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3-03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 泰工信〔2026〕1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0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勇担当、促攻坚、建新功”行动,推动2026年泰宁县经济工作实现良好开局,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的通知》(泰政办发明电〔2026〕2号)精神,现就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工贸类)奖补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项目申报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扫黑除恶等名单。
2.项目申报企业为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
二、申报项目
促进工业稳定增长
1.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一)、用电量补助
①一季度工业经济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2025年一季度、2026年一季度实际用电量情况表(附件2),需供电部门确认;
④企业2025年一季度、2026年一季度用电量发票等;
⑤承诺书(附件3)。
(二)、入规纳统补助
①一季度工业经济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县统计局确认企业一季度新投产纳统入规时间。
④承诺书(附件3)。
2.助力企业拓展市场。
①一季度工业经济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拓展市场活动方案;
④相关对接活动费用等发票;
⑤对接会活动现场照片;
⑥参加企业名单及签到表。
⑦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流程、时间
(一)资金采取书面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于2026年4月25日前将经相关部门初审的申报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叁份,加盖公章)递交县工信局。申报企业未按期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二)县工信局组织做好企业申报以及项目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审核和汇总工作,财政局做好程序的合规性审核工作,符合奖励补助的项目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县工信局正式行文报县政府审批后,下达专项资金。
附件:1. 一季度工业经济专项资金申请表
2.一季度工业企业用电情况表
3.承诺书
联系人:李 敏(工业类) 电话:0598—7866746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日
附件1
一季度工业经济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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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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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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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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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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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依据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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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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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在乡镇(园区)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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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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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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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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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工业企业用电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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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企业名称 |
用电量(万千瓦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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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一季度 |
2025年一季度 |
同比增量 |
同比增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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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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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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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部门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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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承 诺 书
本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自愿申报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工贸类)奖补资金,奖补符合申报通知要求,并承诺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及附属附件真实、合法、有效。该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如违反承诺,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愿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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