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9-03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泰财监〔2025〕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财政局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泰财监〔2025〕9号
来源:泰宁县财政局 时间:2025-07-16 1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财监〔2025〕13号)等有关规定,泰宁县财政局将开展 2025 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目的、检查对象、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

  二、检查对象

  将泰宁县土地收储中心、泰宁县融媒体中心、福建省泰宁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3家单位列为我县今年会计监督检查对象。

  三、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24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5年。

  四、检查内容

  (一)事业单位

  1.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单位是否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建立覆盖单位经济活动全流程的内控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关键领域,是否建立健全关键岗位责任制和轮岗制度,制度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明确轮岗周期;是否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重点检查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是否存在风险;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有效分离等。

  2.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方面,检查明细如下:一是收入确认方面。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有无隐瞒、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情况;是否存在将应当纳入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将应上缴财政的资金违规计入事业收入或其他收入;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有无截留、坐支等问题。二是资产减值方面。重点关注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是否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及时对盘亏或毁损、报废的资产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账务处理;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是否存在呆坏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等问题。三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重点检查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有无账外账;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是否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流程是否合规等。审查单位政府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报告的编报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准确、报告披露的信息是否充分,是否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泰宁县土地收储中心还需重点关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财会〔2008〕10号的执行情况。

  3.“三公”经费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不减反增、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是否存在违规在其他科目中列支“三公”经费,是否存在上报数据不实等问题。

  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下达的支出科目和规定的用途使用零余额账户资金,是否存在未经财政审批擅自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实体账户使用等问题。

       5.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二)公司及企业

   1.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主要审查单位是否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建立覆盖单位经济活动全流程的内控制度,包括资金、采购、销售、资产、工程项目、合同等关键领域,是否建立关键岗位责任制和轮岗制度,制度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明确轮岗周期;是否制定《公司章程》,是否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风险评估机制、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等。重点检查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是否存在风险;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有效分离等。

  2.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方面,检查明细如下:一是收入确认方面。重点检查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准则要求,有无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虚构收入等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等。二是资产减值方面。重点关注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是否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及时对盘亏或毁损、报废的资产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账务处理;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是否存在呆坏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等问题。三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有无账外账;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规定;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无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特别是通过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

  3.薪酬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制度内容是否合规、健全;薪酬列支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进行核算,有无违规支付薪酬等问题。

  4.招用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招用工是否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等。

   5.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公示期自2025年7月18日至7月24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泰宁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单位:泰宁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和平北街11号

  联 系 人:杨忠兰

  联系方式:0598-7832809  

 

 

  泰宁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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