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21-0300-2025-00023
  • 备注/文号: 泰水综〔2025〕4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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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水利局关于印发2025年泰宁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水综〔2025〕47号
来源:泰宁县水利局 时间:2025-06-27 15:59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局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泰宁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泰宁县水利局

  2025年6月27日

  

 

2025年泰宁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泰宁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县安委会、县消安委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持续开展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强化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治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系统推进策略。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督促实施到位。定期分析研判水利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协调重点难点问题,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

  二、坚持深化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泰宁县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结合实际细化2025年治本攻坚重点任务,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推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于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建立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工作体系方案(试行)》的通知(明安委〔2025〕1号)要求,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工作体系各项工作落实。

  三、坚持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各单位要认真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水库水电站放水、农村供水、引调水工程供水、水利风景区旅游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领域舆情监测和引导,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领域的信访维稳工作。

  四、坚持督促水利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场景、每一处具体点位,细化到每个具体岗位、每一位具体人员,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五、坚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其他负责同志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落实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坚决摒弃和杜绝将业务与安全责任割裂的权责分离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在持续抓好为基层减负赋能的同时,充分发挥约谈提醒的警示作用、工作建议的导向作用、指导帮扶的助力作用,严谨细致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六、坚持贯彻水利安全生产“六项机制”核心要求。各单位要持续推动“六项机制”向基层一线、向“小散远”工程项目延伸,通过“一对一”指导、专家现场帮扶、发督促函、约谈提醒等形式,强化对进展缓慢和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单位的重点督导,确保“六项机制”建设取得实效。

 

  七、坚持有序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实践。按照《三明市水利局转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水建管函〔2024〕93号),持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各单位要督促指导项目业主按规定投保安责险,充分发挥安责险的事前预防与事后保障作用,科学规范开展事故预防服务,有效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水平。

  八、坚持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屏障构建。要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构建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重点规范资质资格审查审批流程,依法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对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无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深化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监管体系,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以高边坡、深基坑、隧洞、高支模、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围堰、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和油库、施工营地、场内交通、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与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盲目赶工期、无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三违”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严格落实好度汛工作措施。

  九、坚持推进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水利运行管理单位要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规范填写水库大坝汛期工作日志,认真开展水库、堤防、水闸等工程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行等各项工作。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科学实施降等报废,及时消除隐患。持续推进白蚁等有害动物防治工作,推进水利工程白蚁等有害动物危害年度普查。巩固小水电站大坝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对大坝安全鉴定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十、坚持强化水库库容、河道、水利风景区安全监管。各单位要严格水库防洪库容管理,完成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加强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整治,严肃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加强水利风景区安全管理培训,强化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十一、坚持实施库区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开展管辖范围内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恶劣天气高影响、事故多发的库区水利工程内部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时,要将本项工作统筹纳入检查范围,提升水利行业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十二、坚持深化消防、动火作业、燃气、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提高违规安装防盗窗、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质效。要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作业期间严格做到“六个必须”。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全链条专项整治,防止水利工程施工等影响燃气管道设施。严格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开展既有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

  十三、坚持提升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局属各单位要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六项机制”在本单位落地见效。加强单位办公区域、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及后勤保障单位的安全管理。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加强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坚持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的精准度和指导服务的实效性。各单位要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执法必查项,严格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围绕典型案例和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6月底前、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十五、坚持筑牢安全生产根基。各单位要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工程维修养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投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加强水利工程异常工况动态监测预警和科学处置,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伤亡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水利风景区要健全完善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六、坚持深化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开展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25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附件

  2025年泰宁县水利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

责任单位

1

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系统推进策略

(1)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局办公室

监管办

2

持续深化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细化2025年治本攻坚重点任务,督促推动落实

监管办

有关单位

3

坚持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

(3)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领域舆情监测,将舆情反映的情况及时转达相关部门,对重大突发涉水事件开展舆情引导

局办公室

有关单位

4

坚持督促水利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按照水利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监管办

有关单位

5

坚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5)定期召开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部署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监管办

6

坚持贯彻水利安全生产“六项机制”核心要求

(6)年底前选择1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作为县级“六项机制”样板项目

监管办

7

坚持有序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实践

(7)年底前总体实现全县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水利工程和在建工程中尚余5000万元以上工程量未施工的水利工程项目应保尽保

监管办

有关单位

8

坚持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屏障构建

(8)督促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各乡(镇)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开展在建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度汛工作措施

监管办

(9)督促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各乡(镇)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调查处理

监管办

9

坚持推进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督促指导局属有关单位、各乡(镇)、水利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好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工作,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措施

水工程调度中心

(11)加快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科学实施降等报废,及时消除隐患

水工程调度中心

(12)持续推进白蚁等有害动物防治工作

水工程调度中心

(13)汛前对小型水库土石坝及其他水利运行设施抽查复核

监管办

水工程调度中心

10

坚持强化水库库容、河道、水利风景区安全监管

(14)严格水库防洪库容管理,完成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水工程调度中心

河务管理中心

(15)加强水利风景区安全监管

河务管理中心

11

坚持实施库区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16)开展管辖范围内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恶劣天气高影响、事故多发的库区水利工程内部道路的排查

监管办

水工程调度中心

局属各单位

12

坚持深化消防、动火作业、燃气、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7)加强办公区域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开展既有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

监管办

局属各单位

13

坚持提升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8)推动局属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六项机制”在本单位落地见效

局属各单位

(19)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加强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局属各单位

14

坚持深化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

(20)组织开展全县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

监管办

(21)组织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活动

监管办

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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