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2-02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泰发改函〔2025〕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2-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相关工作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5〕125号)和《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有关工作的函》(明发改函〔2025〕57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有关工作函告如下:
一、推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完善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立涵盖部门及下属单位(含企业)本级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收费项目,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目录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按照职责分工和现行有关规定,发改、财政部门分别负责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费目录清单的制定工作。涉企保证金和政府性基金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目录清单。
二、推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责任落实
结合各单位职责,建立《泰宁县涉企收费长效监管重点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高效组织推进,切实抓好任务落实,严格落实涉企收费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三、推动涉企收费监管部门协同联动
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和市场监管局应依托减轻企业负担等相关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工作,对照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通过定期会商、检查指导等方式,强化对涉企收费政策监督检查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各部门应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价格和收费”栏目的“收费政策”子栏目中公布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有无涉企收费项目都需要发布清单,具体格式及编制说明详见附件2),并实行动态更新。各部门清单请于2025年12月29日前分别通过政务内网报送至县发改局。
附件:1.泰宁县涉企收费长效监管重点任务分工
2.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2025年12月22日
(联系人:童菊英,电话:0598-7860339)
附件1
泰宁县涉企收费长效监管重点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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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点 |
任务分工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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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
(一)健全专项目录清单。发改、财政部门分别负责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费目录清单的制定工作。涉企保证金和政府性基金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目录清单。 |
县发改局、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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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涉企收费综合性目录清单。各部门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建立涵盖部门及下属单位(含企业)本级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收费项目,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目录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
县直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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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 |
(三)加强新出台政策合规审查。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加强对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合法性、公平性以及社会预期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审核。 |
县发改局、司法局、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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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收费项目评估论证。行业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要加强涉企收费项目评估论证,严禁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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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常态化宣传解读 |
(五)做好常态化更新发布工作。县发改局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涉企收费清单及政策动态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更新发布本领域涉企收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
县发改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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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全县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机制作用,牵头组织政策宣传周,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闽政通、政企直通车等平台发布政策及解读。落实重点企业运行监测统计调查制度。 |
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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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 |
(七)加强日常跟踪监测。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本领域涉企收费情况的监测,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及时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关切的问题。 |
县直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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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 |
(八)健全问题线索收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访专栏、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整合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线索收集平台等方式,常态化收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
县直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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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健全问题线索处理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依法曝光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工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按规定督促整改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 |
县市场监管局、 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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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 |
(十)加强中介服务收费规范。各有关部门要依法清理违规中介服务事项、委托服务事项等,不得违规新增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属于政府管理职责的委托服务事项,相关费用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支付,不得转嫁给企业;清理对中介服务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和培育更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
县直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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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贯彻落实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等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推动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 |
县民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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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规范。持续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
县发改局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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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切实加大收支管理力度。加强非税收入监测和税费结构等相关指标分析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规范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支等行为。 |
县财政局 |
附件2
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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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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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
XX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XX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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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局 |
XX中心 |
事业单位 |
XX费 |
经营服务性收费 (政府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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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局 |
XX公司 |
国有企业 |
XX费 |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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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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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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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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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1.部门名称:填写政府部门(机构)规范名称。 2.收费单位名称:填写“本级”或下属单位名称。 3.单位性质:填写“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 4.收费项目:填写服务项目的具体名称,如手续费、课题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检验费、评估费等。 5.收费性质: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6.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填写收费项目对应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或涉及事项。 7.收费标准: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区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标准区间、双方协商确定、参见 XX政策文件。 8.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填写“政府制定”或“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需填写制定部门。 9.政策依据:填写收费项目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文号等,包括收费项目设定依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如有)。 10. 如本部门收费项目由其他部门或单位执收,请在备注栏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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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