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10号)精神和《泰宁县商务局关于泰宁县2018年县域电商人才培训项目主体评审代理机构比选结果的公示》,经商务局公示、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流程确定项目建设主体,现将招标结果公示如下:
经评审,确定泰宁县2018县域电商人才培训项目建设主体为尤溪正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1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18年12月1日前)至泰宁县商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8-7866156
泰宁县商务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