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 泰民社〔2025〕5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0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徐运杰等6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泰民社〔2025〕54号
来源: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9-02 10:26

泰宁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福建省2021-2023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的通知》(卫中医函(2021)397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徐运杰等6位同志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体检和考核的徐运杰等6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泰宁县总医院医共体乡镇卫生院定向委培毕业生拟聘人选名单

  

 

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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