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 泰劳人仲委〔2025〕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1-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仲裁员的通知
泰劳人仲委〔2025〕1号
来源: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11-25 15:0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劳动纠纷解决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规定,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合格,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廖能容同志为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严达龙同志、熊泽祥同志为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期五年,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30年11月23日。

  现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含专职和兼职)名单如下:

  专职仲裁员:肖国平、廖能容;

  兼职仲裁员:应旭棠、杨子荣、严达龙、李勇、杨宏政、熊泽祥。

  

 

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