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政府办 时间:2020-01-31 15:00

 

2019年我县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和《三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公布泰宁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2019年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内容涵盖2019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泰宁县人民政府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通过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7832337)。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县各乡镇政府及各部门共制作获取信息1483条,其中主动公开1186条,依申请公开12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2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信息2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8条,其他类信息24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我县下发了《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通知》《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信息发布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三审制”,指定专人进行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发布。信息发布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账号密码、登录设备、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建立门户网站全面巡查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县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准确、更新及时,链接准确、有效,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和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等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我县政府网站已迁移至市政府统一网站平台,由市政府统一完成该项任务。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我县原有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45个,其中微信公众号41个、政务微博4个。按照《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文件要求,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注销关停。经自查整改,我县保留各类政务新媒体8个,其中3个新媒体(新浪微博)因账号平台原因无法关停,已发布关停公告,并向市政府办提交了书面说明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的时效和内容。要求各相关部门按时限公开信息,按要求内容公开信息。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公开、解读文本制作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并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查。本年度共开展4次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专项督查,在门户网发布泰宁县政府信息公开问卷调查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20

324

38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0

-35

1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2

-51

79

行政强制

71

11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685

210580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二是部分单位的积极性还不够强,有些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务新媒体关注率不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大,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优化政务新媒体的用户体验、互动渠道和办事服务事项,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做到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栏目齐全,更新及时,规范可用,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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