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25-00012
- 备注/文号: 泰民社〔2025〕5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游菁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泰民社〔2025〕58号
来源: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9-16 10: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文件精神,游菁同志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游菁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名单(五)
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2025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名单(五)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 |
人数 |
姓名 |
体检 |
考核 |
1 |
泰宁县将溪水库联合服务中心 |
专技人员 |
1 |
游菁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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