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 泰民社〔2025〕4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8-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李大平等2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泰民社〔2025〕47号
来源: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8-11 10:51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李大平等2位同志体检、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泰宁县事业单位转业安置工作人员拟聘人选名单

  

 

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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