。在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全面了解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为企业经营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资金安排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下达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外指〔2015〕43号)文件,下达了我县电子商务专项资金300万元,同时我县将按照政策措施要求据实安排电子商务工作配套资金。按照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10号)要求,由县商务局、财政局制定《泰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示范县“一中心、六体系”建设要求,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结构比例(详见附表)。

  专项资金使用坚持定向使用原则,原则上不准用于支持基建项目;不准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建设;不准用于购买流量支出。坚持公开规范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科学,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坚持市场主体原则,对能够市场运作的项目,实行企业投入为主,专项补助为辅。对于企业为主体建设的市场化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的30%。个别项目属于特殊情况的,不得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的50%。专项资金由县商务局、财政局共同管理,专款专用,共同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及社会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执行小组,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工作中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同时,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建电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工作推进。

  (二)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政策措施,采取以奖代补、专项扶持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项目的扶持力度。持续完善并适时出台更加符合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进政策,从主体培育、平台建设、跨境电商、电商快递、人才培训等方面,全力扶持和助力电商企业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宣传栏、广告标语、电视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电子商务的发展形势、重要意义、成功典型和国家、省、市、县方针政策等,大力营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资金单独设账、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督察机制,由发改、财政、商务、纪检、审计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五)建立考核机制。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各乡镇、单位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由工作执行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综合示范绩效考核办法,对相关部门、乡镇推进综合示范工作情况,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半年点评会商机制。

  附件:泰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表

  附件

  泰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资金安排及占比

  (万元)

  1

  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支持公共服务中心内设功能区建设改造和功能提升,包括综合宣传区、旅游体验区、电商展销区等。

  75

  (25%)

  2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鼓励阿里村淘、广电网络、京东、邮政等运营企业整合资源推进乡村两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支持旅游景区服务网点建设,全县景区网点全覆盖。

  40

  (13.3%)

  3

  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充分利用邮政、供销和民营物流企业现有的邮路以及投递车辆,做好改造。对乡、村两级包裹快递给予补贴。完善生鲜冷链、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发展冷链物流。

  60

  (20%)

  4

  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

  电商创业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培训基地、孵化基地、创客中心等电子商务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创业培训、中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电子商务沙龙、创客沙龙等。

  60

  (20%)

  5

  农村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

  建设农产品包装、批发中心,支持农产品品类梳理和集散服务;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产地预冷、集散仓储、产品分拣等公共服务。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可追溯体系建设。

  15

  (5%)

  6

  农村产品营销服务体系

  建设县级农产品营销中心,支持农产品文创包装、活动策划与视频拍摄;农产品品牌培育建设;支持农产品展厅、线上线下O2O体验馆建设。

  20

  (6.7%)

  7

  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支持农业、旅游信息资源数据的统计,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信息管理。

  15

  (5%)

  8

  其 它

  其他服务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需要投入的项目

  15

  (5%)

  合   计

  3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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