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4-01-24 23:58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组织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233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办围绕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提高政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全年主动公开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51份。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4件,网络申请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答复及时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持续加强民生服务类信息公开,在教育、社会保障、住房、交通运输、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福利、婚姻生育、医疗卫生8个领域信息融合,逐步实现政务服务搜索结果的场景化。二是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认定工作,形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按统一格式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公开。2023年新制定规范性文件21件,废止16件,现行有效157件。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的有序衔接,逐步提高多元化解读比例。2023年共发布解读材料24篇。四是加强互动交流。严格按照《指标》要求,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特色业务,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开展在线访谈9期,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活动22期,并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栏目设计。补充完善机构职能信息,新增时政要闻、领导日历、活动日历、政府会议、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栏目,对建议提案、规划计划等栏目进行细化分类,进一步增加了网站的可访问性和可读性。二是强化融合应用。新增会议日历、活动日历、领导日历、统计数据可视化、政务地图、智能推荐等数据应用服务功能,围绕教育、社保、住房、交通、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福利、婚姻生育、医疗健康等主题领域开展信息资源融合,目前已发布7个领域14个场景信息。三是丰富功能设计。完成政府网站的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网站各页面IPv6支持率达100%,建设智能政策问答平台,实现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自动纠错、灵活设置检索条件等智能搜索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办法,持续推进“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年终一总评”考核机制,督促各单位在时限内及时维护更新本单位相关栏目信息,对更新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范性文件

21

16

1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性文件解读范围不明确、解读材料发布时效性不强、解读形式单一、内容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变动大,更换频繁,业务衔接不顺畅,无法持续高质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解读、政府信息查阅等服务上还有欠缺,信息“噪音”问题还未完全解决。

下一步: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督促各部门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要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适应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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