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21-0300-2025-00032
  • 备注/文号: 泰水综〔2025〕5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水利局关于终止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泰水综〔2025〕50号
来源:泰宁县水利局 时间:2025-07-10 09:05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泰宁县气象台7月10日6时50分解除“暴雨预警Ⅳ级”,全县河流、水库水势平稳,县防指于7月10日8时30分终止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鉴于我县全县河流水势平稳,各水库基本处于汛限水位以下,根据《泰宁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县水利局决定于7月10日8时30分终止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继续做好值班值守,密切监视汛情动态,扎实做好各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泰宁县水利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