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3-01-17 00:20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总结泰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8-783233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共制作发布政府信息664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类信息9条,机构职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为民办实事、规划计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信息655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累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邮寄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3件,已全部按期限答复办结,办结率100%。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定期统计、通报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呈现出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范围广泛、公开形式多样的良好局面。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应急管理预案、值班值守制度和登记备案制度等制度。信息发布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同时,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三是规范工作流程。重点要抓好文件公开属性认定,文件起草单位或部门要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无明确公开属性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一律不予发文。同时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缩减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数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方面,政府网站建设持续强化。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开设了主题服务”专栏,针对教育、交通、住房、社保、企业开办、社会救助与福利、婚姻生育、医疗健康、就业创业9大领域进行了集中公开,切实把一些事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公开另一方面,政务新媒体管理持续加强。对全县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和集中关停,对于保留的新媒体严格按照我县新媒体管理制度运行。目前,我县保留了4个政务微信公众平台,为政务信息多渠道公开提供了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考核、督办与通报,同时,要求政务公开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24

1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8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4.971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部分单位未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少、更新慢、更新重点不突出、内容单一等情况。二是政务新媒体监管手段比较薄弱。目前政务新媒体主要是人工对信息进行逐一核查,但由于栏目和信息数量都很庞大,不能及时发现所有问题。

下一步,一是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实行“一查一通报”制度,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在加强对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聘请第三方智能监管,重点排查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运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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