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 泰民社〔2025〕3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吴绍铖等36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泰民社〔2025〕38号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7-10 09:41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文件精神,吴绍铖等36位同志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吴绍铖等36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选名单(一)

  

 

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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